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浙江上班的時候,遇見了一個女孩我們從認識到了解對方在到相愛,兩年時間,我們都說好了,16年結婚,廠里面放假,我就和她回江西老家,跟她媽說我們要結婚的事,然后她媽死活不同意,覺得我窮,給不了她女兒幸福,最后她媽說 如果拿出三十萬彩禮的話 就同意我們兩個結婚,聽她說完,我沒說話 ,第二天,我就從江西回貴州了。 那次之后我問過她 想不想跟我在一起。她說 她聽她媽的話,最后我們算是和平分手吧。 16年她結婚了,嫁在她們本地,她問我 來參加婚禮嗎,我沒說話,她結婚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想過很多我們的點點滴滴,我終于見到她穿婚紗的樣子很美,從那天之后我就刪除了關于她的一切,有些人注定就是老死不相往來吧。 錢婷,你一定要過得好,那樣才對得起我一生不打擾。 安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