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黃俊平)12月12日上午,黃泥塘司法所工作人員調解了一起因幼兒惡作劇而引起的糾紛。
據悉,9月22日16時,同住龍騰百花園小區的三幼兒譚某賢、李某桐、宋某鑫約在小區內玩耍,三人來到3棟1單元玩耍時發現該窗臺上有一個汽水瓶子里裝有汽水,同時又發現隔壁的窗臺上有一瓶洗潔精,三人商量后決定搞惡作劇,便將洗潔精倒入汽水瓶,隨后三人離開現場。三人并不知道該汽水瓶為房內搞裝修的工人趙某春的飲用水。趙某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喝下了裝有洗潔精的水。幾分鐘后趙某春嘔吐不止,半小時后被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出院后趙某春也多次找到三幼童監護人要求賠償,但對具體賠償金額四方一直未達成一致意見,于是其向黃泥塘司法所申請調解。調查過程中,工作人員了解到當事人對事情基本事實都無異議,但對具體賠償金額要求差距太大。
黃泥塘司法所多次組織了當事人進行調解,但每次都因趙某春認為賠償金額過少而無法調解成功,黃泥塘司法所工作人員并未從此作罷,多次與當事人通過電話聯系對其進行耐心、細心的解釋,并也將相關法律法規講述給當事人聽,最終在12月12日上午,當事人自愿達成以下協議:趙某春在醫院已經使用了的醫療費用肆仟元由譚某賢、李某桐、宋某鑫監護人共同承擔;譚某賢、李某桐、宋某鑫監護人再另外賠償趙某春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貳仟元,四方當事人當場簽訂調解協議書,譚某賢、李某桐、宋某鑫監護人也將賠償費用當場支付,至此,一場因幼兒惡作劇引起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