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花錢卻因生活拮據動起了歪腦筋,沒想到等待她的是10年的牢獄之災。
2018年,汪清縣天橋嶺鎮的季某在互聯網上拜師學藝,用打印機和普通A4紙偽造了3萬余元面值5元、10元、20元不等的人民幣,讓不少人大吃一驚。近日,汪清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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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官審理得知,現年57歲的季某家住天橋嶺鎮,無業。據季某交代,因家里生活拮據,便動起了歪腦筋,想從網上買些假幣使用。在翻閱網站的過程中無意間認識了杜某,聊天過程中得知杜某掌握了一些制造假幣的技術,于是便多次給杜某郵去土特產品,以此從杜某那里得到偽造假幣的流程和技術。季某在互聯網上購買了制造假幣的電子模板、濕印、燙金機、印刷碳、切紙機等工具,便自己在家研究起做假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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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季某制造出來的假幣非常劣質,一眼便可以看得出來,為了使假幣看起來更加逼真,季某''潛心研究'',反復實驗,終于調出了跟真幣最為相近的顏色。可是顏色能調,這普通白紙打出來的假幣手感肯定是瞞不過任何人的。于是,季某又歷時半年反復試驗,竟真的用幾種簡單的化學藥劑做出了與真幣類似的粗糙手感。當第一張''10元''紙幣''研制''成功的時候,季某迫不急待地拿著''錢''去附近的鄉鎮集市上試了一試。她懷著忐忑的心情拿出自己偽造的假幣買了一些蔬菜,沒想到商販還真沒有認出這10元的紙幣是假的,季某內心竊喜。接著季某又去附近的集市、夜市,買了些小商品,把10元的換成1元、5元的小鈔。貪心不足蛇吞象,季某慢慢覺得這樣來錢太慢,于是便想到利用網絡把自己印出來的假幣直接賣出去。她通過化名利用快遞員帶發的方式,以150元至200元換1000元假幣的比率賣給全國各地買家,直至快遞員發現端倪報警,此案才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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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為,被告人季某違反國家貨幣管理制度,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判決被告人季某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