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章清為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文史研究院教授
“有”“無”之辨:重建近代中國歷史敘述管窺
章清
內容提要
20世紀初年以來,梁啟超倡導的“新史學”的成長,不但影響近代中國史學觀念的變化,還改變了“存史”的方式。因此,治中國近代史的學者面對的既是一個巨變的時代,也是史學觀念與史學方法發生重大轉變的時期。其帶來的影響是,歷史書寫所揭示的“有”,往往是基于“普遍歷史”所昭示的“目的論”立說;而過于關注這樣的“有”,舍棄的很可能是更為重要的“無”,況且“無”所呈現的實際是另外的“有”。關注歷史中“無”的一面,既可以突破“有”的樊籠,也有裨于呈現“無”所包含的“有”,重建近代中國的歷史敘述。
關鍵詞
無史;有史;普遍歷史;通史;專門史;歷史敘述
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嘗試對人類的學問進行劃分時,曾頗有洞見地指出:對人類學問的分類最好依據學問活動的主要場所,據此可以判明:“歷史與記憶相關,詩與想像相關,哲學與理性(Reason)相關。”史學作為延續記憶的一門學問,其遺存物(史料)原本即是選擇性“記憶”或“遺忘”的結果,為此,歷史之“有”與“無”,亦實屬平常。值得深思的是,“記憶”的延續往往與歷史進程息息相關,還受到特定時代所形成的史觀及史學編纂體例等多重因素的影響。此亦意味著,無論是歷史或史學所呈現之“有”,都并不單純。近代中國的歷史敘述,所受到的影響尤為突出。20世紀初年,梁啟超倡導的“新史學”的成長既影響史學觀念的變化,還改變著“存史”的方式。因此,治中國近代史的學者需要面對的是歷史遭逢巨變的時代,也是史學觀念與史學方法發生重大轉變的時期。
如何辨析“有”與“無”,在方法論上還構成影響歷史書寫重要的一環。關乎此,常為人所征引的是陳寅恪的精到詮釋:“凡前人對歷史發展所流傳下來的記載或追述,我們如果要證明它為‘有’,則比較容易,因為只要能夠發現一、二種別的記錄,以做旁證,就可以證明它為‘有’了;如果要證明它為‘無’,則委實不易,千萬要小心從事。因為如果你只查了一、二種有關的文籍而不見其‘有’,那是還不能說定的,因為資料是很難齊全的,現有的文籍雖全查過了,安知尚有地下未發現或將發現的資料仍可證明其非‘無’呢?”這番話道出歷史研究中常常遭遇的情景——“說有容易說無難”。這也導致史家所揭示的歷史,往往基于“有”展開,有意或無意忽略了“無”的一面,似乎只有“有”才能提供確鑿的信息。其實不然,無論做出“有”還是“無”的判斷,都是在揭示歷史的一些面相,所提供的信息同樣重要。
本文擬結合晚清“新史學”的成長及其所催生的新的史學觀念與史學方法,對此略加申論。不可否認,基于“有”的言說,自有其成因,但忽視對“無”的揭示,卻可能導致對歷史的“遮蔽”。尤其突出的是,進入近代以后,歷史書寫所揭示的“有”,往往基于“普遍歷史”所昭示的“目的論”立說。過于關注這樣的“有”,舍棄的很可能是更為重要的“無”,況且“無”也并非不能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其所展現的實際是另外的“有”。因此,關注于歷史中“無”的一面,既可以突破“有”的樊籠,也有裨于呈現“無”所包含另外的“有”。中國近代史研究受此影響最為嚴重,或許也最有突破的可能。近些年也不乏學者辨析了與此相關的一些問題,或者闡明近代中國存在“多個世界”,或者強調應重視處于邊緣地帶的思想者所發出的“執拗的低音”。“新XX史”的不斷浮現,即表明學界不滿足于以往所揭示的“有”,而試圖展示以往較少注意“無”,以重建中國近代歷史敘述。
一、從“無史”到“有史”:目的論史學的成因
柯林武德(R. G. Collingwood)曾辨明,所有的歷史都是“思想”的歷史,并且是那些在心靈里能夠“重演”的東西。晚清以降“歷史記憶”的延續,即揭示出歷史是以什么方式不斷“重演”。清初廣織“文網”,以收繳刪禁圖書的方式磨滅人們的歷史記憶,即埋下歷史記憶“復活”的根基;晚清時期遭逢“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他者”又喚起被“遺忘”的歷史。受此影響,中國的歷史書寫也逐漸落入“目的論”史學的窠臼。其成因及具體表現,大致可結合中國對“普遍歷史”(universal history)的接納加以解析。20世紀初年梁啟超倡導“新史學”,與此不無關系,還引發中國究竟“有史”還是“無史”的爭辯。本文探討的圍繞歷史研究“有”與“無”的論辯,也發端于此。
立足于“無”認知中國,在晚清一度甚為流行。諸如“無國”“無史”,乃至于“無學”“無社會”之類的議論,曾喧囂塵上。這自有深意在,昭示著以不同于過往的方式重新認識中國;而且,其語境既指稱當下,還指向過去。以“無史”論來看,梁啟超發表的《中國史敘論》《新史學》,可視作“無史”論之濫觴。前者明確表示,“雖謂中國前者未嘗有史,殆非為過”;后者則道出中國之“舊史”存在種種弊端:“不知有國家”“不知有群體”“不知有今務”“不知有理想”。這種種“不知”,指向的也是“無史”。梁啟超甚至表示:“遍覽乙庫中數十萬卷之著錄,其資格可以養吾所欲給吾所求者,殆無一焉。”此外,1902年《天南新報》的一篇文章,借表彰“公史”,也指出中國只有“私史”,“以是為史,謂之無史可也”。1903年“支那少年”為翻譯出版的《支那四千年開化史》一書所寫“弁言”,則喊出:“恫哉,我國無史!恫哉,我國無史!”并表示翻譯是書,為的是取法該書“去吾二十四姓家乘所備載之事實”,“以餉我無史之士夫”。這樣的聲音顯然頗有影響,以至于馬敘倫還寫下《中國無史辨》:“人之言曰中國無史,中國無史夫?”
尤為特別的是,“無史”之說還盛行于以捍衛“國粹”為宗旨的人士中,且往往與“無國”論相結合,突出這樣的意思——“無史”則“無國”,顯示出對“無史”的判定以及對“有史”的接納,另有樞機。1902年2月鄧實、黃節等人在上海創辦《政藝通報》,即宣稱當“使天下皆知吾學以愛吾國,則學存而國可不亡”。鄧實則說明,閱讀三千年之史書,不能不感嘆,“史豈若是邪?中國果有史邪?”闡明“中國史界革命之風潮不起,則中國永無史矣,無史則無國矣”。1905年在上海成立的國學保存會,對“國學”的思考同樣結合“無國”與“無史”展開。黃節闡述了這樣的看法:“黃史氏受四千年中國史而讀之,則喟然嘆曰:‘久矣夫,中國之不國也,而何史之足云!’”
