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要孩子的愿望是強烈的。孩子是家庭的延續,是香火的傳承。但是,有一些家庭可能由于一些原因而沒有生孩子,那么,家長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去領養小孩,一定不要采取不正當手段去拐騙小孩。父母師長也要時時告誡孩子,謹防誘拐犯罪分子,隨時與父母親友保持聯系。
在2019年年初時,有過這么一起案件,一名毫無防備的四歲男童正在公園內玩耍時,一名謝頂的中年男子趁其他人都沒注意,一把抱起那名四歲男童就走。孩子家長發現后,立馬向警察局報案。警方在接警后,立即調公園內及附近監控,經過仔細排查,緊急調查,最終鎖定了那位嫌疑男子。通過警方進一步調查,警方迅速了解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逃跑方向。五個小時左右的爭分奪秒,讓警方成功破獲這起兒童丟失案。
對于成年人來說,兒童弱小且防備心弱,自我保護能力甚微,一次次兒童拐賣丟失案件顯示著孩子的弱小,亦表明了打擊犯罪犯罪分子的力度以及教育孩子防拐防騙有待加強。父母師長應對兒童們不斷警示,經常進行安全教育,讓孩子們牢記不跟陌生人走、不在父母離開時接陌生人給予的東西、盡量不和陌生人講話。
孩子易在地廣人多的地方丟失,如商場、車站、超市等地公共場所。公共場所人多混雜,孩子易迷失,父母應時時注意孩子動向,注意周圍環境及可疑人員,不讓孩子在公共場所離開自己身邊半步。為防孩子不慎走丟,在出門前家長一定要告訴孩子自己家的詳細住址、父母的名字及電話號碼,并讓孩子牢記,還有讓孩子學會撥打緊急求助電話,例如撥打110報警等方式。
兒童的防范意識弱,心智并不成熟,致使兒童誘拐案不能有效終止。不過孩子終究是孩子,對于防止孩子被拐賣被誘哄以及走失案件,在教育孩子不跟陌生人離開之外,家長們也應牢牢時時注意自己的孩子,盡量掌握孩子的動態,而警方也更應該對那些拐賣誘哄兒童的人予以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