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濤
11月6日,滴滴宣布下線400多天的滴滴順風車將于20日在部分城市重新上線。在經過幾起“順風車事件”后,滴滴順風車聲稱汲取了超過30萬用戶建議,對330項功能進行了優化。如“永久下線頭像、性別等涉及到用戶隱私相關的信息”,“女性乘客20點后不能打順風車”……其中最重要的莫過于征信篩查機制,即“能公開查詢到的失信被執行人無法注冊成為順風車車主”。
然而,這項措施是否真的可以提升順風車的安全性?我的意見是“不能”。
在2018年8月24日的“樂清女孩乘車遇害案”中,滴滴順風車司機鐘元被曝在作案前半年總共申請了56次現金貸,這說明罪犯本人的經濟狀況極不正常。這或許是滴滴試圖用征信體系來篩查杜絕風險的初衷所在。
但是,在2018年5月6日的鄭州空姐遇害一案中,畏罪自殺身亡的滴滴司機劉振華,其征信記錄沒有任何問題。有媒體聲稱劉振華有犯罪前科,但問題是個人征信報告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法院制定的,在這兩種征信體制中,都沒有辦法看到個人犯罪記錄。
換句話說,滴滴順風車最新版的征信篩查體制,依然沒有辦法杜絕劉振華這樣的高犯罪高風險人群成功注冊順風車車主。
一般來說,貸款違約、負債過多、信用卡逾期等情況都會上個人征信報告,甚至個別情況連拖欠水電費都會被列為失信人。難道說拖欠水電費的人比劉振華的犯罪風險更大?
那么,滴滴為什么不用犯罪記錄作為風險篩查體制?一位不具名的律師表示,滴滴不是不想,而是不可為。如果相關機構開此先河,會導致很多有前科者失業,無法融入社會,所謂的“重新做人”也就成了一紙空文,這部分人群重回違法犯罪道路將是大概率事件,終究不利于社會穩定。所以,滴滴無法從司法機構查詢相關順風車申請人的犯罪記錄。
既然如此,滴滴正確開啟順風車的姿勢應該是什么?
別忘了,滴滴的股東中還有騰訊這樣的大數據公司。注冊司機的受教育水平、駕駛習慣、違章頻度、理賠記錄以及經濟能力,還有是否經常換手機號,其微信好友的構成,喜歡去那些場所,是否居無定所甚至是性格特征等等,都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分析判定。
通過大數據判定,滴滴可以對注冊申請者進行風險分級判定。如此利用大數據,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障礙,也不涉及泄露公民隱私,只是個算法的問題,滴滴看不到申請者的相關數據,只能看到諸如“優、良、一般、差、極差”的評級結果。這樣的大數據服務,就算騰訊爸爸不給,也是可以買的。
這套大數據風險評估系統并非是限制申請人注冊滴滴順風車——因為這套大數據系統的分析結果并不能作為是法律依據。所以,所有申請者都能順利注冊,但在派單問題上,這套大數據系統的分析結果將產生根本性的作用。簡單說就是被判定為“高風險”的順風車司機通過注冊沒問題,但注冊之后很可能接不到單。
而且,這套這套大數據風險評估系統是動態的,會每月甚至每周調整順風車司機的風險評估,例如某司機之前的風險評級為“優”,后來大數據系統發現該司機賬戶上有不正常的資金流動,開始光顧一些賭博網站,開始頻繁申請信用卡,微信上有頻繁的轉賬記錄等等,就會下調其風險評級……
這才是滴滴順風車的正道。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滴滴以征信篩查體制來控制風險的方式很不靠譜,總感覺這只是為了告訴公眾“我們有一套高風險司機篩查機制,你們可以放心了”——這就是典型的“為有而有”。總體來說,滴滴順風車在經過400多天的整改后,依然沒有讓我感到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