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一大早,男星張亮發文宣布了與妻子寇靜離婚的消息:“我與寇靜于2017年已辦理離婚手續 ,只是家庭內部意見,孩子也一直一起撫養,希望大家不要過于猜測! ”
據悉,張亮1982年出生于北京,早前是模特后來轉行做了演員,2003年,張亮經朋友介紹與寇靜相識并交往;之后兩人登記結婚。當時的張亮還是一個沒有名氣的藝人,2007年11月12日,張亮與寇靜的兒子張悅軒出生;2015年6月9日,張亮與寇靜的女兒出生。
張亮的妻子寇靜原本也是一位模特,身高和顏值都相當不錯,后來結婚后就退出模特界,相夫教子,開了一家服裝店,現在是服裝店老板。
明星離婚往往會擊破一些人對愛情或者婚姻的憧憬,但是張亮這個離婚對于很多普通人卻有示范作用。
前不久,有網友發現,張亮曾被偶遇與一女生牽手出現在珠寶店,當時大家猜的都是寇靜,因為該女子長相和身高、體態都與寇靜十分相似。但是張亮說他們已于2017年就協商離婚了,難道這個女子另有他人?
這個問題只有當事人知道了。當愛情和婚姻沒有以后,如何面對曾經的人個事,這是個很具體的問題,我接觸的大多數離婚者都是恨不得把對方扒皮拆骨,當然這跟離婚方式有關,必定訴訟之下矛盾很深。但是即便是協議離婚的,能做到坦然面對,妥善處理的也是少數。
婚姻關系更像是一種合同,我們希望合同履行完畢,但是總會有合同出現違約,也需要解除,套用咱們老祖宗的話,買賣不成仁義在情誼在,離婚的人確實不應該彼此怨恨,更不應該把怨恨傳到下一代,而這一點,顯然張亮的做法值得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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