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通社報道,加拿大的司法系統正在崩壞,許多貧困工人被辜負。他們無力聘請律師,也不符合免費法律援助的條件,最后只能認罪或在法庭上自己為自己辯護。
在阿爾伯塔,年收入超過2萬的人就不能享有免費的法律援助;在安省,這個門檻是1.7萬;BC省是1.9萬;魁北克的限制最高,年收入超過2.2萬即需要自行負擔律師服務。
卡爾加里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主席Ian Savage表示,聘請一名律師出庭受審的費用從1500元到1萬元不但能,取決于律師的經驗。也就是說,請一次律師可能就要花掉一個低收入居民一半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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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阿爾伯塔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小時15元,一個拿最低工資的全職工人年薪為3萬1200元;安省最低工資每小時14元,一年能賺2萬9120元,都不符合享受免費法律援助的標準。
“很明顯,有很大一部分人既沒有資格獲得法律援助,也沒有錢請私人律師。”資深刑事辯護律師Balfour Der說,就各省定的法律援助門檻而言,很多人掙得太多了,但實際上,他們明明生活都難以為繼。
在日常工作中,Der見證了法庭上自我辯護案例的增加。“許多人在不應該認罪的時候選擇了放棄,因為他們沒有時間和精力繼續耗下去,只能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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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律師協會成員Patricia Hebert也認為,司法系統出了問題,話語權被有錢有勢的人主導,而且法律需求變得越來越復雜,人們在得不到幫助的情況下,許多權利受到侵犯。往往是那些最需要法律援助的對象,因為收入較低、無法聘請私人律師等原因,被迫放棄。
2012年,來自阿爾伯塔的夫婦David Stephan和他的妻子被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他們沒有給自己蹣跚學步的兒子提供生活必需品,導致他死亡。但事實上,Stephan的兒子死于腦膜炎,與監護人的關系并不大。今年早些時候,Stephan夫婦被判無罪。
在經歷了兩次刑事審判和兩次上訴后,夫婦倆花了超過120萬元訴訟費用。為了籌錢,他們借遍了親戚朋友,還把家里唯一的house也賣掉了。雖然洗脫了罪名,但家也垮了。
卡爾加里大學法學教授Lisa Silver說,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有的人普普通通離個婚就要花費50多萬,不花錢就爭取不到更好的權益。
“但是這個社會現狀眼下并沒有快速的解決辦法,”Silver表示,政府對增加法律援助支出猶豫不決,唯一能建議的就是大家多去尋求法庭內當值律師(duty counsel)的幫助。他們的工作是回答人們的問題,并幫助法庭開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