在中國這樣一個有著深厚史學傳統的國家,否認“有史”、流行“無史”之說,大有意味,表明此一時期讀書人對歷史的理解逐漸突破傳統的范疇,重新提出了“歷史是什么”的問題。與之相應,何謂“有史”也成為讀書人思考的重心。
梁啟超舉起“新史學”的大旗,緊扣的即是對“史學”新的界說,“欲創新史學,不可不先明史學之界說。欲知史學之界說,不可不先明歷史之范圍”。征諸其他人闡述的見解,可知悉他們所關切的主要是歷史究竟該書寫什么,對照的則是“西人之史”。徐仁鑄1898年已言及:中國正史,“民間之事,悉置不記載”,此則“不過十七姓家譜耳,安得謂之史哉”。相反的,“西人之史,皆記國政及民間事,故讀者可考其世焉”。嚴復1903年所譯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群學肄言》,借介紹“群學”也道出,前史體例“于國事常載其然,而不載其所由然”,尤其是“于帝王將相之舉動,雖小而必書,于國民生計之所關,雖大有不錄”。馬敘倫針對“無史”提出辨析,則關注如何拓展史之范圍:“若是推史,則何必二十四史而為史?何必三通、六通、九通而為史?更何必六經而為史宗?”這樣的見解,也得到眾多應和。王舟瑤在京師大學堂講述“中國通史”,即注意到“今之言新史者,動謂中國無史學”。他對此持同情立場,道出“其言雖過,卻有原因”:
西人之史,于國政、民風、社會、宗教、學術、教育、財政、工藝,最所究心,所以推世界之進狀,壯國民之志氣。中國之史,重君而輕民,陳古而略今,正閏是爭,無關事實,紀傳累卷,有似志銘,鮮特別之精神,礙人群之進化。
重新思考“歷史之范圍”以及“史學之界說”,自是為探索歷史書寫新的體例。從“無史”轉向“有史”,明顯是中西史學會通的產物,主要涉及兩個環節的突破:其一是將中國歷史納入“普遍歷史”的架構,按照上古、中古、近世等時代進行把握,書寫通貫古今之“通史”。其二則是吸收各分科知識規劃出“專門史”,書寫各學科之“專史”。
首先來看,中國歷史書寫是如何被納入“普遍歷史”的架構。中西交往引發的歷史之“和合”,影響于中國之歷史書寫,主要體現在接受另一種有起點、有目標的線性“歷史”。來華西人對西學的介紹,往往依托歷史進程加以辯護,并將中西納入同樣的歷史維度中,以檢視中西之差異。謝衛樓(Devello Zelolos Sheffield)編譯的《萬國通鑒》,在這方面不無用心。該書分為“東方國度”“西方古世代”“西方中世代”“西方近世代”四卷,展現出對歷史富于深意的理解,而“東方國度”沒有像書寫西方歷史那樣區分三個“世代”,多少在暗示“東方國度”還沒有發展到“近世代”的意識。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則基于“古世”“近代”的維度對中國加以評述,指出“中國古世善體天心”,“是以巍然高出于亞洲為最久之大國”。然而,“近代以來良法美意忽焉中改,創為閉關自守之說……沿至今日,竟不能敵一蕞爾之日本”。借介紹其所翻譯的《泰西新史攬要》一書,李氏還闡明“西國之廣興多在近百年中”,“欲治近世亦無有出其右者”。
將人類歷史按照不同的“世代”進行劃分,依憑的是對歷史的二元認識,“文明”與“教化”漸漸構成劃分歷史的準則。在這方面日本對中國也有重要影響。福澤諭吉1875年所著《文明論概略》強調,野蠻、半開化和文明是“人類的必經的階段”,“文明發展的過程”。福氏1885年提出著名的“脫亞論”,更可視作力圖將日本納入“普遍歷史”的努力。而將中國史分為若干時期,再用分章分節的體裁寫作,也是由日本間接輸入的。那珂通世1888年出版《支那通史》,將中國歷史區分為“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三個時期。桑原騭藏1898年出版《中等東洋史》,則以“上古期”“中古期”“近古期”“近世期”作為“時代的劃分”。除此之外,還應當重視1879年岡本監輔出版的《萬國史記》一書。該書在編纂體例上有明顯突破,“其文雖用漢字,其體反仿泰西史例”。岡千仞在為該書撰寫的《序》中指出:西史分稱三古——上古、中古、近古,不獨“明古今之異同也”,而且還昭示這樣的“世運歲進”,乃萬國常態,“與地球始終者矣”。岡千仞也試圖將東洋納入這一模式去認識:
東洋國俗,是古非今,談時事輒曰世運日降,論人道輒曰風俗不古,其不求進益,與西洋中古教法之弊害略相似。
岡千仞將中西歷史納入相同的時間序列,按照上古、中古、近古三個世代進行把握,是將人類歷史納入“普遍歷史”最集中的體現。晚清不僅接受了這樣的“歷史”,還以此為“有史”。梁啟超在《中國史敘論》中道出,雖然西人以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編寫歷史稍嫌“武斷”,卻只能“權宜”而為之。他也按照“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劃分中國歷史,并分別命名為“中國之中國”“亞洲之中國”“世界之中國”。稍后,梁啟超又按照下列四個階段劃分中國歷史:(1)“野蠻自由時代”(黃帝以前);(2)“貴族帝政時代”(自黃帝至秦始皇);(3)“君權極盛時代”(秦始皇至清乾隆);(4)“文明自由時代”(清乾隆至現在)。并明確表示:“此數種時代,無論何國何族,皆循一定之天則而遞進者也。”在此背景下,許之衡還主張對歷史采納“斷世”以替代以往之“斷代”:
斷代一例,尤為史家之大惑。斷代者,徒為君主易姓之符號,是朝史而非國史……故今后之作史,必不當斷代,而不嫌斷世(如上古、中古、近古之類),借以考民族變遷之跡焉。
影響所及,中國讀書人所撰寫的中國歷史,如夏曾佑的《中國歷史》(最新中學教科書)和劉師培的《中國歷史教科書》,即接受了劃分時代的辦法。夏曾佑頗有意思地談道:“講堂演述中學較西學為難,西學有途轍,中學無途轍也。”這話用在史書編纂上,當有所指,緣于夏曾佑了解到西方處理歷史有簡便方式,為此也按照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將中國史分為“三大期”。在其看來,只要“不隨朝而舉”,“則不覺繁重矣”。劉師培也有類似感受,“欲治中史,非編一繁簡適當之中國歷史莫由”。他同樣接受了西方區分時代的辦法:
西國史書多區分時代,而所作文明史復多分析事類。蓋區分時代近于中史編年體,而分析事類則近于中國三通體也。今所編各課,咸以時代區分先后,即偶涉制度文物,于分類之中亦隱寓分時之意,庶觀者易于了然。
按照不同的時代劃分中國歷史,所展示的“有史”不只具有形式上的意味,還逐漸以西方社會的演進代表著人類“普遍”的發展模式,并以此作為中國歷史演進的“目的”。1904年嚴復翻譯甄克思(Edward Jenks)所著《社會通詮》,就接受甄氏提出的“始于圖騰,繼以宗法,而成于國家”的發展模式,甚至認為“此其為序之信,若天之四時,若人身之童少壯老,期有遲速而不可或少紊者也”;進而還推斷中國社會也是由宗法而漸入軍國,“綜而核之,宗法居其七,而軍國居其三”。夏曾佑讀了該書,受到頗大觸動,認為其對于中國“所以入宗法社會而不能出者”,已“初明其故”;并贊同該書“臚殊俗之制以證社會之原理”,接受“人之于宗法社會也,進化所必歷也”。《東方雜志》在“新書介紹”中也盛贊《社會通詮》一書所論,“無一不與我國四千年來社會吻合”。
