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秘密立儲制度,大家或許有些陌生,但如果說起清宮劇中一個常見的橋段:清朝某一個老皇帝死后,由大臣們共同在乾清宮“正大光明”牌匾后面拿出傳位詔書,宣布繼任皇帝,大家就比較熟悉了。實際上,這種皇位的傳承方式,就是我今天文章要說的秘密立儲制度。以下我來給大家講一下清朝秘密立儲制度的來龍去脈,以及這種制度和預立太子制度的差異性及優劣性。
嫡長子繼承制度與預立太子
在講秘密立儲制度之前,我們先來講一下以預立太子為代表的“嫡長子繼承制度”。所謂嫡長子繼承制,實際上是始于商朝、在西周初年正式確立的“宗法制”的一項最基本原則,其內容概括來說就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也就是說,皇位(王位)的繼承人,要由嫡妻所生的長子(即嫡長子)來繼承,而不是看兒子們的才能品德,如果沒有嫡子,則在庶子中選擇年齡最大的作為繼承人。概括來說就是選擇繼承人先看出身,再看年齡。
而我國古代預立太子通常都是參考以上的規則,選擇儲君人選,昭告天下。儲君(太子)作為一種特殊的“君”而存在,在相應的禮儀制度上,要高于一般皇子,但要低于現任皇帝。
通過選擇太子的規則我們可以看出,這種制度的優點很明顯,就是繼承人的順序、人選十分明確,能有效避免內亂;而缺點則是,由于不考慮繼承人的才能品德,因此出現昏君、暴君的概率會增大。比如我們熟悉的商紂王,就是這么被確立的:紂王的父母都想讓微子啟為太子,但有大臣據法力爭,生微子啟時商紂王的母親為妾,生紂王時其母為妻,有妻的兒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兒子為太子。就這樣,紂王這個著名的暴君被選為了王位繼承人,并順利登基。
秘密立儲制度的建立過程
然后我們再來看清朝的秘密立儲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有兩個階段,一個是政策的創新,一個是制度的創新。由康熙、雍正、乾隆三個皇帝經過多年的摸索、創新、對其進行不斷的完善,皇位繼承制最終完成了改革和創新。
政策創新階段
我們都知道,康熙帝生前曾預立過太子胤礽,只是胤礽自己不太爭氣,兩度被廢終于沒能繼任為大清皇帝。康熙帝有感于諸子對儲位的虎視眈眈,群臣紛紛站隊謀求擁立之功,為了避免大清在他身后陷入內亂,以及重大的內耗,康熙在第二次廢太子后,明確表示自己有生之年不再立太子了。這也就是秘密立儲在政策上的一次大膽創新。
在這之后,雍正皇帝的繼位由于疑云重重,我們說不清究竟是秘密立儲這一政策奏效了,康熙真的留有遺詔傳位雍正,還是政策失敗了,雍正謀朝篡位以非正常途徑登基。因此,秘密立儲的第一次皇位順利交接是乾隆的登基,所以在這之前都只能算政策上的創新,但沒有真正形成制度。
制度創新階段
秘密立儲真正形成制度,實現了制度創新是在乾隆朝。本來乾隆在執政初期是對秘密立儲制度持抵制態度的,乾隆在政治上很多地方都和雍正反著來,他更喜歡效法康熙。認為雍正建立的秘密建儲制度只是一種“酌權劑之道,非謂后世子孫皆當奉此以為法則也。”因此他雖然即位之初秘密立富察皇后所生的嫡子永璉為太子,但永璉夭折后隨即公布密詔,并追封永璉為“端慧皇太子”,之后又曾想立富察皇后所生的皇七子永琮為太子,可惜永琮也夭折了。可以說乾隆決心恢復嫡長子繼承制,想立富察皇后所生嫡子為太子的想法,朝野皆知,秘密立儲的政策基本上是個擺設了。
只可惜,兩個嫡子都沒活下來,而富察皇后在乾隆十三年的時候也薨逝了。之后的繼后輝發那拉氏和乾隆并沒有富察皇后和他那樣的伉儷情深,后面甚至剪掉頭發自絕于乾隆(滿人習俗忌諱女人剪發),被乾隆“不廢而廢”打入冷宮,因此輝發那拉氏所生的永璂、永璟都沒有被立為太子。而乾隆也在輝發那拉氏死后不再立皇后,這時候的乾隆應該是已經想到了父皇雍正的秘密立儲。于是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乾隆皇帝對秘密立儲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至此確立為清朝的立儲制度,從而完成了從政策到制度創新的過渡。
秘密立儲制度的本質和優缺點
秘密立儲制度它是在封建社會晚期誕生的,從本質角度講,它依然是沿襲王朝最高權力由子孫后代繼承皇位,還是統治國家的工具,和嫡長子皇位繼承制沒有本質的區別。秘密立儲制度,實際上就是對皇位傳承問題進行有效的解決,在延續王朝統治的基礎上,將常規打破,建儲使用的是新的方式和規則,在實際當中被成功的落實。可以說,秘密立儲制度的出現,對我國古代建儲制度而言,是一大改革和創新。
秘密立儲制度的優點有三:
- 沖破嫡長子繼承制的束縛,儲君擇賢而立,避免一些雖然身份尊貴但昏庸無能之人登上皇位。
- 避免了朝臣投靠太子,形成黨派,結黨亂政的缺陷,有利于朝局穩定。
- 避免了皇權與儲權之間的矛盾,減少了父子相疑甚至相殘的慘劇發生。
當然了,秘密立儲制度也有著自身的不足:
- 在實施過程中,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
- 皇儲身份不是公開性的,和其他皇子相比,在教育、參政等方面沒有明顯的優勢,使得皇儲培養等方面造成一定的限制等。
秘密立儲制度的消亡
1840年后,中國逐漸的成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作為清朝最高統治者,所擁有的決策權也只是部分,在這樣的情況下,秘密立儲制度也畫上了句號。1862年至1908年,自同治元年至光緒三十四年,慈禧掌握清朝大權,歷經四十七年。
實際上,即使慈禧繼續施行秘密立儲制度,也并不能對歷史造成改變,因為最高權力始終在她手中,在此期間,慈禧懿旨確立嗣君,使得皇位和皇權的傳承長期分離。由于她是清朝實際的掌控人,因此立不立儲,是否秘密都是無關大局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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