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很多鬼怪傳說,往往是人類方不講道理。比如剛讀到一個:
安徽淮南,有個人在種豆子,忽然看到兩個女子,紫衣黑裙,容貌甚美。當時正在下雨,她倆的衣服卻沒濕。此人有一面銅鏡,他拿來一照,發現鏡中映照的兩個女子是鹿。
于是拔刀就將這兩位少女殺了,做成鹿肉脯。
真是讀來都氣結。
想想那個場面:蒙蒙細雨里,兩位美麗的女子,沒有害人的事跡,也沒有挑釁之舉,僅僅是路過他的田地,被此人發現不是人類,立刻便被殺了。殺完了,還要被做成肉干吃掉。簡直焚琴煮鶴。
不過,如果要從“志怪故事往往隱含現實”的角度來看,就更可怕了:
可能只是兩個無依女子,路過此處。被臨時起意的歹人殺了,留下釵環衣飾和血跡,兇手假托是殺了鹿精的故事。或許當時也有人起疑,但一邊是本地人,另一邊是完全不認識的陌路人。何必出頭,于是默認了這個脫罪的說法。
如果真是這種情況,再一想到“被做成肉干”……
……要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