接受“普遍歷史”為中西共同之“有”,在多方面都有所體現。1908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華大辭典》,對history的釋義也接受了劃分時代的觀念,所舉例證即包括“上古史、古代史”(ancient history)、“中古史、中世史”(medieval history)、“近世史、新史”(modern history)。在歷史教科書編寫方面,傅斯年注意到,直至五四時期,仍“概以桑原氏為準,未見有變更其綱者”。雖然傅斯年并不贊同這樣的分期,但也承認,歷史學“要以分期為之基本,置分期于不言,則史事雜陳,樊然淆亂,無術以得其簡約,疏其世代”。不寧唯是,有了歷史分期,一向為史家視作畏途的“通史”,也成為史家競相嘗試的體裁。《民國時期總書目(1911—1949)》所收中國史之“通史”,即約有80種。
將中國歷史納入“普遍歷史”的架構,所要者是為中國歷史確立明確的“目標”。甚至可以說,“歷史的終結”于此有了實質的意味。別的且不論,對近代中國歷史的把握,即很難擺脫這樣追逐“有”的“目的論”。柯文(Paul A. Cohen)標舉的“中國中心觀”,即與其所檢討的“沖擊—回應”“近代化”“帝國主義”等模式,存在同樣的問題。“在中國發現歷史”,與“發現在中國的歷史”,畢竟不是一回事。其他研究者對此也不乏反省。何偉亞(James L. Hevia)注意到,中國思想家重新審視中國,主要體現在接受時間觀念和組織分類,這“與從前存在于中國的任何治史方法完全不同”。艾爾曼(Benjamin A. Elman)也強調,20世紀中國史學為“目的論”所主導,將歷史現象化約為它們從來不是的東西——“邁向現代化過程的‘步驟’或‘障礙’”。這也意味著,晚清以降從“無史”轉向“有史”,主要體現在將西方社會演進所經歷的作為人類社會共同之“有”,將中國納入其中,除證明中國“有史”之外,還確立了中國歷史的“目標”。
二、“新史學”的基調:立足于“有史”的規劃
化解“無史”的緊張,將中國歷史納入“普遍歷史”,只是問題的一面。與之相應,“有史”的見解還有更具體的表現。從“無國”“無史”的困惑中擺脫出來,重新確立“有國”“有史”之論述,最基本的是獲得認知國家與歷史新的維度。秉持這樣的“有史”論,意味著接受“社會”“文明”的演進構成歷史的基調,并立足于從政治、經濟等因素解釋歷史的發展。從20世紀初開始,“專門史”的興起,就成為史學編纂體例上“有史”的具體體現;以之為“有史”,也重新塑造了“中國之過去”。
梁啟超闡述的“新史學”,即試圖在史學編纂體例上開辟出“有史”。梁啟超特別提到昔之史家的兩項弊端:其一,“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類以來全體之史”。其二,“徒知有史學,而不知史學與他學之關系”。這是“新史學”關切的要點所在,當“歷史之范圍”拓展為“全體之史”,目標是立足于“有”以揭示“社會”與“文明”成長的歷史。黃節指認中國“無史”,即是針對“吾四千年史氏,有一人之傳記,而無社會之歷史”,“社會之衰落,而史氏無征也”。而提倡“文明史”,更成為富于代表性的看法。1901年蔡元培將“史例”區分為“記注”“輯比”“撰述”,并指明,所謂“撰述者”,乃“抽理于賾動之中,得間于行墨之外,別識通裁,非文明史不足當之”。梁啟超、章太炎在規劃歷史書寫新的體例時,“文明”與“社會”也成為思考歷史書寫之關鍵。梁在《東籍月旦》中即指明“文明史者,史體中最高尚者也”,并且表示:
中國為地球上文明五祖國之一……惟其文明進步變遷之跡,從未有敘述成史者。蓋由中國人之腦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社會,知有權力而不知有文明也。
章太炎也指出:“中夏之典,貴其記事,而文明史不詳,故其實難理。”圍繞如何纂修《中國通史》,章太炎明確表示,通史重點要揭示“發明社會政治進化衰微之原理”。章還指出中國史家各有闕失,實難“當意”:
太史知社會之文明,而于廟堂則疏;孟堅、沖遠知廟堂之制度,而于社會則隔;全不具者為承祚,徒知記事;悉具者為漁仲,又多武斷。
日本在這方面的影響也很突出。在明治時期,文明史觀呈現“文明(開化)/野蠻”“進步/停滯”的二元認識,成為重新認識中國的坐標軸。各種“支那史”,“正是歐洲文明史教科書影響下重新書寫中國歷史的產物”。那珂通世的《支那通史》認為,“中華”或“華夏”之稱,“猶言文明之邦也”;該書即旨在借敘述“歷代治亂分合之概略”,以“察我鄰邦開化之大勢”。前述翻譯出版的《支那四千年開化史》之原書《支那史》,也基于“開化”揭示中國歷史之演進,分別述及“太古之開化”“三代之開化”“秦漢三國之開化”……具體描繪的則是制度、學術、宗教、技藝、產業、風俗等內容。
這也成為清末歷史書寫轉變的象征。征諸各種以“中國歷史”為題名的書籍,可注意到歷史書寫的基本架構,逐漸以“文明”與“社會”為主軸。1903年“橫陽翼天氏”所作《中國歷史》,便強調是書之作,“以國民精神為經,以社會狀態為緯,以關系最緊切之事實為系統”。夏曾佑也闡明,其書寫中國歷史,“以發明今日社會之原為主”,即“關乎社會者,如宗教、風俗之類,每于有大變化時詳述之”。
以這樣的方式所展現的中國歷史,也成為“有史”的具體呈現。李廣濂為文明書局出版的《高等小學國史教科書》撰寫的《序》,就回答了“國胡為有史”的問題,明確傳遞出所謂“有史”,要揭示“文化之跡象,風俗之短長,孰宜守,孰宜革,修明改繕,而不至茫昧無措,失宜廢事者也”。商務印書館1907年出版的《新體中國歷史》,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指明“歷史者,研究人類進化、社會發達、文明進步之學也”,當關注“學術技藝之隆替,武備之張弛,政治之沿革,文明之進步,實業之發達,風俗之變遷等事”。1908年文明書局出版的《中學中國歷史教科書》,其“編輯趣意”開宗明義,指出“史之例凡五”,分別為“政治史”“文明史”“世界史”“分國史”“國別史”;并進一步說明:“本編敘事,注意之端凡八:一國勢,二風俗,三社會,四制度,五族類,六政制,七人才,八學術,皆分條詳述,逐代鉤稽,而聯之使成一貫。”
以“文明”“社會”為主軸書寫歷史只是“專門史”成長的一個方面,此一時期各分科知識的成長,也構成影響史學發展的重要因素。不只是梁啟超試圖結合各分科為“史學”尋求新的定位,還有不少學者闡述了類似的看法。章太炎在論及通史時指明:“通史上下千古,不必以褒貶人物、臚敘事狀為貴,所重專在典志,則心理、社會、宗教諸學,一切可以熔鑄入之。”陳黻宸言及史學,也自覺結合其他學科進行界定,“史學者,凡事凡理之所從出也”,“是故史學者,乃合一切科學而自為一科者也”;甚至表示,史學“必合政治學、法律學、輿地學、兵政學、術數學、農工商學而后成”。黃節同樣強調:
西方諸國,由歷史時代進而為哲學時代,故其人多活潑而尚進取。若其心理學、政治學、社會學、宗教學諸編,有足裨吾史料者尤多。
