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妍頔)近期,金宇車城“北控化”加速,作價一萬元出售子公司南充金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宇房產”)引得多方質疑。長期股權投資的評估值和賬面價格相差過大,資產評估值是否合理?轉讓前突擊分紅意欲何為?
長期股權投資評估值和賬面價值相差過多是否合理?
11月5日,金宇車城發布公告稱,公司房地產業務盈利能力較弱,且目前公司無土地儲備不足以支撐地產業務的持續發展。金宇車城于2017年收購江蘇智臨電氣科技有限公司后開始業務轉型,至2018年底已轉型為以新能源相關業務為主。
為聚焦新主營業務,金宇車城將持有的金宇房產100%股權出售,11月3日,金宇車城通過競爭性磋商,在應邀投標的3家公司中以最優條件確定中標單位為上海瑞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聰投資”),交易金額為1萬元。
根據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報告,金宇房產2019年9月30日凈
資產為-2768.05萬元。根據中天和評估報告,按照收益法評估的評估值為-8290.11萬元;按照資產基礎法評估的評估值為-23.67萬元。公告顯示,1萬元的交易價格系三家投標公司中不得低于金宇房產分紅事項后的凈值中較高者的出價。
在對金宇房產的資產評估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770萬元,但評估價值為-4848.02萬元,兩者相差5618.02萬元,增值率為-729.61%,直接導致了資產總額的評估值減少。
對此,金宇車城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金宇房產公司共有五家股權投資單位,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成本法核算,賬面價值700多萬元。但其所投資的主要子公司經營狀況差,存在大額虧損,五家子公司合計凈資產為負的5000多萬元,本次評估師嚴格遵循評估準則規定對房產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做了相應處理,其評估結論合理。
為何突擊分紅?
另一個引人關注的問題在于突擊分紅。
2018年,金宇房產開始呈虧損態勢,2018年報告期內,金宇房產實現凈利潤-2321.02萬元,2019年1-9月,金宇房產實現凈利潤-7537.98萬元。在虧損的情況下,出售金宇房產前夕,2019年10月14日,金宇房地產公司股東會決議向股東分配紅利2000萬元。
關于突擊分紅的原因,金宇車城解釋稱,根據中喜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中喜審字{2019}第1074號《審計報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宇房產累計未分配利潤為5144.94萬元。2019年10月14日,股東決定將其中的2000萬元以現金形式向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本次金宇房產以截至2018年末未分配累計利潤向股東分紅2000萬元。當年虧損,累計是資本市場上常規操作,本次金宇房產以截至2018年末未分配累計利潤向股東分紅2000萬元,不存在超額分紅情況,不存在違法公司法相關禁止規定的情形。公司是否實施利潤分配以及利潤分配的數額的多少屬于公司決策層面上的自治范圍。
截至9月30日,金宇房產對金宇車城尚存欠款本金19355.56萬元,另外,金宇房產2019年10月14日分紅2000萬元,金宇車城尚未收到上述股利。
交易協議顯示,為保障金宇車城前述債權的安全實現,買方應在交割完成后以金宇房產的資產繼續為金宇車城提供等額(含上市公司的應收股利)的融資擔保,且該等擔保行為在上述欠款償還完畢前應保持有效。在金宇房產實現扭虧為盈,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即ebita 值)為正值時,金宇房產應將當年度 ebita 值的20%用于向金宇車城(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償還借款。
11月7日,深交所也就此次交易向金宇車城下發了關注函,要求金宇車城說明此次股權出售是否會導致上市公司形成對合并報表范圍以外的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和擔保的情形;說明本次方案擔保措施設置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護上市公司利益;說明上述償還方式的合理性,進一步說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切實可行的履約保障措施,最后,深交所要求金宇車城說明對本次交易的會計處理,并量化分析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情況。
新京報記者 張妍頔
編輯 趙澤 校對 何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