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長沙海關聯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92輛侵權電動平衡車實施銷毀。該批侵權平衡車是2018年長沙海關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從出口貨物中依法扣留的,也是長沙海關近年來首次在中歐班列渠道查獲輸往“一帶一路”國家的侵犯專利權案。該案例入選了2018年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當天,在長沙海關、杭州中院、地方環保部門、權利人、侵權人的共同監督下,292輛侵權平衡車被拆除電池,車體被碾軋破解,所有廢棄物按環保標準回收,確保不危害環境。
長沙海關綜合業務處負責人介紹,2018年4月,權利人納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長沙海關提出申請,對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的一批出口電動平衡車采取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措施,長沙海關依法對該批貨物實施扣留。經初步調查,該批電動平衡車共292輛,貨值28萬余元,由浙江省某公司申報出口白俄羅斯,涉嫌侵犯納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專利權。
據權利人公司技術人員介紹,侵權假冒電動平衡車在材料、工藝等方面與正版平衡車存在一定差距,存在充電起火、急停摔傷騎行人員等安全隱患,消費者應從正規渠道選購質量合格產品,避免發生意外。
長沙海關提醒進出口企業,積極響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轉變經營方式,加強自主創新,尊重知識產權,守法經營,避免不必要的損失。(通訊員 楊春勇 記者 周月桂)
(責編:何萌、羅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