晚清士人針對“史學”與“他學”闡述的這些見解,表明近代學科知識在中國的成長也影響到“史學”,肯定“歷史一門最切于今日學界,亦莫雜于今日學界”。及至民國時期,這依然是推動史學成長的關鍵要素。1928年傅斯年在《歷史語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強調:
現代的歷史學研究已經成了一個各種科學的方法之匯集。地質、地理、考古、生物、氣象、天文等學,無一不供給研究歷史問題者之工具……若干歷史學的問題非有自然科學之資助無從下手,無從解決。
問題還不只是“他學”有裨“史學”,“史學”有功于“他學”,二者之結合尚可產生“他學”之“史”——學科史。陳懷注意到,歐美史學之種類,“無論為政治,為法律,為宗教,為教育,為經濟,為天文,為地理,為格致,為社會中種種現象,莫不有史”。鄧實質疑中國之“有史”,也是因為“若所謂學術史、種族史、教育史、風俗史、技藝史、財業史、外交史,則遍尋乙庫數十萬卷充棟之著作,而無一焉也”。宋恕更是明確表示:“有一學必有一學之史,有一史必有一史之學。”此所意味的是,伴隨分科知識的成長,發掘各學科之“有”而進行“專門史”書寫,構成重塑“中國歷史”新的方向。這樣,除了與“斷代史”相對的“通貫古今”的“通史”之外,還產生了“通貫政治、經濟、學術、宗教等等”的“專史”。
“專門史”之所以構成史學編纂體例上“有”的呈現,其實質是尋找各學科發展的歷史資源,與“西學中源”說可謂異曲同工。成長于明清之際的“西學中源”說,堪稱“有史”之濫觴,旨在強調西學之“有”,本于中學之“有”;現時中學之“無”,原即為“有”。降至晚清,王仁俊編撰的《格致古微》也成為“西學中源”說之集大成者,指明“格致之學,中發其端,西竟其緒”,如偉烈亞力(Alexander Wylie)之《數學啟蒙》,合信(Benjamin Hobson)之《全體新論》,“類能引吾中書敷暢厥恉”。俞樾為該書所作的“敘”更是闡明:是書之作,“使人知西法之新奇可喜者,無一不在吾儒包孕之中”,“所謂光學、化學、重學、力學,固已無所不該矣”。
既如此,則意味著中國歷史資源中早已有各分科知識;相應的,發掘這樣的“有”,以書寫各學科之史,也成為題中應有之義。劉師培1905年發表的《周末學術史總序》,就顯示出這方面的努力。其自詡謂,此書之作,乃“采集諸家之言,依類排列,較前儒學案之例,稍有別矣”;并且解釋稱:“學案之體,以人為主。茲書之體,擬以學為主。義主分析,故稍變前人著作之體也。”豈止是“稍有別矣”,“以學為主”的結果,是依照分科知識重新梳理中國學術,分解出各分科的“學科史”,包括心理學史、倫理學史、論理學史、社會學史、宗教學史、政法學史、計學史、兵學史、教育學史、理科學史、哲理學史、術數學史、文字學史、工藝學史、法律學史、文章學史等。
到民國時期,對分科知識的認識不斷增進,據此清理中國歷史資源也催生出更多的“專門史”。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即依托所理解的“哲學”展開,蔡元培為該書撰寫的序,也特別指明“中國古代學術從沒有編成系統的記載”,“非研究過西洋哲學史的人,不能構成適當的形式”。同樣是撰寫中國哲學史,馮友蘭更是點出了問題的關鍵:
哲學本一西洋名詞,今欲講中國哲學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國歷史上各種學問中,將其可以西洋所謂哲學名之者,選出而敘述之。
不獨“哲學”如此,政治、經濟方面的“專門史”同樣如此。蕭公權的《中國政治思想史》明確表示:“本書采政治學之觀點,用歷史之方法,略敘晚周以來二千五百年間政治思想之大概。”之所以自晚周講起,也是因為之前存留的零星材料,“究非學術思想之記錄”,“就政治學之觀點論,殊覺其鮮裨實用”。經濟史遭遇的困難更大,1929年侯厚基撰寫《中國近代經濟發展史》,已感嘆“經濟之范圍,又至廣泛,內容掛一漏百,自所不免”。然而,此后出版的相關著作,仍未找到解決之道。李劍農1943年所著《中國經濟史稿》上冊,缺了“導論”(注明待刊),多少是因為難以厘清“經濟史”的范疇。朱伯康、祝慈壽1946年出版的《中國經濟史綱》,也留下這樣的說明:“經濟史研究之對象為人類之經濟生活,然此語似嫌空泛,究何所指,不很確定。”
盡管如此,這并沒有影響學者撰寫“專門史”的熱情。較之“通史”,有關“專門史”的著作,更是多到難以統計的地步。這無疑表明,“歷史之范圍”較之過去大為拓展,“通史”與“專史”的出現,多少化解了由此產生的緊張。“專門史”的不斷涌現,也意味著中國的歷史書寫從“無史”的困惑中擺脫出來,而對于“有史”的追逐,也有具體呈現。
三、新的史學編纂體例塑造的“歷史”
“我國史學根柢之深厚既如彼,故史部書之多亦實可驚。”梁啟超總結中國史學發出的感嘆,道出有著悠久歷史書寫傳統的中國面臨的困局,由此也促成史學編纂體例的不斷調整。進入近代以后,“西史”之加入,更沖擊著“中史”的編纂體例。可以說,近代既是巨變的時代,也是史學觀念與史學方法發生重大轉變的時期,并深刻影響到“存史”。“地方”的歷史按照新的史學編纂體例進行書寫,即是值得檢討的一環。研究者逐漸有這樣的共識,“地方”的近代史對于把握中國近代史的基調有重要意義。然而,需要面對的是,梳理地方近代史主要依憑的地方志等資料,同樣受到新的史學觀念與史學方法的影響,往往按照“有史”加以呈現,即突出“變”的一面,較為忽略地方的“不變”;最明顯的是,編纂體例與前述“通史”“專史”也漸漸趨同。
有關“地方”在歷史上的存在,常被引述的是“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說法;每逢激烈變動的時代,所謂“禮失求諸野”之論調也常常泛起。降至晚清,1910年發布的《國會請愿同志會意見書》,仍傳遞出這樣的看法:“吾國之風氣,原皆啟發于地方,而養成于士夫。”應該承認,近代國家、社會遭逢巨變,“地方”也不免卷入其中。印刷書刊以及鐵路、電報的出現,使“地方”與外部世界的聯系不可同日而語;國家政權建設更是推動“地方”承擔不同于以往的角色。1939年王壽彭即以戶口、土地、警察、救濟、教育、道路、水利、衛生諸端,為地方的基本事務。這表明,近代以后地方事務確實增添了不少“有”。
然而,國家政權建設的成效如何?尤其是地方如何“變”?卻值得深思。抗戰發生后,對基層組織的建設有不少議論。任穎輝認為:“最高當局的計劃經過中層,到了下層的縣區,遲滯因循,就很難貫通到民間去,結果要獲取突飛猛進的政治的進步當然是很難的。”李潔之則指明:基層組織展現出由簡單到復雜的情形,“政出多門,莫衷一是”,“所謂農林、水利、道路、橋梁,和育幼養老、濟貧救災、自衛、教育那些重大的事件,能夠同時舉辦恐怕很是少數,十九都沒有舉辦”。為此,也有文章發出培養“地方元氣”的呼聲,指明今日之地方早已由“有為”之區,成為“無能”之域。
