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軍 通訊員穗林園宣 11月11日,南都《周一見》報道了廣州流花湖公園圍墻外公開交易野生保護動物的非法行為,引起廣東省市林業部門和省市森林公安的高度重視。
廣東省林業局、廣東省森林公安局立即進行了相關部署。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則迅速組織森林分局、流花湖公園等執法力量,于11日上午前往現場執法檢查。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表示,執法人員對報道所涉及的區域逐一檢查,發現這是一處位于流花湖公園西門花苑外的一條馬路邊上的流動攤檔。據民警現場了解,在此售賣鳥類的都是流動攤販,擺賣的時間段為早上6點到9點左右,主要出售相思鳥、畫眉鳥等少數“三有”保護動物。
執法民警在現場張貼了海報和進行普法教育宣傳。
據悉,廣州市流花湖公園內的相關販賣鳥類的檔口于2015年后已全部拆除完畢。執法民警在現場張貼了海報和進行普法教育宣傳,并走訪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隊及當地派出所,協同加強日常執法管理,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下一步,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將繼續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和執法監督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
編輯:任國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