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11日),“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審宣判,浙江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將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據悉,2018年11月13日,熊志城在杭州飛來峰景區遇到獨自游玩的被害人譚小敏。隨后,熊志城持刀連續捅刺譚胸腹部數刀,并將譚推下懸崖。見譚小敏還未死亡,熊志城又繼續行兇,持刀強行對其實施猥褻后將其當場殺死。
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譚小敏1995年出生于杭州市淳安縣,是家中獨女,2017年從浙江大學本科畢業,前往英國留學。2018年11月,留學歸來的譚小敏回到杭州,計劃在杭州找工作。12日晚,譚小敏和朋友約定,13日晚在杭州城西銀泰吃飯,但到了約定時間,朋友卻再也聯系不上小敏。
另一邊,已在杭州靈隱飛來峰景區徘徊多日的廣西人熊志城,遇到了獨自在此游玩的譚小敏。法院審理查明,熊志城因無力償還賭博所欠債務產生厭世情緒,意欲在自殺前殺人“陪死”,小敏正是他尋找多日的“作案對象”。
法院通報的作案細節顯示,熊志城持刀連續捅刺譚小敏胸腹部數刀,并將譚推下懸崖。后見譚小敏還未死亡,他又繼續行兇,強行對其實施猥褻后將其當場殺死。案發后,熊志城欲自殺未果,逃回廣西,同月17日被抓獲歸案。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公開審理了本案。2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殺人、強制猥褻一案,對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審宣判后,被告熊志城不服,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11日,浙江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將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父親早為女兒備好嫁妝
作為家中獨女,譚小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譚父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說,女兒大學還沒畢業,家中就為她在杭州市區買了房,還配套購買了車位。房子的裝修、家電購置都是父母一手操辦,就等著女兒留學回來后入住。
小敏的父母在淳安經營船務生意,家境殷實。要強的小敏考上了浙江大學,并在畢業后前往英國留學。
2018年末,譚小敏就要從英國留學回來。那年6月,譚父已經轉崗,計劃等女兒回國后就逐步退休養老,“房子嫁妝都給她準備好了,我也想輕松一點。”譚父說。
女兒被害后,譚父表示“我的一切全毀了”。
堅持要求景區道歉
女兒大白天在售票景區被害,是譚父一直解不開的心結,因此他堅持要求杭州靈隱景區承擔責任。
法庭審理查明,兇手熊志城在遇到小敏前,曾在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飛來峰景區游蕩并尋找作案對象。譚父認為,兇手一方面在尋找作案對象,另一方面也在觀察景區環境,“他顯然是發現了景區漏洞,才敢下手。”譚父說。
譚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的訴求不在索賠,如果景區能夠公開在媒體上對家屬道歉并提出整改措施,他愿意放棄一切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