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國家的未來,沒有什么比保護不好孩子更讓人心痛的事情了。
最近,一個被家暴的7歲陜西男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男童叫小天,是個單親家庭的孩子,從小就和母親生活在一起。但媽媽脾氣火爆,心情不好就會打他。
被送到救助站的時候,小天的身上幾乎沒有完好的地方,肚子上,脊背上,小腿上都是深深淺淺的傷痕。
更可怕的是,他身上還有幾條新添的刀傷。小天自己說,這是媽媽用刀割的,“是那種切菜刀。”
小天帶著稚嫩的奶音解釋說:“她又不是故意的,她平時就是拿刀打我的,就不小心劃了一下。”
說起媽媽家暴自己的場景,小天指著旁邊一根類似數據線的東西說:“她就拿這種線打我,讓我把衣服一脫,都快疼死我了……然后還用棍打我的腿,打的腫得,我連路都走不了,我拼命地走,然后越來越疼。”
其實,小天是從醫院來到救助站的。
11月6日,小天因為被家暴后傷勢過重被醫院接走,當時的他體無完膚,面部、背部、腿部都有外傷,肺部有感染。
最觸目驚心的是 胸前的傷口,長約7-8cm,很深,醫生們足足縫了30多針。
(圖片來源于華商報)
初入醫院的小天非常恐懼,對醫生護士很不信任。手術后醫護人員細心照顧他,給他定制一日三餐,陪他入睡。
在大家的輪流看護下,小天漸漸放下了警惕,叫起了醫護人員“媽媽”,還告訴他們自己的經歷。
他在一所寄宿學校上學,學習成績不錯,在班里是班長。幾年前爸爸媽媽離婚,從5歲起,他就遭受著媽媽的毆打。
剛開始他還會叫喊逃跑,但因為被抓回來后打的更狠,小天只能默默忍受。
小天還說,他不愿意讓老師同學們知道他的事情,他想早點出院,回去繼續“當班長”。
出院那天后,小天就只能住在兒童村里。
根據工作人員反映,小天不是特別會和別的孩子相處,一言不合就揮拳頭。
因為媽媽錯誤的教育方法,他自己也會覺得:如果你不聽我的,我就用暴力對待你。
而被記者問道媽媽去哪里了,7歲的小天很清楚:“媽媽被拘留了。”記者問他會不會難過,小天點點頭。
他還說: “我想媽媽,什么都想……哪怕她打我我也愿意呆在她身邊,要不然我就沒有媽媽了。”
“我就沒有媽媽了”這句話,從一個受盡苦楚的小朋友嘴里說出,讓每個人的心情都很復雜。
母親選擇了暴力,而孩子選擇了母親。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不愛孩子的母親?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這么不對等的愛?這個殘忍的母親,又會受到法律的何種懲罰?
其次,他的爸爸去哪里了?就算夫妻離婚,他至少也有監護權,如果肩負一丁點作為父親的責任,小天會被媽媽打成這樣嗎?
還有,七歲的小天經歷的痛苦遠不是這個年齡承受的,他心理狀況怎么重建,他的未來又會如何呢?
太多的問題縈繞在我們心里。
小天的經歷很可憐,但更可悲的是,世界上其實還有很多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小天”。
12月15日。
一位父親瘋狂扇女兒巴掌,還把打孩子的視頻,發到了女兒班級群里證明自己管教了孩子,因為“老師說她上課做小動作,我越想越氣”。
視頻里女孩噙著牙刷,聲嘶力竭地哭喊,男子沒有任何反應,反而十分憤怒地說:“孩子我在家怎么管都行,學校里是不是應該老師管?”
