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開黑”了嗎?
宅家不能出門的日子里
手游異常火爆
“王者榮耀”就是其中一款
近日,“王者榮耀”
竟然遭“偷塔”成功
被貴州一酒業公司注冊成商標了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件回顧
早在2018年6月19日的時候,騰訊就對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注冊的“王者榮耀”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且騰訊在2015年10月就申請注冊了“王者榮耀”商標,指定使用在“電子出版物(可下載)”等商品上,而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份才申請了王者榮耀商標,明顯是侵權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王者榮耀作為酒水商標,和騰訊王者榮耀游戲兩個領域并不沖突。同時,“王者榮耀”為普通印刷體漢字,不能獨立表達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屬于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受保護作品。
騰訊又稱,王者榮耀游戲并非僅僅在電子游戲領域,還和麥當勞、可口可樂等食品行業有過合作,如果王者榮耀酒水商標大肆使用,那會讓用戶認為王者榮耀酒水和騰訊有關。
王者榮耀 x 麥當勞
王者榮耀 x 雪碧
更讓騰訊不能忍的是,問渠成裕公司還申請了一系列包含“王者榮耀”文字的商標,如“王者榮耀歸來”“王者榮光”“榮耀之王”“王者榮耀1+1”等商標。
國家知識產權局:酒水商標并不具備夸大或者欺騙性質,因此還是維持商標的支持。
騰訊方對這個結果自然是不滿的,于是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對該商標的注冊問題重新作出裁定。
商標搶注,以小博大的產業鏈
可能有人會好奇,為什么這么多人都要搶注商標呢?俗話說的好,“無利不起早”。
給大家舉個例子,還記得去年被搶注商標的b站up主敬漢卿嗎?一個擁有千萬粉絲級別的新媒體人,卻被一家注冊成本為20元的公司發送律師函警告,不能再使用“敬漢卿”這個名字了,因為敬漢卿被對方的公司搶先注冊了商標。
其實但凡有點名氣和潛力的自媒體或品牌都極容易受到這樣的困擾,有些“有心人”專門搜羅他們還未注冊的商標進行批量注冊。
比如申請下來一些自媒體的名稱之后,反手就向平臺舉報,用手里注冊下來的商標進行投訴稱自己被侵權,要求對方下架賬號。
一般碰到這種情況走法律程序的話費時費力又費錢,最終還不一定能告贏,像騰訊這種大公司,官司打了兩年多,最終都有被駁回的幾率,更別說一些小公司或者個人了,所以這也使得很多被搶注了的自媒體或品牌則會選擇破財免災。
據專業人士介紹,搶注一個商標,只需要成本費600元左右,但如果以此來敲詐勒索,那么獲得的利潤可就不知道是多少了。
付出少,回報高,多年來搶注商標這一灰色產業鏈早已形成。
而且除了這種方式,倒賣商標也是牟利的一大手段。
因原創短視頻走紅的papi醬就也曾陷入到商標搶注風波當中,當時售賣者劉先生將“papi醬”的近似商標放在58同城上進行拍賣,還試圖與papi醬的公司談價格。
劉先生表示:“此次他申請下來的38類(網絡通訊等)與41類(文娛節目制作等)都是自媒體運營的核心項目,兩個類目“打包”要價180萬元,單買一個類目要價100萬元。這個知名度擺在這了,肯定是貴點的,不可能跟普通商標一樣價格。”
還有注冊下來之后自己使用,名正言順賺著別人品牌紅利的。比如新百倫和紐巴倫,哪個是正品,時常讓人們難以辨別。
大家也別急著辨別了,因為……其實真正的New Balance根本就沒有中文名。
美國“New Balance”公司于1983年4月15日獲得核準在第54類“鞋”上注冊“N”“NB”商標,于2003年4月15日獲得核準在第25類 “鞋”上注冊“NEW BALANCE”商標。
新百倫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NewBalance”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起授權新百倫公司在中國境內使用上述商標。
隨著該品牌市場拓展,“新百倫NEW BLANCE”產品被越來越多中國消費者熟悉,可實際這一商標卻早被其他的鞋企注冊了,甚至新百倫公司還被起訴最終賠償了500萬。
商標被搶注了怎么辦?
其實眾多商標被搶注的案例無一不在提醒我們在日常中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經營公司或賬號時,一定要記得“市場未動,商標先行”。
商標被人搶注但還沒正式獲得批準,經營者此刻可以通過提出商標異議進行救急,反對該商標成功授權。
我國商標法中有過規定,任何商標注冊都必須要經過商標局的受理、初審、實審、公告、異議以及核準注冊幾個階段。
注冊商標有三個月的公示期,這個階段駁回十分容易,提供證明就可以,可如果注冊后再維權就只能法庭見了。
如果經營者發現較晚,搶注商標已經獲得了證書和商標權,那么經營者在收集證據以及充分肯定對方是搶注商標的前提下,搶注商標未滿五年時間,就可以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另外,商標注冊后滿三年時間未使用的話,任何公司以及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的撤銷申請,因此經營者如果發現自己被搶注的商標也有這種情況,大可以也這樣做,這也是搶回自己商標的一種合理的方式。
如果在上述方式都無效的情況下,經營者還可以嘗試花錢購買被搶注的商標。
但要是購買也不成,那就只能放棄原先的商標,選擇重新注冊商標,不過要注意的是重新注冊的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
當然最好的方式還是要提前做好知識產權的布局,從源頭上避免被搶注事件的發生,這樣可比到后面被動的處理都要有利的多,比如老干媽。
“火神山”“李文亮”“終南山”商標被搶注?駁回!
截至2020年3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駁回了328件不良商標申請,例如,對“李文亮”“火神山”等商標注冊申請,主要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予以駁回;對“冠狀克星”“新冠消毒”等在5類藥品、44類醫療服務上的商標注冊申請,增加適用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功能、服務內容的誤認”予以駁回。
律師解讀
“蹭熱點”不應侵占公共資源
這樣的商標為何不能搶注?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閆東偉稱,依據是《商標法》第十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這是一條“兜底性”的條款,在目前全球防控疫情階段,國家知識產權局研究制定了新商標審查標準,商標的注冊使用具有獨占性,針對類似于“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等疫情相關的字眼,若通過審查,一方面將在社會上產生不良的導向及影響,另一方面也是一種對公共資源的侵占。因此是不能搶注的。
閆東偉表示,從此次搶注商標的事件來分析,市民或企業負責人在“蹭熱點”的時候,一來應該避免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二來應該盡量避免占用公共資源。
那么商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這類注冊時有何風險?閆東偉稱,已經出現很多商標代理機構在代理“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申請業務而被處以罰款,被行業機構亮牌警示,可以說是得不償失。商標代理機構在此時代理此類商標,可以說是具有明顯、明知的惡意,已經有“前車之鑒”,因此建議商標代理機構在代理所有與疫情相關的商標時,均應持審慎態度。
來源 天眼查 紫牛新聞 蘇州普法
編輯 賀依茜
審核 張紫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