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鼓浪嶼還這么囂張。”
“在島上你信不信你走不出去”
……
近日,一段廈門鼓浪嶼女導游
威脅游客的視頻在網絡上曝光
引發網友們強烈聲討
視頻一開始,一名戴著藏青色帽子、身穿白色短袖上衣的女子對一名男子大聲喊著:“我們其他人是去看景點的,你站這景點門口等嗎?”
沒等男子回話,女子又接連說道:“到了鼓浪嶼還這么囂張,剛在店里我都沒×你咧,你還這么囂張!”緊接著又威脅說:“在島上你信不信你走不出去?”
在這過程中,男子不知道反駁著什么,視頻中也傳來疑似同行游客的勸和聲,但女子不依不饒又繼續說道:“剛那老板都警告你一次了……你很討厭,話多得要死……”
視頻一經曝光
別說當事人生氣了
吃瓜的各位網友都坐不住了
怒斥該導游:
嚴重影響廈門形象!
@旺仔銀鷺純牛奶:都9102年了,還有這么囂張的導游?
@福建至和茶業 :嚴重影響廈門特區形象
@jdjane:都選擇自由行,不敢跟團
@機票01:鼓浪嶼的名聲就是讓這些卑鄙無恥、臭名遠揚的人給敗壞的
@林某李某:是該好好整治下鼓浪嶼上的亂象了,真是給大廈門抹黑了
昨日(11月25日)上午
廈門市鼓浪嶼文化旅游發展中心
官方微博“@天風海濤鼓浪嶼”
針對此事發布了查處通報
取消其帶團上島資格
關于“某導游在鼓浪嶼威脅游客”的查處情況通報
對于網絡反映的問題,廈門市鼓浪嶼管委會迅速組織旅游、公安等部門進行調查。現基本事實已查清:11月21日上午,導游方某、徐某受廈門集游美旅行社委派,帶領散拼團的游客前往廈門市部分景點游覽。雙方因在廈門某商店購物時引發糾紛,在鼓浪嶼游覽時再次發生爭執,其中一名導游用言語威脅游客。
相關責任部門已對涉事導游調查取證,涉事導游承認其違法行為。
涉事兩名導游及相關旅行社違反《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已被列入“鼓浪嶼綜合懲戒主體名單”,取消其帶團上島資格。對于涉事導游和旅行社涉嫌擅自增加旅游項目、誘導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市相關主管部門已立案調查,將依法從嚴查處,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公布。
廈門市高度重視文化旅游發展,一直致力于營造良好的旅游環境,特別是加強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地保護管理,對破壞旅游秩序、破壞城市形象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懲不貸。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鼓浪嶼管委會
2019年11月25日
當然,也有人說的
這樣的導游在廈門只是個例
但這樣的現象
并不是廈門才有!
桂林一導游強制游客
一小時必須花2萬
2019年6月,網曝桂林一導游強制游客消費,還要求一小時必須花兩萬塊。
游客說,公司組團到桂林旅游,每人598元,導游要求另交299元看風景,5天4夜,只玩了1天,其它時間都在購物。“第一站要求買銀,后來要求買玉”,導游看到沒人購物,強制要求游客“一小時,兩萬塊”。
被泰國導游逼著消費
10名成都游客“夜逃”回國
2018年5月,為了度蜜月,成都的馬女士和丈夫找到重慶悠程去哪兒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成華區)前鋒街門市,報了泰國2180元每人的7天5夜游。
馬女士回憶說:“到曼谷的第一天,當地一名男導游的態度就不好,用中文說‘第一次帶人這么少的團,如果要好玩,就走我介紹的自費項目行程’。”由于跟團品質不高,吃住不合心意,游客們開始向領隊反映。
對于大家反映的問題,領隊卻表示“聰明的游客知道和導游打好關系”“配合支持(導游的)工作”。無奈之下,馬女士和丈夫梁先生找到導游,加了一些自費項目。
5月7日是行程的第五天,當天的行程有一個購物點“乳膠中心”。拖了2個小時只有一人買了枕頭,上車后導游的態度就變了,除了用言語威脅游客之外還對斥責他的領隊大喊下車!
馬女士表示,“他很隱晦,反復地說泰國治安不好、警察效率不高這樣一些話。”加上7日下午大巴車上導游的表現,“大家都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怕第二天拉我們去消費。”
就這樣,8日下午17時許,10名游客與領隊在機場附近的免稅中心匯合。終于在9日清晨7時許,這10名游客從泰國回到成都。
云南女導游嫌購物少罵游客:
騙吃騙喝騙玩嘛?
視頻截圖
2015年5月1號,有游客爆料稱,導游強制消費。視頻中導游大罵:來云南你抱著什么心態,騙吃騙喝騙玩嘛?一車人沒人家一個人買的多,你們對得起誰,就算買泡屎回去也劃得來嘛。如果每個人不消費滿3000到4000元,將取消版納的旅游。
麗江無證導游罵游客
"不買東西比賣淫可恥"
視頻截圖
2014年1月3日,有網友曝出一段在云南麗江旅游時拍攝的視頻。視頻中一男子口暴污穢之語:“一路下來,一分錢不消費,比賣淫更可恥,難聽的話不要不愛聽,那是事實……”
1月3日,云南省麗江市旅游局作出通報:麗江市旅游局目前正依法對該案件進行立案調查,對案件的處理結果將及時對社會進行公布。已初步查明涉案“導游”為劉俊杰,系麗江森龍旅游社安排的導游王光志請來的助手,劉俊杰無導游證。
北京導游持刀強迫游客購物
高呼弄死你
2013年7月3日,一輛車牌為“京P12306”的旅游大巴游覽八達嶺長城和十三陵,途中至少停留6個購物點,并武力脅迫游客購買烤鴨,果鋪等食品和紀念品。行至12點左右,在購物景點全車乘客沒有達到導游消費要求,司機不予開車,游客要求啟動發車,遭導游謾罵,并開始持刀對游客行兇。
報團旅游本是為了圖省事省心
沒想到卻因此糟透了心!
Yes君提醒
各位出游的伙伴們
對于低價團、零團費線路要警惕
選擇正規旅行團才是正道
旅游被強制購物、消費怎么辦?
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旦發生糾紛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據。消費者必須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一些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例如給導游和司機的小費、對老年人額外加收費用,需要額外收費的旅游項目,特別是吃、住、行的標準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避免日后因約定不明確而發生糾紛。
如遇到強制購物、擅自改變旅游項目,消費者應即時據理力爭,如發生爭議不能解決時,首先要保護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關證據,旅游結束后,到旅行社進行反映求得解決。如果消費者與旅行社不能達成和解,消費者可致電旅行社的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也可到旅游質量監督部門投訴或者到消協投訴,也可以撥打12315投訴電話。
新《旅游法》規定,當旅游者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四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
1、消費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糾紛可通過雙方協商;
2、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同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旅游者可以根據權益受侵害的程度、實際擁有的事實證據、對時效以及賠償金額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對事件的處理結果來選擇維權途徑。
要選擇可信賴的旅行社
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要注意查看“三證一險”(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旅行社責任保險),還要注意該旅行社是否有相應的發票、嚴格的管理及線路行程、報價、保險、導游等一系列規范管理。要選擇可信賴的旅行社,不要為了貪圖便宜找一些質量沒有保證的旅行社。
最后,扎心的一問
在旅行途中
你是否遇到過強制購物消費?
▍整合來源:搜狐千里眼、廈門日報、小魚網、網絡,編輯:Ru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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