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都市報12月12日訊(記者 陳棟 通訊員 羅鳳靈 潘心情)東方男子符某是一名“的哥”,36歲的符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雙腿截癱,終生喪失勞動能力。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為在事故中落下二級殘疾的符某維護了合法權益,助其獲得了上百萬元的賠償款。
2017年5月20日21時30分,許某受雇于陳某,并駕駛陳某的一輛重型自卸貨車,沿環(huán)島高速由海口往儋州方向行駛,在臨高縣境內539公里800米路段處,因車輛左后輪爆胎致使車上所載備胎掉落在車道路面,許某將所駕車輛停放在應急車道上。此時,恰逢“的哥”符某駕駛一輛小型出租客車,載著王某、朱某、劉某由海口往儋州方向行至此處,為避讓掉落地上輪胎,出租車與貨車相撞,符某、王某、朱某、劉某不同程度受傷。經鑒定,符某的傷情被評定為二級殘疾(雙腿截癱)。
2019年初,符某將許某、陳某、保險公司等訴至法院(王某、朱某、劉某另案起訴)。一審法院根據事故認定責任,判決保險公司賠償符某經濟損失121萬余元。宣判后,符某和保險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后上訴至海南二中院。
海南二中院主審法官為了讓符某早日拿到賠償款,在不損害各方利益的情況下,經過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其他被害人也同意此調解并在調解書上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