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探索雜志 全媒體記者 劉振偉 通訊員 屈熙堯
“我現在就打電話籌錢,能不能給我個機會,別拘留我……”11月28日下午,在河南省內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被執行人王某請求執行法官不要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在兩個小時內湊齊了18萬元執行款,當場履行了還款義務。
2018年,王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向好友崔某借款18萬元,同時約定還款時間。還款期限到后,王某未主動還款,崔某找到王某要求其償還欠款,王某總以沒錢為由拖延還款,崔某催要未果,遂將王某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王某在規定期限內償還崔某欠款,但判決生效后,王某遲遲不肯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還款義務,崔某申請法院執行。
案件在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盡快履行法律義務。王某收到法律文書后不僅不積極履行生效判決,還更換手機號碼規避執行。28日下午,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得知被執行人王某駕車回到家中,執行法官抓住這一線索迅速出擊,將剛到家的王某拘傳至法院。
王某被帶回法院后,執行法官向其耐心釋法,要求其償還欠款,但王某一直態度蠻橫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予以懲戒。就在執行法官辦完拘留手續準備將王某送往拘留所時,王某慌了,立即轉變態度,主動要求聯系家人湊錢還款,并請求執行法官別拘留他。最終王某將拖欠已久的18萬欠款全部履行,案件順利執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