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懷胎,期待的就是孩子呱呱墜地的那一刻,然而,市民王女士卻在決定剖宮產的前兩天,意外發現孩子已胎死腹中。王女士和家人難以接受的是,最后一次產檢時,醫生并沒有說胎兒存在異常,而確認胎停后,他們懷疑醫生在病歷上動了手腳。
剖宮產前兩天
胎兒不幸胎死腹中
自11月14日死胎被引產后,王女士夫婦就一直沒能從哀痛中走出來,王女士丈夫的堂哥黃先生代為處理相關事務。黃先生告訴記者,王女士今年32歲,八年前曾剖宮產下一個女兒。今年三月底,她高興地發現自己懷了二胎,考慮到離家近等因素,她選擇了泉州福興婦產醫院。4月1日首次產檢,根據記錄,前面幾次檢查都挺正常。9月27日,醫生曾建議到上級醫院進一步檢查。而10月10日和11日接連兩天,因胎心監護胎動頻繁,醫生建議王女士住院治療,她都拒絕了,并在記錄本上簽字及蓋了手印。
王女士丈夫的堂哥 黃先生
孕婦來就是吸氧,也沒有任何其他東西,也沒有用藥或其他后續的治療,家屬覺得這種東西無大礙,她后面也正常,所以家屬就拒絕了。
之后的10月25日和10月31日,產檢記錄都未見異常。11月7日,胎兒38周,王女士和之前一樣,做了胎心監護、彩超、尿常規等產檢,醫生要求:自數胎動、不適隨訪,遵醫囑,一周后產檢。11月10日,王女士的丈夫發微信給醫院客服,說根據習俗,請人看了時間,剖宮產時間定在15日中午。
微信語音來源 泉州福興婦產醫院客服
最近如果有肚子痛或者宮縮,要馬上上醫院,不要等到15日再剖了,期間有什么情況要及時反映,當然了,能堅持到39周那天剖是最好了。
孕婦家屬:胎停后醫生添病歷
未及時告知異常
不料,13日王女士去產檢時,醫生一直聽不到胎心,進一步彩超發現,胎兒已沒有生命跡象,只好安排引產,是個男胎。黃先生說,這時,家屬看到醫生在11月7日的產檢記錄上補了一句:建議住院觀察,孕婦及家屬拒絕,孕婦自訴看時于11月15日行剖宮手術。但事后,醫生堅稱這句話是7日產檢時就寫了的。對此,黃先生代表王女士夫婦質疑:如果是7日就寫了,為何孕婦拒絕住院時,沒有像10月那兩次拒絕時被要求簽字蓋手印。剖宮產時間是10日才定的,孕婦不可能7日就告訴醫生。
王女士丈夫的堂哥 黃先生
添加這句,他們是要推卸他們在診療過程中,是不是存在一些隱患的東西,他們不告訴家屬?醫院這樣篡改病例,在事件的過程當中,對事件的因果關系有什么作用,或者醫院想要隱瞞什么東西?我們存在質疑。
孕婦及家屬認為,如果7日那天,醫生及時告知胎兒有異常,及時建議孕婦住院觀察,或許就不會發生胎死腹中的悲劇。
家屬認為,醫生是在發現胎死腹中后篡改了病歷,但醫生卻表示,最后一次產檢時就建議產婦住院。對此泉州福興婦產醫院方面有何說法,胎兒為何會在已臨近39周時,突然沒有生命跡象呢?
醫院:胎兒先天“單臍動脈”
且臍帶繞頸
泉州福興婦產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據介紹,正常的胎兒是雙臍動脈,但醫生在彩超時發現,王女士腹中的胎兒是單臍動脈,缺氧的概率相對較大。每次產檢記錄上,都有標明這一情況,病歷的封面上蓋有“高危”、“黃色預警”的印章。此前王女士也兩次因胎動頻繁被要求住院治療,但她拒絕了。
泉州福興婦產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
第一次發現,我們就跟孕婦及其家屬說,盡量到上級醫院檢查,因為單臍動脈是先天的,很多會有并存的先天性疾病,而且一直以來胎兒都臍帶有繞頸,胎兒在肚子中是游動的,由于他本來就繞了,說不定一拉就造成窒息,宮內窘迫。
胎動消失多時才就醫
進一步檢查無胎心
不過,除了10月出現的兩次胎動頻繁后,王女士之后的產檢,各項指標都挺正常,包括11月7日那次產檢也沒有發現異常。醫生交代她回家后每天早中晚都要自數胎動,一小時胎動三至五次算是正常。但13日王女士來檢查時,已有數小時未感覺到胎動。
泉州福興婦產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
據孕婦自述,是自我感覺五小時沒有胎動,才來我們醫院,根據臨床經驗,胎動消失,胎心還是會存在一段時間,但是13日那天她來產檢的時候,就是沒有胎心了。
至于7日病歷上,“建議住院觀察,孕婦及家屬拒絕”這行字,是當天就寫還是13日才補上,雙方各執一詞。
泉州福興婦產醫院醫務科工作人員
她拒絕,不聽醫囑。根據她7日這天的檢查結果,不存在一定要入住醫院的指征,所以可以不用要求她簽字。
臍帶扭轉多圈致胎死腹中
家屬若堅持維權可起訴
接到王女士家屬的投訴后,洛江區衛健局已介入調查此事。醫政股負責人介紹,孕婦最后兩次檢查中間隔了六天,期間發生的突發情況,并非前一次產檢可以查出。
洛江區衛健局醫政股負責人 吳先生
這個是孕婦和胎兒自身的原因,因為引產出來的時候,臍帶扭轉了好幾圈,扭轉以后缺血,就引起了胎兒的死亡,這種也沒辦法事先檢查出來。
醫患雙方關于病歷是否事后增補的爭議,目前,雙方都提供不了直接證據。但醫政股負責人認為,這對事件的性質并沒有影響。如果孕婦及家屬仍認為醫院存在篡改病歷的情況,且應該為胎兒的死亡負責,可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