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北京海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PUA”引發的案件。該案中,“學員”自稱參加搭訕技巧培訓后,未成功找到女朋友,于是將“講師”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返還全部學費3萬元。
“PUA”全稱Pick-up Artist,最初只是分享人們如何通過技巧和心理學應用,去接近自己喜歡的人。如今卻被不法分子演變成網上交流與女性迅速發生關系、坑騙女性方法的行為。
原告陶先生訴稱,其于2018年10月份在互聯網上看到顧先生關于教授搭訕口才專業的網站招生信息,10月5日報名參加了培訓,學費為30000元。10月6日上午開始在顧先生家里學習理論課,下午顧先生帶其去西單商場學習搭訕口才。在隨后的8次教授課程中,二人上課時間不超過72小時,分別去了學校和商場。
后經多方求證得知,顧先生教授的課程與宣傳的內容不一致,而且其招收的多名學員都表示未達到宣傳承諾的效果,其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
陶先生認為,顧先生并沒有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且在此期間招收多名學生,此種行為違反了合同法以及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同時,顧先生的培訓方法和培訓內容違反了社會公德和善良風俗。據此,其認為顧先生涉嫌“PUA”教學,請求法院判令確認雙方合同無效并返還學費30000元。
被告顧先生辯稱,自己從大學畢業后,曾在不少大規模房地產公司工作過,自2010年左右開始教授搭訕技巧。2013年,創辦關于人際關系交流的個人網站。正是出于幫助那些性格內向,沒有戀愛技巧且不善言談的人們提升自信和搭訕技巧的目的,才創辦這一課程。
顧先生認為,陶先生通過自己的課程已找到了女朋友,其服務已完成,可陶先生不但沒有感謝自己,反而將其起訴,這種行為屬于“恩將仇報”。其表示,陶先生從事“PUA”多年,自己想通過授課來挽救陶先生,因此不同意陶先生的訴訟請求,不同意退還學費。
庭審過程中,陶先生提交了其與顧先生的微信聊天記錄,以此證明顧先生教授的內容實際上與“PUA”屬于同一性質,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對此,顧先生不予認可,并表示其本人反對“PUA”,教給陶先生的是如何和陌生人正常交流,如何說開場白,并留下聯系方式。
經過舉證、質證和法庭詢問,審判長歸納了本案的爭議焦點,包括被告是否完成了雙方約定的服務內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是否涉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以及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被告是否應當退還原告學費。雙方當事人圍繞上述爭議焦點進行了激烈辯論,陳述了各自觀點。
由于雙方不同意調解,法庭宣布休庭,未當庭進行宣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鐵柱
責任編輯:趙桂金(EK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