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6日電 綜合消息:以色列總檢察長曼德爾卜利特當地時間25日發表聲明說,根據法律規定,總理內塔尼亞胡在遭到起訴的情況下無須被迫辭職,仍然可以留任總理。
資料圖: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圖為內塔尼亞胡在前哨戰視察。
據以色列《耶路撒冷郵報》消息,曼德爾卜利特稱,首先目前是“過渡時期”,按照以色列議會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政府被迫解散或總理被迫辭職,那么當時的總理仍將是看守總理。所以目前立即要求內塔尼亞胡辭職并無必要。
其次,曼德爾卜利特表示,不能僅僅通過法律機構的起訴就宣布內塔尼亞胡失職。他還補充稱,目前相關法律關于總理“不稱職”的標準并未有詳細界定,一般說來是指總理因身體或精神問題而導致的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曼德爾卜利特還稱,他不會就是否取消內塔尼亞胡組建新政府的資格做出裁決。
據以色列JTA通訊社報道,曼德爾卜利特21日晚在司法部發表聲明,宣布以收賄、詐欺以及背信罪名起訴內塔尼亞胡。他還表示,雖然他極為欣賞內塔尼亞胡的才能,但自己有責任根據法律行事,沒有人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在起訴聲明宣布后,以藍白黨為首的中左翼黨派紛紛要求內塔尼亞胡下臺,但遭到拒絕。內塔尼亞胡通過電視演講否認上述指控,并稱這是對他的“政治迫害”,是一場“有預謀的政變”。
資料圖: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
據以色列媒體此前報道,內塔尼亞胡遭到的三起指控分別為:涉嫌收受價值約28萬美元的雪茄、香檳、珠寶等進而為他人謀利;涉嫌與報業大亨摩西進行利益交換;涉嫌與貝澤克電信公司控股股東進行利益交換,并收受賄賂等。對于上述罪名,內塔尼亞胡曾多次發表聲明,堅稱自己和家人清白。
以色列民主研究所上月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65%的以色列民眾認為如果內塔尼亞胡被起訴,那么他就應該辭職。本月20日,藍白黨領導人甘茨宣布組閣失敗。自21日起,以色列議會120名議員中的任何一名議員,只要能在21天內獲得至少61名議員的推薦即可獲得組閣權。媒體分析稱,理論上內塔尼亞胡也仍有機會組閣,但由于被起訴,其獲得支持的可能性也在變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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