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蕓和林黛玉,一個榮府旁系落魄子弟,地位連榮府的管家都不如。一個是賈家最尊貴人物史太君之外孫女,兩人是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系,論理,兩人之間不大可能有任何聯系,但是,在《紅樓夢》的如椽巨筆之下,一切不可能都可以化為可能。
賈蕓第一次出現,是為了攬活而求賈璉,經幾次碰壁后,賈璉看出榮府事務多由王熙鳳做主,便決定轉求王熙鳳。關于這位堂嬸,賈蕓早做過功夫的,深知其好小編功、爭榮夸耀,這對于口齒伶俐、聰敏機智的賈蕓而言,討其歡心倒不是難事,眼前的難題是如何接近這位嬸子。彼時將近端午,正是需要采購香料的時候,賈蕓決定通過贈送香料與王熙鳳搭話,當然,他知道用最合適的理由,絕對不會有半點賄賂的痕跡。
賈蕓的舅舅卜世人,正是開香料鋪的,所以計劃好后,賈蕓第一個就趕來舅舅家,欲圖先賒借些冰片麝香,并保證八月份會按數送銀子過來,未想卜世人一聽,便冷笑著先告難,繼而又奚落賈蕓不爭氣,沒主見,以致弄得吃穿不像,丟了自己的人。賈蕓聽后便笑道:
“舅舅說的倒干凈。我父親沒的時候,我年紀又小,不知事。后來聽見我母親說,都還虧舅舅們在我們家出主意,料理的喪事。難道舅舅就不知道的,還是有一畝地兩間房子,如今在我手里花了不成?……”
賈蕓的這段話,透漏一個信息,那就是在他還很小的時候,父親去世,因母親能力有限,故父親后事皆由舅舅卜世人一手料理,然而后事辦完,家里的地和房也沒了,由賈蕓的反問和卜世人的心虛表現,可知這些田屋都被卜世人所私吞。
略諳《紅樓夢》的朋友都知道,行無一處閑筆,那么我灑灑寫下近兩百字,讓賈蕓突然說出這一段難言之隱,僅僅為了表現出他的自尊和機敏嗎?顯然不止,而是又重演一喉兩歌、一手二牘之故伎了。
縱觀全,除了賈蕓早年喪父,還有一眾金釵,如林黛玉、薛寶釵、史湘云等等,但是父親死后,倚靠母親娘舅家幫忙料理喪事的,卻只有林黛玉一人。在第十二回,林如海來信特接黛玉回去,賈母派賈璉護送其回蘇州,并且特特囑咐一定要帶回來。這個安排很有深意,因為當初賈敏仙逝,賈母也只是打發男女奴仆去接,而自賈敏臥病到去世,皆未見賈家人前往探望和吊唁,此次卻偏善“好言談機變”的賈璉一同去蘇州,可見不僅僅是護送那么單。
事實很快得到印證,賈璉到此番去蘇州,自冬末去至回府,大約用了半年時間,賈璉是在操辦完林如海的喪事后才回府的,彼時寶玉見到黛玉,是“出落得越發超逸了”,可見分別之久。
那么賈璉操辦林如海的后事,林家的遺產必將經他之手,作為四世列侯,一代巡鹽御史的林家,財產積累不敢想象。而林家又支庶不盛,僅幾門堂族流散各地,誰來繼承這遺產?自然只有孤女林黛玉。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當時林如海來信借林黛玉回家,已經與賈家做了某種契約,即便不是讓林黛玉和賈寶玉聯姻,起碼是給足賈府撫養林黛玉的資費的,而且一定還有一筆豐厚的嫁妝。
正因此,在鳳姐打趣用賈寶玉打趣林黛玉時,說的是“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家私配不上?”,可知林黛玉亦有家私的。更有第五十五回,談起將來使錢的地方,王熙鳳和平兒算了一筆賬,其中說道:“寶玉和林妹妹他倆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體己拿出來”。賈母的兒孫那么多,若非那是林黛玉住進的錢,賈母敢明目張膽拿自己的錢貼林黛玉嗎?如此將林黛玉推進眾矢之的,絕非賈母所為。
所以,林黛玉在賈家,是有錢的。
然而,根據賈蕓家的難言之隱來看,黛玉放在賈家的財產,是要被賈府侵吞殆盡的。在第七十五回,一向揮霍無度的榮府,已經需要“可著頭做帽子”,一點也不能多余了。而早在辦完賈母生日后,王熙鳳兩口子已在為資金無法騰挪嘆氣連連,賈璉更是搬出了往日輝煌來,稱“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彼時賈璉不過二十出頭的年紀,哪里就能接觸過三二百萬錢財的事務來?觀其幾年來經辦過的大事件,也就操辦林家遺產一事才能經手如此高額財產,而這林家的財產,早被賈家人當作自己的意外之財,揮霍殆盡!
根據林黛玉的判詞,這位可憐的書香世家之孤女,早早因愛情受阻淚盡而亡,林家終歸人財兩空,不知林如海泉下有知,會不會后悔當初的安排?嘆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