“地方”的景象既然如此,那么,以“存史”為目標的地方志又是如何書寫的呢?不可否認,這一時期地方志書的書寫也開始受到新的史學編纂體例的影響。民國建立后,鄧之誠發表的《省志今例發凡》,已明確表示舊志體例必當破除,“今之志非昔比也,國體既變,拘牽禁忌,皆可破除”;“事變日繁,必宜增辟門類,以重今制”,“不有改作,何以推古知今”。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地方志的編纂成為國家政權建設的重要一環,從一開始即在全國范圍進行部署。1929年內政部頒發《修志事例概要》,要求各省“應于各省會所在地,設立省通志館”,完成編纂通志的工作。在內容上尤其強調多體現國家建設的成就,“土地、戶口、物產、實業、地質、氣候、交通、賦稅、教育、衛生,以及人民生活、社會經濟各種狀況,均應分年精確調查”。1944年內政部又頒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除內容上比照《修志事例概要》之外,還越發重視“變”,要求“各省、市、縣政府設立修志館”,而且,“省志30年纂修一次,市志及縣志15年纂修一次”。
在此背景下,“重修”地方志也成為潮流,并引起多方議論。以“今例”替代“舊例”,是重點考慮的內容。1931年劉復撰寫的《重修山東通志事例商榷》,就較為重視“前志所當革易者”,闡明“修志筆削,以時代而異,民國不同于清以前,今日又不同于民初”:
清季以還,魯省情勢大異,曩者若外交、交通、實業、司法,則前志所未有也,若職官、學校、兵防,則名似而實異者也,若內政、財政、區域,則事增于前者也。此當舍其舊而新是謀,審訂綱領,疏具條目。
民國時期修纂省志、縣志所制訂的體例致力于揭示地方之“變”,自不難理解。而且,除緊緊配合國家政權建設所涉及的內容之外,新的體例還接受了晚清以降所形成的新的史觀,展現出“新史學”如何“入志”的情形。1949年出版的《新纂云南通志》,即明確宣稱:“史學史觀日新月異,后來居上理所當然。”
前述鄧之誠撰寫的《省志今例發凡》,已闡明編纂地方志需參考近代知識所取得的進展,認為“西儒專精地理,造端宏遠,類次相從,而一歸實用”,“宜取彼成規,略事改創”。1933年吳景超發表的《中國縣志的改造》,則具體展示出“社會科學”如何直接引入修志中。吳景超針對章學誠有關方志的見解指出,章終究是清代中葉的人,其看法無論如何高明,“在今日看來,應當修正的地方,還是不少”,尤其是方志的內容,其主張雖然“高人一籌”,“但我們用社會科學的眼光去看,似乎還有增減之余地”。這也點出問題的關鍵,意味著進入民國以后已盛行用“社會科學的眼光”觀察“地方”。1935年李泰棻出版的《方志學》一書,也闡述了同樣的看法:“居今日而談方志,必須增加門目若干,方能適合史學潮流。必須備有方法多條,始能達到內容目的。”1937年朱士嘉在《怎樣編纂新式的縣志》中也指出:“地方志與史地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都有相當的關系,因為它所賅括的門類很繁多,所記載的范圍也很廣大。”職是之故,朱士嘉說明無論擔任編纂還是分纂,都要求“對于史地學或者社會科學有專門的研究而成績卓著者”,還需“酌量情形聘請自然科學的人才”。
當時各省成立的通志館,也有交由大學辦理的情況。廣東、河南通志館1932年、1934年分別移交中山大學、河南大學,由大學校長兼任通志館館長之職。由此,各學科學者也在修志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如,朱希祖受聘擔任廣東通志館纂修,撰寫了《廣東通志館征訪條例》《廣東通志略例》等修志所涉及的重要文本。不僅如此,特殊的時空格局還造成民國時期地方志的編纂另有樞機,一些地方志的編纂者不再以本籍人士為主,而是接受專業訓練的外來人士。如黎錦熙參與編纂陜南城固縣志,即緣起于1938年其所在國立西北聯合大學從西安遷往陜南城固,遂結合“聯大教授及本邑學界人士”組成“城固續修縣志委員會”。黎錦熙特別說明,“凡此皆名譽職,其有給者,名‘專門技術員’,大抵聯大畢業生為之”。對此,黎錦熙也樂觀其成,還明確提出:“抗戰建國,我以為文化界中人要真正負起責任來,第一步工作,就在給所在的地方修縣志。”修志工作開始后,黎被推負責草定“續修工作方案”,由此還成就了《方志今議》一書,“泛陳現代新修方志之要旨及其方法”。該書關注的即是“新方法”如何“入志”。黎錦熙明確表示:“今修方志,先明‘三術’,即‘續’‘補’‘創’是也。”重點則落在“創”字上,強調“居今而修方志,決非舊志之旨趣與部門所能范圍”。所謂“創”,指的即是“事類新增者”:
例如地質、氣候、公路、衛生等,固可云創;即舊方志曾有者,如關于自然之山水、物產等,關于經濟之食貨、儲恤等,關于政治文化之學校、風俗以及方言等,或宜更易故稱,用符實際;或則悉換新質,仍循舊名:皆屬之“創”。
民國時期新派學者希望新修志書能展示“事類新增者”,自有其考量。耐人尋味的是,民國時期出版的省志,沿襲舊志體例的明顯占據多數。這也留下可資檢討的問題——地方志的編纂該如何“存史”?按照“有史”的方向修志,之所以難以實現,既有操作上的因素,但未嘗不是地方所發生的“變”,并不像一些方志學者所期待的那樣。
1934年出版的《續修陜西通志稿》,所以用“續修”之名,原因在于,“前志為卷一百,為類三十二,綱舉目張,允推詳盡”,盡管“時代有須略為變通者”,但也只是“更定門類二十有八,細目略有變易”,而“大端無改前編,總期不失賡續成書之意”。該書斷限為“始于乾隆,終于宣統”,也便于按照“舊志”體例編纂。1949年出版的《新纂云南通志》,有“新纂”之名,卻無其實。該書也言明:處今之際,地方志之編纂,“非博采資料,擴充門類,無以破宿昔之固陋,導人士以開明”。然而,實際之成書也多參考“舊志”:“一自云南文化初開截至清宣統三年止,參考舊志,補闕訂訛,勒成一書,計二百六十六卷,一自民國初元起,網羅事實,別具長編,分別纂修,以為新志。”
與之相應,較為“趨新”的通志卻是未完成的居多。1940年成立的江西通志館,擬編纂新的《江西通志》,最終只留下稿本十編。主持此事的吳宗慈重點考慮的是“古今方志”之別,頗為關切新志“所匯記之史跡,能否隨古今事變而不失其進化之步驟”。尤其還述及:“今修方志,應注意全國性,期為此后全國一統志,永遠繼續之統計底冊。”《廣西通志》的編纂也試圖更多展示“近代事物”:“舊志之闕略者既應補編,而近代事物之必須記錄者,又復不可勝數。”大致按照地理、社會、政治、文化、經濟、軍事、黨史、抗戰、勝跡、宦績、人物列傳、大事記、附錄分為各編。最后完成的,也只有稿本十八冊。
按照“新例”編纂而成的省志,最終完成的并不多。究其原因,既是因為“近事”難以甄別,編纂體例也不無影響。黎錦熙在參與《洛川縣志》的工作時,試圖按照新志編纂,強調“方術要點,首在解散舊體,悉依新軌”。結果卻發生了令黎錦熙意想不到一幕,該書采照《方志今議》擬出20余種調查表格,卻“未見一紙之填報”。更值得檢討的是,“新軌”所展示的內容,是否能配合地方之“變”呢?對照《洛川縣志》所制訂的篇目,可以發現要呈現其中之“有”,困難重重。如“衛生行政”方面,1933年洛川縣政府“始有衛生助理員之設”;1940年成立了中心衛生院,負責“各項衛生事業”;后因新縣制實施,1941年中心衛生院改為縣衛生院,“設醫師、助產士、衛生稽查、護士各一人,衛生員、事務員各二人”。以這樣的人員構成,顯然無法真正落實一縣之防疫、醫療、保健、宣傳、醫藥管理、人才培植等工作。而這樣的“衛生行政”,是“有”還是“無”呢?
