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榨取式”婚姻,
傷了多少伴侶的心?
01
昨天,朋友小詩向我咨詢購房后想退房的問題。在我與她的業務溝通過程中,她則道出了自己的心酸和苦楚。
因為害怕“被剩下”,她聽從父母安排,29歲時嫁給了現在的老公。沒有彩禮,沒有房車,沒有像樣的婚禮,她就這樣稀里糊涂地“入坑”了。
反而,小詩的父母還倒貼了一臺20多萬的小車陪嫁。老公開著新車,對她說:親愛的,你父母真好,放心,我也會一輩子對你好的哦!
當時,小詩覺得,現在苦一點沒關系,有他這句話就夠了。
婚后不久,他們的孩子就出生了。是個大胖小子。
但男方父母強調自己身體不好,小詩只好一直住在娘家,全職帶小孩。他老公在市里跑公交,經常住宿舍,很少來看兒子。
這時候,小詩的父母又“大發慈悲”了。為了讓女兒女婿安心過日子,他們決定出資給他們在市郊買一套房子。
很快,夫妻倆就看中了一套75萬的小三房。小詩母親扔給她一張卡,囑咐她:孩子,這是爸媽多年積攢的血汗錢,一共50萬,余下的你們自個兒貸款吧!
她點點頭,眼里淚水打轉,覺得虧欠父母太多。
她沒想到的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才是真的令她哭也哭不完了。
辦完了購房手續,等到公積金審批貸款的環節,那邊通知他們再補齊5萬塊首付款,因為他老公貸款額度只有20萬。
老公瞬間變臉了。他緊張地向小詩袒露:我這工資都養娃了,5萬塊我可沒有啊!
小詩提醒老公:要不然你找你父母拿點錢吧,我媽都付了50萬,手上肯定沒什么余錢了。
誰知,公婆一臉不悅,蠻不講理地說:沒事買什么房子啊,背一身的貸款!我們把兒子養大就不錯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見識了如此粗暴野蠻、一毛不拔的公婆,小詩這才察覺到,自己真的嫁錯了人家。
更氣憤的是,丈夫也比想象中無情。他竟然跑到岳父跟前,死皮白賴地說:
岳父大人,這房子也才75萬,我知道您不缺錢,要不就給我們付了全款算了啊!否則的話,我寧可租房子啊!
小詩父親聽到這番說辭,當場炸毛。說了一句“當我沒你這個女婿”就摔門而走。
真是夠可笑。岳父家的75萬是小錢,而自己家的5萬就要了他們的命。
只有小詩才知道,父母的幾十萬,都是他們起早貪黑地做小本生意,一分一毛地存起來的。
一怒之下,小詩父母決定退房。小詩也在重新審視這段全程“榨取式”的婚姻。
在我看來,這樣自私的男人,這樣可怕的婆家,還要了干嘛?
02
如果婚姻中,有一方把另一方當成了“慈善機構”或“自動提款機”,這時候,得學會及時止損了。
前不久,我的校友燾哥在群里宣告:終究,我還是離婚了。
這一場閃婚和痛離,對燾哥而言,像是一場夢,夢里夢外,都是千瘡百孔,郁結成災。
說起來,全都是因為他找了一個“實力坑夫”的老婆。
僅僅三個月時間,他們完成了從相識到戀愛再到結婚的過程。
生完孩子后,他的妻子當起了全職太太,家里所有大小開支都由他負擔,每月還被要求給岳父岳母打款2000元。
燾哥認為,妻子家里情況不好,姊妹又多,他幫襯著點也沒啥。。
然而,事情并沒他想的這么簡單。
先是妻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偷偷挪錢扶持家中弟弟,后是妻子干脆把父母,還有姐姐一家三口都接到他們的房子里住。
她的解釋是:租房子多貴,一大家子擠擠也挺好的。
一個不到100平米的房子,住了七八口人。幾個月過去了,所有生活費用都是燾哥一人承擔。
更可笑的是,他每天加班到深夜,回到家里,也只有睡沙發的份。
妻子他們一家人享受著天天團聚的歡樂時光,燾哥反而變成了個外人,礙了他們的眼。
直到有一天,妻子又提出過分的要求:
老公,我弟弟快結婚了,急需買婚房,我作為姐姐的不能不管不顧啊,你趕緊給我湊20萬來呀!
真是獅子大開口,說得好像老公的錢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一樣,說有就有。
這下,燾哥徹底怒了。這些年妻子已經陸陸續續給了弟弟不下30萬了,她這是要榨干他的節奏嗎?他告訴妻子:
你還嫌我養你們一大家子不夠累嗎?早都快被你掏空了!
可妻子不依不撓,把目光盯向了公婆的口袋:
那你可以找你父母拿啊,他們就你一個兒子,肯定有的是存款,這不都是一家人嘛!
燾哥簡直氣到無語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一點也不像他的妻子,更像是一個“嗜血鬼”,把他身上的血肉,一點一點榨干…
誰可以想象,自己的錢,總是被分發給別人花光用光,是什么失落的感覺?
還有,自己的房子,被各路親戚霸占,連自己都住不進來,是什么奇葩的搞法?
罷了罷了。燾哥已經被逼得喘不過氣了。只能離婚收場。
離婚協議上,房子和孩子,都被女方“搶走”了。四年的付出,似乎是赴了一場“扶貧之旅”。
生活的真相從來都是殘忍的。往往,付出得越多,被索取得就更多!
擇偶過程中,若是遇到這種經濟條件懸殊、親戚關系復雜的家庭,勸你謹慎入坑。
否則,你入了“強盜窩”,后悔還來不及。
03
所以,別再說“門當戶對”不重要了。
太多的鮮活事例,都在告訴你,有些“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真的可以整慘你。
我一門心思為我們的小家保駕護航,你卻樂此不疲為你的娘家添磚加瓦。
我拿著父母的養老錢替你買房買車,你卻厚著臉皮嫌老丈人沒有給你付全款。
我總覺得都是一家人不計較那么多,你卻因為我的慷慨大方而越貪婪越放肆…
你得弄清楚一件事:
畢竟,我娶上你(或我嫁過去)不是給你們家扶貧的,好吧!
結為夫婦,我們應該無比呵護夫妻共同財產,同時,我們也要學會尊重對方及對方家庭所得。
我們是不可分割的共同體,我們也是各有性格的合伙人。
我們在彼此攙扶中共同前行,我們也在勢均力敵中互相進步。
若你總是缺乏“合作精神”,叫我如何許你“一生一世”?
所謂房子,所謂生活重擔,所謂未來不可期的種種險灘,我發自內心愿意多承擔一些。
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可以無止境地付出,甚至像個傻子一樣被你掏空所有。
我把你當成相守相依的終身伴侶,你卻把我當成取之不盡的慈善機構,憑什么呀?
這是強盜式行為有什么區別啊!
沒有誰活該為你的貧窮和自私買單。即便是你的枕邊人,也要明算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