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月5日,《申報》上登了則消息——
《血魂除奸團 秘書王子祥判罪 判處罰金三百元》,稱,杭州人王子祥,因參與張子廉等所組織之血魂除奸團……該案由巡捕房破獲后,王即逃往杭州。經特一法院出票通緝,由杭州警察協助抓捕歸案……因其參與以犯罪為目的的團體,處罰金三百元。如果沒錢交,可服勞役,三元抵一日……
這條新聞雖然只有一兩百字,實際上,其后卻是震動上海的大案。
要說清這事,我們先要說說除奸團。
九·一八事變之后,日本動作不斷。當時日貨行銷中國,很多人倡議抵制。但因日貨質量更好一點,所以一些商人仍以賣日貨為主。于是有人將之視為奸商,起而除奸。
一時之間,各種除奸團風起,比起一般民眾的自覺行動,他們更進了一步。不但有自己的章程,還有自己的處罰方式。
比如,賣日貨者,收繳、罰款,甚至店主扯到街頭站立籠。
(站籠)
如此一來,無疑會激起很多商家的不滿,他們亦進行反制,毆打檢查員,導致上海公共秩序有些混亂。
而且,私刑之下,必然侵蝕有司權力。此時中日兩國還沒有徹底撕破臉宣戰,都宣稱要以談判解決問題,這些行為,無疑成為日本人的口實。
因此,有司出手,取締了很多團體,甚至將一些人判刑。
但對他們的審判,激起民眾同情,法官也飽受困擾,很多人被輕判。
當時各種除奸團太多,導致連記者和編輯都會搞混。有被抓者抗議申報,說你們憑什么把我們血魂除奸團混在一起?這是侵犯我的名譽。
咦,血魂除奸團,聽起來就很霸氣,為何有人會要與之劃清界線呢?
原來,它并不單純。
上文提到,它的主腦是張子廉。
1911年,20歲的時候,推翻清王朝,他也出了一份大力。拆了軍營幾把機槍的關鍵部件,減少了革命者的損失,后來受到表彰,獲獎洋元300塊。對于出身貧寒的他來說,這是一筆巨款啊。
(辛亥時的清軍)
之后,他步入商界,開設工廠,與人合辦三星棉鐵廠,成為上海叫得響的大老板。但一·二八事變中,他的工廠被炸爛,若不是他人脈廣泛,及時補入資本,很可能就此破產了。
然而,除了商界大老,他還是上海灘紅幫五圣山頭目,青幫杜月笙的得意門生……可以說,黑白兩道,他都可以通吃。
他的工廠在日軍侵略中受損,他欲要使自己的產品有更大銷量,因此而抵制日貨,這都沒毛病,問題是,人心不足,他走偏了。
據查明,血魂除奸團背地里干的,其實是敲詐勒索的勾當。
他們的生意是這樣做的——
先調查賣日貨的商店,然后,送威脅信,給錢,否則,炸彈會來。
一旦給了錢,就相安無事了。
不給,真會扔炸彈。
原來,他們是借此斂財而已。
難怪,有人瞧不起他們了。
而且,他們內部也很折騰。數年之間,斂財30萬余,但張子廉卻很小氣,占了大頭,沖鋒在前的兄弟,拿到的極少。有人甚至到張子廉家討要工錢,引起內訌。
他們還有人相信,其實案是張子廉報的,借巡捕之手清除他們。
(1927年的上海)
這也使得后來一些被抓者,很快就招供了。使得血魂除奸團的事全穿了泡,張子廉聞訊逃逸。
不過,盡管證據確鑿,但血魂除奸團的案子,仍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導致租界工部局不滿,上訴至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
盡管二分院將一審中幾個被判無罪的改為有罪,但整體而言,仍是極輕。只有一人判刑兩年。
之所以如此,大概既與大環境相關,亦與張子廉身后那些人有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