上述較為“趨新”的志書在編纂體例上漸漸趨同,更淡化了地方的“差異性”;而其所展示的“變”,是否實實在在發生,并構成歷史之“主調”,也值得檢討。地方志既以“存史”為目標,則自應守護地方本身。以國家政權建設為維度,或以新史學主導的史觀為出發點,不僅難以呈現所希望的“有”,而且還不能展示“無”所映射的以往之“有”。因此,在舊志的基礎上做一些“加法”,倒是可取。黃炎培主持編纂的《川沙縣志》即是值得肯定的例證。該書承襲光緒五年(1879)所修《川沙廳志》而來,主要增加了實業、工程、教育、衛生、議會、慈善、司法、警務、故實等新類目。朱希祖也注意到通志體例的規劃或“式遵舊史”,或“別裁新制”。依其所見,“二者各有所長,未可偏廢”。其所撰《廣東通志略例》也強調:“茲定體例,聿遵舊式,新制之作,俟乎通人。”
毋庸諱言,近代以降雖然產生了“不一樣的地方”,但如何“變”,其程度究竟如何,難以一概而論。梁思成等人1941年留下的廣漢縣(今四川省廣漢市)的影像資料,就揭示出從空間維度看,盡管地方的事務發生了改變,但地方的建筑仍沿襲以往,“變”與“不變”交織在一起。即便立足于“變”,其兩面性也應當重視。最基本的,國家政權建設未必能完全覆蓋以往由地方承擔的事務,甚至還可能導致某些地方事務的弱化。據此也應考慮,過往由地方承擔的事務,哪些漸漸消失了?而地方事務的承擔者,又如何發生改變?“地方性”與“時代性”,是朱士嘉思考地方志編纂提出的要點。這正是最難以平衡的,因為占據上風的往往是“時代性”,“地方性”則常常被忽視。當然,對于“地方”的觀察,依托各分科知識進行研究也難以避免,談不上有什么不妥。
進入近代以后,地方歷史的“有”與“無”或許更為突出,短時間里也難以趨同,僅結合政府行為書寫地方歷史,突出“變”的一面,未必合適。重點在于,地方近代史所揭示的是“地方”的“近代史”,而不是“近代史上的地方”。對比過往,自然有“不一樣的地方”,但各地方之“不一樣”,并不因為國家政權建設的加強而當即消除。沈艾娣(Henrietta Harrison)針對山西太原士紳劉大鵬進行個案研究,曾道出其體會:“真實的人從不是典型的。”受此啟發,論者也強調,真實的“地方”也從不是“典型”的,所謂典型性或特殊性的地方,通常遭受研究者過度的詮釋,很難說是歷史上真確存在過的“地方”。“地方”作為更小的“歷史研究的單位”,需要以特別的方式呈現,正是因為存在著差異。因此,對地方近代史的觀察,如致力于呈現歷史的“有”,甚至與“通史”“專史”的架構漸漸趨同,自是問題多多。消除了“差異性”的“有”,不免是放大的,乃至是牽強的,反倒是被忽視的“無”的一面,或更能展示地方的歷史。結合歷史進程所昭示的“有”與“無”,即可看出癥結之所在。
四、歷史進程所昭示的“有”與“無”
晚清以降新的史學編纂體例的浮現,不僅重塑了“中國之過去”,更奠定了近代中國歷史的基調。然而,史學觀念以及編纂體例的“趨新”,未必能完全反映歷史進程本身,僅僅展示與此相關的“有”,很容易遮蔽“無”所昭示的另外的“有”。結合此一時期國家政權建設“自上而下”的推進,尤其是敘述近代中國歷史至今仍沿襲的“現代化”這一框架,不難看出,歷史書寫所呈現的“現代化”之種種“有”,未必占據“主流”,或者反倒是“低音”,而被舍棄的“無”,也許才是“主調”。重建近代中國歷史敘述,或也應當避免以未必有實際成效的“有”,遮蔽“無”所昭示的更具意義的“有”。
如何成長為一個現代國家,乃近代中國的基調所在。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后,國家政權建設在各個環節均有所拓展。與此相關,“現代化”問題也引起關注,而中國社會的不平衡問題一開始就成為思考的重點。1930年《大公報》一篇文章就指出:“中國國家現方在新舊過渡時期中”,“其間文化技術之程度,往往距離數十年乃至數百年以上,而同時并存,新舊兼容焉。于此固足以表現中國之大,又正可證明其改革之難”。因此,“平衡發展實為必要條件”,“一有畸形,便生弊害”。1933年7月,《申報月刊》還曾刊出“中國現代化問題特輯”,將此作為一個“八九十年來的宿題”,追溯到“西方勢力進侵”,以及中國遭受的“鴉片戰爭的挫敗”,表明“中國現代化”甫提出,就與中國近代史結合在一起。在“國難”背景下,中國現代化之“幼稚落后”也受到重視:
中國生產以及國防方面的“現代化”,至今還是十分幼稚落后,到了現在,竟然國民經濟程度,低落到大部分人罹于半饑餓的慘狀,對外防衛的實力,微弱到失地四省,莫展一籌的地步;而大家對此宿題,卻都好像淡焉若忘。
或許是此一時期對“現代化”的理解有太多“歧義”,“差不多只是一種很廣泛的空談”,胡適更愿用“建國問題”來表述“當務之急”,似乎認為“現代化”還談不上是當前的大問題。他相信,“近兩年的國難,似乎應該可以提醒一般人的迷夢了。今日當前的大問題依舊是建立國家的問題”。孟森同樣主張,“國是之為國是,有超乎現代化與不現代化之上者,謂之‘先決問題’,則專言‘現代化’,似不足包括”。尤為特別的是,如何防止“中國化”也引起重視。周木齋就指明:“百年來的中國是一個現代化的過程,同時也是現代‘中國化’的過程。”言下之意,中國現代化之所以失敗,正是緣于“未注意怎樣的防止中國化”,“要現代化首先要防止中國化”。陳序經也結合教育的事例說明,所謂“中國化”,“驟然看起來,好像非沒有她的道理;然而細的去考察,實在是一種很大的錯誤”。
略說與近代中國歷史敘述頗為相關的“現代化”論述的浮現,尤其是摻雜的各種聲音,不難發現,盡管20世紀30年代“現代化”已引起重視,但還難以成為“主調”。這自是因為“現代化”在實踐層面的推進還乏善可陳。既如此,以此作為近代歷史書寫的基本架構,自當考慮,是應該展示“現代化”之“有”還是“無”呢?此一時期所關注的“現代化”,往往以衛生、教育、法制等環節的建設作為指標,對此略加分析,可發現立足于“有”加以展現,問題不少。“有”未必構成“主調”,尤其存在嚴重的不平衡。
首先來看衛生行政上的推進情況。1928年行政院頒布的《全國衛生行政系統大綱》,表明國民政府試圖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衛生行政系統。由于考慮到當時縣一級的衛生行政系統毫無基礎,故特別說明“縣衛生局未成立以前之衛生事宜暫以縣公安局兼理之,縣公安局亦未成立時,得于縣政府設立衛生科”。1940年實行新縣制,行政院又公布《縣各級衛生組織大綱》,提出縣各級當設立下列衛生機關:縣為衛生院,區為衛生分院,鄉(鎮)為衛生所,保為衛生員。成效如何呢?1943年擔任行政院衛生署署長的陸潤之對此進行總結,仍將改善衛生行政的努力指向“衛生行政系統強化及連絡”,表明進展遠不如預期。
擔任上海市衛生局局長的俞松筠也注意到,至1943年,后方各省除綏遠、青海兩省尚未設置縣衛生機關外,其余15省1297縣中,設立縣衛生院者,計798縣(尚未調整仍稱縣立醫院或縣立醫務所者,計157縣)。其余357縣,或因人力、財力限制,或因淪為戰區,尚未設置縣衛生機構。而在縣以下的衛生機構,僅有縣衛生分院140所、鄉鎮衛生所1357所。最為匱乏的是醫務人員。截至1945年6月,共登記醫師12956人,護士6008人,助產士5153人,藥師918人,藥劑生4290人,牙醫師352人。這些醫務人員,“能參加縣鄉衛生工作者,恐不及全數三分之一”。1947年《統計月報》發布的“縣(市)衛生機關”統計數據顯示,當時縣(市)衛生行政及各類衛生院總計不過2795所,其中縣衛生院1305所,縣衛生所17處,設治局衛生所22處,特種區衛生所4處,區衛生分院371所,鄉鎮衛生所983處,市級各類衛生機構93處。而地區差異尤其突出,青海、熱河、綏遠、寧夏四省均只建起幾家縣衛生院;山東、遼寧、新疆、臺灣、西康、江蘇、山西、安徽、甘肅、福建等省也僅建起幾十家縣衛生院。即便是在衛生行政建設有所推進的地方,事實上也難以解決實際問題。1947年檢討重慶衛生行政的一篇文章就指出:“本市縣有衛生所十四所,分布于城郊各區,但以本市人口之眾,區域之廣,此十四所衛生所勢難顧及周全。”
