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梔兒
“女大當嫁”,是國民心目中,普遍的一種觀念,當女人到了適婚的年齡,即便自己不去談戀愛,許多父母也會主動提出,讓她們趁早解決單身問題。
而當,女人順利遇到愛情,并且攜手對方,走進婚姻后,娘家對于她們來說,始終是一個避風的港灣。
有娘家人的支持,那么女人的婚姻,便會多了一份幸福的保障;所以,當一些人面對“遠嫁”時,內心難免會有一些顧慮,生怕從此之后,與愛人發生矛盾時,無法轉身就“回娘家”。
當然,從父母的角度來考慮,他們不愿意女兒在嫁人后,因為鬧矛盾而回來,更愿意孩子能夠在婚姻生活中,找到一份歸屬感,過著幸??鞓返娜兆印?/p>
此外,在一些家長的心里,還會這么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一旦離開了,這個家便沒有她的位置了,想想挺讓人傷感的。
三觀不合,她選擇了離婚
如果婚姻幸福,誰都不愿意,走到離婚這一步,恢復單身后,凌菱是這樣想的。
前夫是一個怎樣的人呢?結婚三年里,兩個人的感情日漸疏遠,夫妻倆在一起,說不到三句話,前夫就會“挑刺兒”,說自己種種的不是。
比如,前夫看到同事換了輛新車,就會在凌菱的面前,說人家的媳婦怎樣能賺錢,自己娶了個老婆,只知道去花錢。
而實際上,凌菱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有時候,她的收入比前夫還要高。
當凌菱反駁時,前夫就會恢復無賴的狀態,讓她哭笑不得,感覺自己嫁了一個長不大的孩子;不僅無法從前夫的身上,找到歸屬感,甚至,她覺得對方的身上,缺了一點人情味。
或許是因為三觀不合吧,凌菱在這份婚姻里,實在沒有幸福的感覺。兩個人吵著吵著,于是心越發遠了,彼此的婚姻也就散場了。
談及離婚時,讓凌菱慶幸的是,兩個人結婚三年以來,還沒有孩子;所以,即便選擇了離婚,對她來說更像是一種解脫。
鳩占鵲巢,她變成了外人
離婚后的凌菱,與其說是回了娘家,不如說,她重新住回自己的房子里。
在結婚之前,凌菱就用自己的工資和獎金,首付了一套房子,不過在她談婚論嫁的時候,在爸媽的勸說下,她將房子送給了弟弟。
當然,每個月的還款,也在凌菱出嫁后,轉到了弟弟的身上。
于是乎,在弟弟結婚時,便將這套房變成了自己的婚房,同時凌菱的父母,也跟著自己的兒子,住進了這套房子里。
因為弟弟和弟媳,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年到頭很少回來,有爸媽住在房子里,倒也安心。
而當凌菱,從前面那段婚姻中走出后,便住回了“娘家”;房間里的布局,已經不是之前那樣了,堆滿了弟弟結婚時,購買的家具。
從父母的態度來看,離婚之后,他們對凌菱似乎有一肚子的意見,感覺女兒竟然出嫁了,就不該選擇離婚,更不該重新住回這個家。
很顯然,在娘家人的眼里,凌菱早已不是房子的主人了,而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外人。
弟媳婦當家,住著不合適
不覺中,半年過去了,在這段時間里,凌菱每天上下班,日子過得平靜而踏實。
即便有時候,父母會督促她重新交個男朋友,甚至還動員了親戚,幫女兒介紹對象,不過凌菱似乎沒有戀愛的心思,都被她一一拒絕了。
父母對女兒并不待見,沒事的時候,就數落她不該離婚。
從二老的態度里,凌菱其實能明白他們的意思,兩個人偏心兒子,生怕女兒回來索要房子;但是離婚已經變成事實,做爸媽的,也不好意思,將自己的女兒從家里趕出去。
眼看著,過年的時間就要到了,在外地工作的兒媳婦,將要歸家的時候,凌菱的媽媽終于按耐不住了。
有一天,她找到女兒說,“閨女啊,你這一直住下去,也不是辦法?!?/p>
凌菱假裝不明白媽媽的意思,所以聽了她的話,故意不回答。
在她看來,雖然爸媽護短弟弟,但是也應該清楚,房子的產證上,名字寫的還是自己呢;自己離婚沒地方去,凌菱不相信,這一家人會趕自己走。
媽,房子還沒過戶呢
“閨女,你知道的,現在是弟媳婦當家,不能一直住下去。”
聽了母親直白的話,凌菱雖然不想發生矛盾,但是也忍耐不住了,接過媽媽的話說:“媽,房子還沒過戶呢,你現在就要趕我走?”
離婚半年后,凌菱還沒有重新戀愛結婚的念頭,但是眼下母親下了“逐客令”,“弟媳婦當家,住著里不合適?!?/p>
有些事既然無法避免,不如挑明了說吧,凌菱不再回避這個話題。
看到女兒有些生氣了,甚至提到房子的事情,母親于是話題一轉,說自己沒有什么其他意思,就是想讓她早日找到合適的人,將自己嫁出去,總不能一直單身下去。
其實,凌菱壓根兒就沒有長住的打算,她只是想暫時梳理一下,恢復離婚后的創傷;也從來沒有想過,將自己買的房子收回來,但是父母的態度,真的讓她寒心。
不過想一想,自己失去了婚姻,實在不想又失去了親情。
雖然爸媽偏心弟弟,但是做女兒的,也無法改變他們;此外,她也不想因為自己離婚,讓弟弟和弟媳婦發生矛盾,于是沒過多久,凌菱就在外面租了房子,收拾好行李,就搬出去了。
梔兒的話:
人這一輩子,時常會在各種情愫中流轉,親情、愛情、友情等,讓我們找到歸屬感。
確實,每個人都離不開一定的交際,尤其是自己的原生家庭里,那份濃濃的親情,能夠讓大家的內心,獲得一份安寧。
對于女人來說,娘家更像是一個避風的港灣,在自己受傷的時候,永遠能夠獲得力量和支持。
離婚后,凌菱回到了娘家,與其說是娘家,不如說是自己努力而獲得的一個小窩。
不過,在那個家里,她沒有找到歸屬感,因為偏心的父母,為了維護弟弟的利益,生怕自己將房子“搶”回去,于是,半年后她便受到了母親的針對。
沒有了愛情,她不想丟了親情,前思后想之下,凌菱選擇離開這個家。
許多時候,親情可以讓我們找到更多的幸福感,讓我們受傷后,能夠獲得被撫慰的機會;不過,親情也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用錯了也會傷人。所以,請珍惜眼前的親情,不要因為自己的私欲,而傷了那個真正在乎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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