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朋友的朋友吳忠突然來電話“緊急咨詢”。
趙律師,我女朋友又懷孕了,讓她流產,堅決不同意。她說,擔心以后不能再生了。年前11月份,她剛流掉一個。那時,她父母也來了,也叫來了我父母,當時說清楚了,都同意以后不再來往。我給了她30萬,找了月嫂照顧了她的小月子。可是,后來她總是給我打電話發信息,尋死覓活,半夜跑到墳地里去自殺。我擔心她出事,大半夜滿城去找她。現在她說她又懷孕了,非讓我離婚。離婚,我是不可能的。我老婆現在也懷孕6個月了,女兒上小學四年級了,一家人一直挺好,我們夫妻也沒什么矛盾。尤其,我岳父家對我們非常照顧,現在住的房子是岳父全款買的,我們跟岳父住樓上樓下。孩子也是岳母幫忙帶,我公司的貸款也都是岳父給操辦的。我不能離婚,也不能讓我老婆知道這件事。趙律師,我該怎么辦,您幫我出出主意吧。現在,我被折騰的也快瘋了,也開始掉頭發了。
作為律師,作為朋友,我是這樣答復他的:
作為一個已婚男人,你是整個事件的罪魁禍首,你的所作所為對這個女孩對你的妻子都是莫大的傷害,你首先應該反省自己。為什么第一次分手后,還要再次跟女孩“再續前緣”?!現在,她不想流掉孩子,一方面是擔心身體,擔心以后不能再生;另一方面,估計也是對你的記恨與報復,更多的可能是不甘心。她心里更在乎的,不是要不要孩子,而是你要你妻子生孩子而不要她生孩子。此時,你越是堅決不要她生,她定是堅決要生,畢竟,孩子對每個女人來說都是難以割舍的心頭肉。而且,生育權在她。你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坦誠認錯,真心道歉,把孩子生下來以后,她作為單身母親的艱辛以及孩子落戶、上學、成人以后需要面對的各種問題等,細致的分析一下,或許還能打動她。
趙律師,各種話,我該說的能說的,我都說了,現在我說什么她都不聽。說是,只要我離婚跟她結婚后,她才把孩子打掉。您若方便的話,請出面幫我溝通一下吧。
第二天,與女孩加了微信,通過視頻,聊了很多。女孩獨生女,HN省人,父母做生意,自己大學畢業后留濟南和同學一起創業,有自己的舞蹈培訓機構。她與吳忠是朋友飯局上認識的,之后吳忠對她死纏爛打,各種照顧,讓她覺得是真愛。直到第一次懷孕后,才知道他只不過是玩玩,并沒認真。姑娘痛徹心扉的哭訴著他們之間的種種美好回憶,又憤恨吳忠后來對她的躲避、逃離與決絕。姑娘最后平復了,跟我說,趙律師,其實,這次我沒有懷孕,我騙他的。我只是不甘心他玩弄了我之后還能好好的回家享受天倫之樂,而我一個人背負痛苦。我就是要折磨他。
姑娘,我能體會你的感受,但你看你們現在的狀況,你不同樣也在遭受精神的折磨嗎?他若真離婚了,你們結婚,跟一個本來就不愛你的人結婚,你能幸福嗎?你還那么年輕,一輩子搭給他?他能在與現任妻子的婚姻里出軌,若跟你結婚后,你能保證他的秉性不移?姑娘,現在看你是有所失去,但及時抽身離開及時止損,才能避免失去更多。若不及時清理生命中的垃圾,如何還能有位置讓更好的人走進來?!
又一個凌晨,吳忠發來信息“趙律師,事情解決了,我終于解脫了。謝謝您!”
趙爽律師結語:
司法實踐中,北京一案例,姑娘被已婚男欺騙,懷孕流產,狀告已婚男侵犯其性權利,獲賠償17萬。雖然勝訴,但身體上精神上還是受到了傷害。在此奉勸姑娘們,找對象一定要擦亮眼睛,遇到不靠譜的男人,遠離,且要盡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