如此明顯的地區差異,表明衛生行政呈現的實際是“有”與“無”的狀況。作為“模范省”的廣西在衛生行政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績,在1933年頒布的廣西省建設綱領中,就包括“籌設各級衛生機關”,經過十年的發展,到1943年“已有良好之成績”。但有些地區的衛生行政的狀況卻很不理想。1937年貴州省政府民政廳編印的《貴州省衛生行政概況》,述及“本省各縣極少醫生藥店,疾病發生,則多聽其自生自滅,或迷信巫卜,致傳染流行,遍及城鄉”。該省1935年也曾部署在各縣設立醫務處,結果只有14縣成立醫務處,其他66縣“皆因此項所長人選,境內及鄰縣均難物色,無法成立”。事實上,截至1937年,《全國衛生行政系統大綱》頒布已近十年,貴州仍是這樣的情形,自然難說地方衛生行政有成效。而作為貴州省會的貴陽,1943年的情況仍很不理想。
教育方面展現的則是現代的“有”無法替代過去的“有”,即存在另外的“有”。以國民教育的落實情況看,1940年公布的《國民教育實施綱領》,指明該年8月起實施國民教育,要求五年內“各鄉(鎮)均應成立中心學校一所,至少每三保成立國民學校一所”,以普及國民教育。其成效如何呢?針對教育部1947年6月公布的《全國初等教育統計》,沈百英進行了檢討:“全國有二十七萬個小學,在小國看起來,可使人嚇了一跳;但在我們堂堂大國說來,要行普及教育,還差得很遠呢。”而且,“全國小學平均只有三級”,“讀不到三年的不知有多多少少”。這樣一來,按6年規劃的“義務教育”,“事實上大部分不能學完規定的課程”。而“六十八萬學級,由七十九萬教師擔任”,更意味著一個教師擔任一級,“不論初小高小,不論哪一種科目,大概都是一人包辦一級”。
國民教育之成效不彰,也表明“私塾”實際構成另外的“有”。1933年湖北省教育廳就對此提出問題,其設問方式頗類似于科舉考試之“策論”題:“改良私塾是否可濟學校之窮,能否補教育之不及,其得失利弊若何。”這實際是一直存在的問題。1939年的一篇檢討私塾的文章,即主張以私塾作為補充初級教育之不足。原因無他,政府所規劃的小學教育,“約僅及百分之三十或四十”。該年另一篇文章則闡述了“改良私塾”之主張,認為私塾“最合民間之需要”,“除增加教育效果外,并能節省教育行政之經費,協助‘普教’之實施”。1948年《燕京新聞》還登載了一則消息,指明“廣州學齡兒童共有十五萬人,但公私立小學只能容納八萬多人,所以‘塾師館’還很多”,由于“比私立小學便宜一半以上,所以都有人滿之患”。尤有甚者,即便有私塾作為國民教育之補充,仍有相當數量的失學兒童。據1948年《北平市政統計》提供的信息,“未入學者53642人,占學齡兒童總數之31.6%”。北平的情況已然如此,其他區域自是更為不堪。
除衛生行政、新式教育之外,其他與“現代化”密切相關的要素,也呈現出類似的情形。在司法的推進上,縣一級司法較為遲緩。1939年5月公布的《縣知事兼理司法事務暫行條例》,明確“凡未設立法院或縣司法處之各縣司法事務暫由縣知事兼理之”,但多年以后仍沒有進展,“除城市沖繁地方,酌設正式法院外,多數縣份,仍沿縣知事兼理司法舊制”。此外,圖書館、博物館以及新式傳播媒介的成長也極不均衡。據教育部統計室提供的資料,1936—1939年西康、青海、寧夏、新疆建立圖書館的數量,都是個位數,尤其是寧夏,錄得的數字始終為1。博物館方面的情況則更不理想,據1948年的統計,全國的公私立博物館共計17所。而報紙等傳播媒介的情況則有所不同,主要集中于上海等中心城市,這往往導致“地方”式微,存在報紙數與人口數極不匹配的情況:
京、滬、粵、平、津五處報紙的銷售量,差不多占全國總數三分之二。這五個地方的人口,約八九百萬,占全人口百分之二。然則其余三分之一的報紙,實全人口百分之九十八共同分配之。
需要說明的是,與“現代化”相關的各項因素能否成長,固然是社會發展程度的指標,而能否將相關數據完整呈現,也是政府“社會控制力”的具體體現。但是“現代化”之于近代中國,是“有”還是“無”,卻是值得思考的問題。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上曾指明:“中國已經有大約百分之十左右的現代性的工業經濟”,但“中國還有大約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個體的農業經濟和手工業經濟,這是落后的,這是和古代沒有多大區別的,我們還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經濟生活停留在古代”。盡管這只是粗略的判斷,但到1949年鼎革之際,中國有相當部分地區的生活仍停留于古代,卻是實情。
由此也提出值得思考的問題,對于這段歷史的研究,應該按照“現代化”的“有”還是“無”來加以呈現呢?多考慮“無”的一面,而不局限于“有”,或許也是必要的。尤其應該重視,當“現代化”呈現的是“無”的狀態,則需要追問“有”又是什么?某一區域現代意義上的教育、衛生、法治等方面的建設不充分,沒有更多的“有”,則當關切這些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究竟是怎樣的狀況,不能因為缺乏“有”就一筆抹殺,而有必要將“無”所涉及的實質性的“有”揭示出來。
近代中國歷史敘述秉持沿海—內地、現代—傳統等二元化分析架構遭遇諸多困難,也意味著揭示“無”的一面的必要性。以圍繞“中國現代化”的研究來說,無論是基于“中國”整體還是“區域”的研究,大致都以某些“指標”為研究的基準。以此審視較為發達的中心城市,倒也能描繪“現代化”取得的進展,然而,以此觀察“邊緣”地帶,卻很可能看不到“現代化”的“有”。20世紀70年代臺北中研院曾開展“中國現代化的區域研究”,重點關注各區域的“政治的現代化”“經濟的現代化”“社會的現代化”。不過,在出版了湖北、山東、閩浙臺、湖南、江蘇、安徽等成果后,該計劃未能持續下去,部分原因即是因為以“現代化”審視“邊緣”地帶,難以看到“現代化”的“有”。如能注意到“現代化”之“無”意味著有另外的“有”,即不再固守“現代化”的框架,這樣的區域研究仍是可以持續下去的,同樣不失其意義。其他類似的理論難以為繼,也受制于此。“公共空間”(public sphere)與“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理論,同樣試圖判明近代中國之“有”,孔飛力(Philip Alden Kuhn)頗有洞見地指出其難以避免落入“自由主義萌芽論”之窠臼(亦即“資本主義萌芽論”在政治上的翻版)。與之適成對照的是,后現代史學理論致力檢討“歷史知識的可能性與不可能性”,主要質疑與挑戰的正是各種“有”;其圍繞“無”展開論述,倒也避免了陷入“現代性”論述類似的困局。
問題的癥結仍體現在近代中國存在著“多個世界”,意味著任何理論也好,分析架構也好,皆須立足于“有”與“無”分析這段歷史。原因在于,以中國作為“歷史研究的單位”,無論確立怎樣的維度,皆難以貫穿“自上而下”的視野,“上”之“有”很容易失落于“下”之“無”。而立足于“地方”也同樣會陷入這樣的困局中,難以確立貫穿“由下而上”之“有”。重建近代中國歷史敘述,這方面正是需要多加考慮的。
余論
近代中國歷史敘述表現出對“有”的追逐,起步于“無史”之論的流行,很明顯是闡釋中國的“焦慮”的體現,可視作遭逢巨變引發的結果。無論是將中國納入“普遍歷史”,還是在史學編纂體例中發展出“專門史”(包括“新名詞”之“入史”),皆是致力于呈現所謂“有”,以此化解中西會通后所陷入的“緊張”(包含歷史、當下與未來)。這也成為研究中國近代史較為特別的一環,重建有關近代中國的歷史敘述也需直面此問題。
