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
近日,在江西九江,有兩名女子坐火車時,被警方行政拘留了,原因和帶的所謂礦泉水有關。
11月10日下午5點多鐘,這兩名女子帶著三瓶所謂的“礦泉水”在九江火車站準備乘車時,被安檢人員攔下。
工作人員要求她們當場喝一口時,遭到了拒絕。發現不對勁的安檢工作人員當場打開了瓶蓋,三瓶所謂的“礦泉水”散發出了刺激性氣味。
女子王某和吳某是湖北一家服飾公司的員工,兩人準備九江乘車去上海,為公司的客戶清洗服裝污漬。
她們攜帶的是酒精和槍水,本應該由專人專管,可她倆為圖方便,竟然直接用礦泉水瓶分裝,企圖蒙混過關帶上火車。
酒精和槍水屬于鐵路禁止攜帶物品,這些物品都屬于易燃易爆物品,會對火車站這樣的公共場所和列車的安全運行造成極大的危害。
隨后,兩名女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信息
現場鴿碎碎念
看看現場鴿怎么說
乘坐地鐵火車高鐵
很多物品是不能帶的
可總有些人抱著僥幸的心理
鋌而走險!該罰!
責任編輯:侯慧雪(EN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