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安11月29日電 (記者 阿琳娜)《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宣傳貫徹電視電話會議29日召開,該省將用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保護好秦嶺,筑牢秦嶺這一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秦嶺是中國南北地質、氣候、生物、水系、土壤等自然地理要素的天然分界線,是國家的重要生態安全屏障。《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于今年9月27日陜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通過,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該條例將原條例“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適度開發區”對應修改為“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擴大調整了核心保護區和重點保護區的范圍,立法理念從“限制開發”轉變為“保護優先”。同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規定核心保護區不得進行與生態保護、科學研究無關的活動。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實行產業準入清單制度,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落后產能,鼓勵發展綠色循環經濟。
今后,重點保護區、一般保護區,將產業準入負面清單改為“產業準入清單”,實施產業和項目全區域、全過程監管。禁止在秦嶺主梁以北的秦嶺范圍內開山采石,擴大了禁止礦產開發的區域,對房地產開發作出禁止性、限制性規定,將商品林采伐、整治退出水電站、河道湖泊管理等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
陜西將建立有機統一的秦嶺保護制度體系。實行分區保護,劃定核心、重點和一般保護區范圍,形成了以海拔為基準、“海拔+區塊+生態廊道”為特征的分區保護體系;實施專業保護,統籌考慮秦嶺自然生態各要素,對秦嶺植被、水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在條例中分專章進行了規定;開展專項保護,對涉及秦嶺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當遵循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嚴格審批制度,條例中分節對礦產資源開發、交通設施建設、城鄉建設和旅游活動的生態環境保護作出了嚴格規定。
同時,陜西將加大考核評價與責任追究,規定秦嶺區域內縣以上人民政府實行自然資源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終身制度;建立了約談制度,對秦嶺生態環境質量狀況持續下降或者未完成秦嶺生態環境質量狀況改善目標的地區,要對有關政府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高違法處罰標準,加大處罰力度,進一步夯實了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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