歷史書寫遭逢影響深遠之“巨變”,也留下許多值得檢討的問題。實際上,上述所涉及的諸多問題,在當時就不乏反省。嚴復所譯《社會通詮》出版后,章太炎就檢討了這種“有史”論,認為“甄氏之意,在援引歷史,得其指歸”,然其所涉及并未包括中國,即“未盡經驗之能事”,故甄氏之書“不足以懸斷齊州之事”,“皮傅其說”的嚴復并不了解中國。此外,章太炎還對將中國納入“普遍歷史”的做法表達質疑。1906年針對斯時流行的“歐化主義”,他就表示其秉持的“并不像做‘格致古微’的人,將中國同歐洲的事,牽強附會起來;又不像公羊學派的人,說什么三世就是進化,九旨就是進夷狄為中國,去仰攀歐洲最淺最陋的學說”。
胡適1929年也撰文指出,今日中國之危機,體現在“只是抓住幾個抽象名詞在那里變戲法”,所檢討的正是將中國納入“普遍歷史”所使用的“資本主義”“封建勢力”等符號。錢穆的《國史大綱》也闡述了相近的看法:“近人率好言中國為‘封建社會’,不知其意何居?”并將此歸于“懶于尋國史之真,勇于據他人之說”。傅斯年則持續關注歷史教科書的問題,指出自然科學“可以拿大原則概括無限的引申事實”,然而,“在歷史幾不適用”;史家“以簡單公式概括古今史實”,“是史論不是史學”。
與此相關,當“專門史”以近代學科知識清理古代中國的遺產,也不乏檢討的聲音。1923年梁啟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再版自記中,承認“吾儕每喜以歐美現代名物訓釋古書,甚或以歐美現代思想衡量古人”。陳寅恪則檢討了“文化史”研究中流行的兩種傾向,認為“舊派失之滯”,“只有死材料而沒有解釋,讀后不能使人了解人民精神生活與社會制度的關系”;而“新派失之誣”,“看上去似很有條理,然甚危險”,“以外國社會科學理論解釋中國的材料”,并非皆適用,“因為中國的材料有時在其范圍之外”。
陳寅恪在為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所寫“審查報告”中,還具體針對“哲學史”加以說明。他也承認,“今日所得見之古代材料……非經過解釋及排比之程序,絕無哲學史之可言”。然而,必須警惕的是,“若加以聯貫綜合之搜集,及統系條理之整理,則著者有意無意之間,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際之時代,所居處之環境,所熏染之學說,以推測解釋古人之意志”。這樣的哲學史,“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學史者也”,“其言論愈有條理統系,則去古人學說之真相愈遠”。同樣是為馮著所寫審查報告,金岳霖也針對“中國哲學”發問:“所謂中國哲學史是中國哲學的史呢?還是在中國的哲學史呢?”指出這涉及兩個基本“態度”:“一個態度是把中國哲學當作中國國學中之一種特別學問,與普遍哲學不必發生異同的程度問題;另一態度是把中國哲學當作發現于中國的哲學。”
用不著特別指明,上述種種至今仍是困惑史家的問題,之所以延續多年仍難以有理想的解決辦法,即源于其并非單純的史學問題。“無史”之喧囂塵上,并且與“無國”“無社會”等糾葛在一起,表明“新史學”是基于對“新國家”的追求。列文森(Joseph R. Levenson)將從“天下”到“國家”的轉變作為近代中國的核心問題,不無洞見。在這個意義上,上述基于“有史”而展現的種種,有必要納入這個背景加以理解。當然,要破除從“無史”的焦慮中重建起的“有史”,也意味著需要回到問題的出發點。
換言之,重建近代中國歷史敘述,需面對“現代—傳統”或“國家—社會”等架構之“得”與“失”。秉持這樣的視野,較為重視近代中國之“變”,只是問題的一面,關鍵還在于其導致對近代中國歷史的審視,明顯存在偏向,致力于書寫種種所謂“有史”。如區域研究明顯集中于沿海及中心城市,甚至圍繞某一空間的研究也是如此,上海史針對“華界”的研究即明顯偏少;對于不同社會階層的研究也多關注讀書人、商人,較為忽視“不入流者”。當然,在“現代—傳統”或“國家—社會”的二元架構中,也更為重視前者。究其原因,皆是為追逐“有史”,以展示歷史中“有”的一面。
類似的情形,在近代中國的研究中還有諸多體現。如各種史料的“再生產”,即往往圍繞“有”加以“選擇”。劉大鵬《退想齋日記》是“選輯”而成,研究者注意到,選輯者的標準是“史料價值較大的部分”,相應的也將“封建保守思想”和“迷信、錯誤的或是當時社會誤傳的東西”,定為史料價值“較小”的部分。這樣的選擇即是為呈現符合某種標準的“有”,而舍棄了可能包含更多價值的“無”。這也正類似于今日研究者大致皆會利用的文獻檢索,然而,“檢索”是秉承于“有”進行的,殊不知無論“有”是多是少,皆不能提示“無”的一面。尤有甚者,針對“有”立說,未必有確鑿的證據,于是建立起不具“正當性”的假設。對各種“影響”的判定,即頗為典型。報章創辦了,文章發表了,“影響”也就發生了。同時,對于“影響”的探究,也往往將注意力集中于事件的參與者,關注的是“有”;而不受此影響的卻成為“失語者”,皆歸于“無”。
相應的,對此的突破也應當回到“有史”所涉及的基本史實,即近代中國歷史本身的“有”與“無”,或“變”與“不變”,并重視“無”所呈現的另外之“有”。換言之,近代中國歷史既然展現出“現代”因素的不足,則表明僅僅展示與此相關的“有”未必妥當,更值得重視的反倒是“無”。當某些面相呈現的是“無”的狀態,或者只是“低音”,則不妨正視這樣的“無”,且并不因此而沮喪。地方的近代史之所以值得重視,即是因為避免按照“有”的架構進行書寫,多少更容易實現。重點在于,唯有確信“有”與“無”皆能呈現有價值的信息,方能書寫“地方的歷史”而非“歷史上的地方”。
實際上,以“無”立說,也可以引發研究者對于近代中國一些重大問題的思考。“轉型時代”至今仍是解讀近代中國歷史頗受重視的看法。張灝揭示了,1895年至1920年前后大約25年時間,是中國思想文化由傳統過渡到現代的關鍵年代。如結合張灝之前所開展的研究,可獲悉這一看法的提出,實際是建立在對相關史實“無”和“有”判斷上,尤其涉及對“西方影響”和“傳統因素”的評估問題。他重點說明了:
自五口通商以來約有半個世紀,西方文化對晚清文化的沖擊限于沿江沿海的商埠中的工商階級和政府中少數負責辦理所謂“洋務”的官吏。除此而外,其影響,對于絕大多數的士大夫而言,是極微小的。易言之,在一八九五年以前,士紳階級仍然大多數生活在傳統的思想世界里。
正是這樣的判斷,促成其對“無”與“有”之反省。因為“西方影響”之“無”,表明實際上存在著另外的“有”,即“傳統因素”。為此,張灝指出:“‘西方的沖擊’的概念可能會對傳統文化的復雜性和發展動力估計不足”,“強調外部影響,容易產生忽視中國傳統內涵的危險”。這方面不乏類似的研究。史華慈(Benjamin I. Schwartz)善意警告過那種把西方看作“已知”這一過于自負的假設,說明針對中西之研究,“所涉及的并非一個已知的和一個未知的變量,而是兩個龐大的、變動不居的、疑竇叢生的人類實踐區域”。這里對“已知”與“未知”的辨析,也意在說明對于西方與中國難以輕率地判斷“有”或“無”。柯文提出“中國中心觀”,秉持同樣的研究路徑,也是因為注意到“外部因素”的“無”,才會轉向去探討“內部因素”的“有”。
綜而言之,結合“有”與“無”審視近代中國的歷史,尤其是展示以往被視作“無”的那些信息,對于增進對近代中國歷史的認知,無疑是大有裨益的。做出“無”的判定,也有助于提升史家對另一部分“有”的重視。重點在于,歷史敘述同樣可以選擇“無”展開,尤其是當所謂“有”是基于“目的論”立說,則更要注意過于重視這樣的“有”,舍棄的是更為重要的“無”。而對于“無”的重視,不僅可以突破“有”的樊籠,也有裨于揭示“無”中之“有”。具體來看,近代中國歷史研究所涉及的一些基本論題,無論是西學的影響還是現代性因素成長等問題,實際上皆可基于“無”立說。龐樸對“無”的辨析,曾頗有深意地道出,所謂“無”,實際上有三個字——“亡”“無”“無”,包含“有而后無”“似無實有”“無而純無”等不同的情形,“表示有之失的亡,和表示失之有的無,都還不是絕對的空無”。近代中國歷史中的“無”,或許也是這樣的形態,在“無”的環節多加用心,重建近代中國的歷史敘述,或也才能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