這兩天吃瓜群眾的目光被引向了“藝人合約”的事情。
熱搜榜上頻頻出現“周震南簽約只看違約金”“何炅朋友違約金800萬”等相關詞條,這些內容是最近正在播出的一檔律政真人秀綜藝節目中嘉賓聊天的時候提到的,談話內容著實讓人大開眼界。
何炅在節目中說,自己的一位藝人朋友本來想和經紀公司解約,當時要付800萬違約金,等到雙方坐下來仔細一合算,他發現自己的違約金額直接增長到一個億。
萬般無奈之下,這位藝人朋友不僅沒有解約成功,反而和原公司又續約了十年。
而最近名聲大噪的周震南就十分耿直,表示自己在簽約的時候“只看兩點”,一是解約的條件,二是解約和違約條款以及違約金額。
雖然郭京飛覺得這孩子太實誠,及時的轉移了話題,但是周震南還是做出了很現實的解釋。他說自己對前面那些東西根本看不懂,違約部分才是最重要的。
一時間,經紀公司的“騷操作”令不少觀眾目瞪口呆,但正如何炅在節目中說,現在娛樂圈中這種霸王條款的套路其實相當常見。
有的經紀公司會組織選秀,然后一股腦簽下幾十上百個新人,這些新人中總有能出頭的,只要火一個人,就可以把這些投資全部賺回來。而那些沒什么水花的,就一直耗著他,不管不問、實行“散養”政策,耗到他主動解約,然后賺取他的高額解約金。
藝人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可能有各種各樣的不可抗力,或者年紀輕見識少,導致自己簽的合同基本上約等于“賣身契”。
有的經紀公司會設置極高的違約金,一是打著靠天價違約金撈一筆,另外則是束縛著對方,萬一紅了,也別想隨隨便便甩開老東家。
蔡徐坤解約的事情大家可能有所耳聞。
早在2017年2月份,那時候蔡徐坤還沒有參加選秀節目,他就已經著手在和公司商量解約了。解約流程長達15個月,更有網傳稱其解約金高達3.2個億,數額實在令人瞠目。好在耗費了無數的精力和時間成本后終于勝訴了,蔡徐坤之后的活動和發展都有了很高的自主性。
有的經紀公司在最開始簽約的時候會一次性簽很長的年份,在娛樂圈中,五年、八年的時長就已經比較讓人不能接受了,去年爆紅的朱一龍,他的簽約年限更是讓人不敢相信
。據傳,他一下和公司簽了長達35年的合約,這基本上就是一個演員的“黃金期”。
這件事被曝出之后,“小籠包”們(朱一龍粉絲)怒撕工作室,事件越發難以控制。就在大家都以為朱老師要和原來的團隊和東家說拜拜了,他卻發聲表示山高水長,以后還會繼續并肩走下去。
這個在外人看來極度不合理的條約真實性有待考證,但事件總算是塵埃落定了。
有的公司怕自己的藝人名氣過大,成名之后想單飛,甚至會刻意抹黑自家藝人,對其形象進行惡意經營。
據鄧紫棋粉絲表示,鄧紫棋的老東家就是如此。鄧紫棋在上了某歌唱綜藝之后人氣大漲,本應該在事業上升期大展宏圖,但是其團隊卻不好好為其鋪路,反而怠慢合作方,反給鄧紫棋本人扣上“耍大牌”的黑帽子。
忍了無數次之后,鄧紫棋終于選擇了解約,這個聲明一經發出,立刻受到了多方的歡呼和支持,粉圈甚至還開心地抽起了獎,可見之前的經紀公司確實是不得人心。
還有公司會拖欠藝人收入、拒絕藝人演戲、阻礙藝人發展,比如前段時間陷入解約風波的卜凡以及已經解約的賴冠霖,據傳都是因為類似的原因,不得不選擇分道揚鑣。
在卜凡解約事件中,他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想要用代表自己身份的社交平臺賬號發聲表達一下立場,公司都是不允許的。
雖然真實性還有待考證,但也側面說明了公司的“專權”。
這類事情數不勝數,不過有的藝人也比較聰明,有網友提到,當初張靚穎在參加選秀時,經紀公司要求藝人簽不合理合約,否則不讓藝人參加決賽,她在當時的老公的建議下,一推再推,最終也沒有正式簽訂。果然,她后來的發展是比較順利的。
大家經常會感嘆娛樂圈“水很深”,但是圈外人永遠不知道這趟水到底有多深。
娛樂圈相對來說還是很具有特殊性的,藝人個體和公司實力懸殊,就容易產生“霸王條款”,這方面還是需要更嚴格的規則和制約,同時藝人也需要多了解相關內容,為自己的未來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