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
11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公示了對網銀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網銀在線)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被罰2943.26萬元。
據該公司官網介紹,成立于2003年的網銀在線為京東集團全資子公司,產品包括京東支付、跨境支付等。
截至發稿,就上述處罰的后續問題,京東方面仍未向觀察者網作出回應。
上述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觀察者網查詢發現,該條指出: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1年5月3日,網銀在線在央行《支付業務許可證》首批名單之列,2014年獲得國家外管局頒發的”跨境支付牌照“。
企查查信息顯示,該支付公司注冊資本10億元,法定代表人張雱。2012年10月京東收購網銀在線,當時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劉強東。
值得一提的是,除網銀在線外,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時公示了拉卡拉、易寶支付因超限額購付匯被罰。
罰單信息顯示,拉卡拉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額購付匯,被處以罰款83.87萬元;易寶支付因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超限額購付匯,被處以罰款36.06萬元。處罰依據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公開信息顯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2011年獲得支付牌照,2014年獲得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試點資格;易寶支付成立于2003年,2011年獲得支付牌照,2013年獲得跨境支付業務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