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羽)在位于河南溫縣趙堡鎮的小黃莊村,山藥、地黃等農作物正值收獲期。對村民來說,產量、價格相較往年雖并無太大變化,但他們都很有信心,“今年的收入肯定能增加”。這個自信的背后,是村集體經濟合作社于近期正式被納入稅務管理。這意味著,合作社可以直接與客戶對接,“無差價”銷售農產品,在合作社開展更多經營業務時也能做到更好地的管理。
納入稅務管理后,合作社開展了更多合作經營項目。受訪者供圖
不能“開票”,錯失客戶
“拿村里的鐵棍山藥來說,之前通過第三方采購商銷售,經常被壓價,從我們這按每斤5.5元收購,拉到外地銷售價格最高能到10多塊一斤,村民不賣的話,山藥又容易放壞”,小黃莊村村支書朱高衛表示。
小黃莊村位于河南省溫縣趙堡鎮。400多戶村民主要靠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以及山藥、地黃、菊花等中藥材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在2019年5月被縣里確定為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村后,小黃莊村的集體經濟合作社通過審批。而對于村民來說,這意味著自己種植的農產品有了統一的銷售路徑,合作社的經營活動下,村民的“務工”路徑也變多了。
“開始時很順利,但后來遇到一些客戶說合作時需要我們開具發票,因為這個要求,我們也錯失不少訂單,最后還要靠第三方采購商。”不光是農產品銷售,合作社在進行經營、勞務合作時,都需要通過中間商參與,造成成本的增加。
據溫縣稅務局稅政一科科長林丹表示,與此前登記的農村合作社不同,在小黃莊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申請稅務登記時,由于其經營范圍比較廣泛,稅務部門在“類別核定”上很難準確把握。因此,在成立之初,小黃莊村集體經濟組織并不在稅務部門管理之內,在辦理相關手續上,也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溝通。
納入稅務管理,合作社成“完全法人”
朱高衛告訴記者,今年10月底,合作社為合作伙伴開出了一張18萬元的工程款發票,并在近期,收到了第一筆工程款。對于村合作社來說,這張發票意義非同小可。
“和北京一家工程公司合作了一個工程項目,村民可以進行勞務派遣獲得收入,合作的第一筆款之前直接打到了合作社的賬戶上,而之前提供的發票也是我們開出的第一張發票。”
林丹告訴記者,針對小黃莊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稅務登記,通過各方部門及時溝通,稅務部門對其經營模式、經營情況進行了整體的了解,并確定其“身份”。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還算是新生事物,最終我們這邊是將小黃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確定為‘企業類別’并納入了稅務管理范圍,這樣以來,該合作社真正成為能獨立經營的‘完全法人’。后續工作主要是及時溝通,及時了解每一筆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和確定性,更好為合作社發展服務。”
新京報記者 張羽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何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