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英媒11月21日報道,近日英國一地方議會因財政拮據(jù),揚言要賣掉其價值2000萬英鎊(約1.88億元人民幣)的《大憲章》歷史原件。
英國《大憲章》(拉丁文Magna Carta,英文Great Charter)又名《自由大憲章》、《1215大憲章》,于1215年簽署,是英國封建時期的重要憲法性文件之一,被認為是英國君主立憲制的法律基石。這份文件是現(xiàn)存的七份原件之一,已于1300年被贈予肯特郡的法弗舍姆鎮(zhèn)。
▲這份《大憲章》的原件將被出售
當(dāng)?shù)刈h會原計劃在耗資70萬英鎊(約合636萬元人民幣)的新市政廳內(nèi)固定展出這份《大憲章》的原件,但無奈計劃落空,現(xiàn)在只能考慮把該原件出售或租賃給博物館。
當(dāng)?shù)?0歲的歷史學(xué)家馬克·加德納對此表示非常憤怒,他說:“《大憲章》是我們鎮(zhèn)與生俱來的‘權(quán)利’。想要賣掉它,這真是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不負責(zé)任的行為。市議會只是想辦法來償還他們的債務(wù)。如果有機會,他們甚至?xí)u掉自己的祖母。”
牛津大學(xué)教授、《大憲章》研究專家喬治·加尼特認為,《大憲章》很有可能會被賣給美國,因為美國人認為它是憲法的基礎(chǔ)。
一位議會發(fā)言人表示,任何可能的選擇都將會與居民進行討論和協(xié)商。
▲該文件是現(xiàn)存的七份原件之一,于1300年被授予給肯特郡的法弗舍姆鎮(zhèn)
(林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