8月3日,鄒平。
一位母親嫌7歲女兒吃飯慢,用鐵棍毆打女兒一小時,后女孩因搶救無效身亡。
女孩父親稱,他曾多次想進臥室但是妻子堅決不開門,女兒身體不適時自己提出去醫院被妻子否決,甚至自己也挨了兩巴掌。
6月7日,山東。
一位即將到16歲的女孩與父親發生爭執,后來被殺害。原因是父親不想讓孩子繼續上學,要她打工掙錢。
事發前女兒已經一個月沒有回家,而當天回來,是為了拿書。
在今年4月18日,女孩已經向學校寫過一封求助信,信上說:“因為我父親重男輕女和家暴的影響,已嚴重危害到了我的人身安全和學習生活……”
可惜,她還是沒能活到中考那天。
2018年12月24日,深圳。
從一段監控錄像中可以看出,在這個祥和的平安夜里,一對貌似女孩父母的人對孩子拳打腳踢。
毆打女孩的行為持續了很久,他們有時掌摑,有時直接把女孩推倒在地。二人的拳腳重重落在孩子身上,狠狠踩踏無情毆打,甚至連旁邊的男孩也伸手打了她。
而整個過程中,女孩一直在默默承受,沒有反抗,沒有回應,沒有哭泣。
2017年,渭南。
5歲的男童鵬鵬在和繼母生父生活期間,多次以“不聽管教”為理由被繼母毆打、捆綁、罰跪、罰站。
送進醫院時,鵬鵬昏迷不醒,他的75%的顱骨被打碎,視網膜被打脫落,膝蓋因長期跪地已潰爛變形,變成了植物人。
而他的親生父親,在他被繼母打成植物人的500多天里,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次。
虐童新聞多如牛毛,這種以“教育”為名的虐待,究竟什么時候才能停止?
根據人民公安大學2017年的一項研究顯示,我國家庭暴力的發生率在 16%~30%之間,因此可推算出,中國至少有4000萬個家庭發生過家庭暴力,涉及人口將近2億,其中很大一部分受虐者是兒童,主要表現為打罵和體罰孩子。
是的,還有很多孩子藏在這些新聞影子里、沒有被報道過、默默承受暴虐。
他們用小小的身體忍受著疼痛,瘦弱的肩膀抵御著父母的拳腳。
虐童的普遍,和我們的傳統觀念不無關系。
我們的傳統里有句話,叫“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封建家長制下,孩子被視為家長的私有財產,可以隨意處置,而這種想法到現在還荼毒著很多人。
甚至在2012年某起父親強迫幼女賣淫的案件中,父親宣稱“讓女兒出賣身體為家里賺錢,這有什么不對?”
單從人格化的角度說,父母也很少覺得打罵孩子有問題。
別問,問就是“只是教育一下”、問就是“那是我自己的孩子”,問就是“打自己孩子沒毛病吧?”
可又有誰知道,在情急之下,在一次次“教育”閾值升高的試探中,下一對失手的父母是誰?下一個慘劇發生在哪?
(來源于韓國電影《小委托人》)
我們傳統里有句話,叫“棍棒底下出孝子”。
犯錯就要挨打,好像是最正常不過的一件事。是的,我們這個年代的人,或者之前很多代的人,又有誰小時候沒有挨過父母的打?
人民公安大學研究了媒體報道的1100例家庭受虐兒童的案例,發現這些人似乎都有一種普遍心理,對孩子來說,只有用暴力的方式才能使他們接受管教。
然而,挨過打的人自己當了父母,在對孩子下重手時,自己想的究竟是“要讓他知道這樣是不對的”,還是“太生氣了,不打他根本泄不了憤”?
還是因為,“我們也是這么過來的”?
(電影《你是好孩子》)
我們傳統里還有句話,叫“清官難斷家務事”。
很多人至今對兒童受虐沒有正確的認識,不理解孩子的難過,也不知道什么情況算危險。
哪怕隱隱約約有看到聽到,也會覺得稀松平常,敏感一點的人也許會譴責不滿,而更多的是無動于衷。畢竟,這是“家務事”。
但,這根本不止是家務事。
(圖片來源于電影《小委托人》)
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是活生生的人。
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多問幾個問題,比如父母可以打孩子嗎?會給孩子心靈造成傷害嗎?有什么比肉體疼痛更好的懲罰措施?親子間,有什么比懲罰更有效的教育方法?
以及,我們以教育為名的虐童,什么程度是界限?什么地方是盡頭?什么時候能反思?
這些好像更重要,也更值得父母們探索。
兒童在家庭受虐,這也是全體人類共同關注的話題,每個國家都在用法律規范公民的行為。
美國早在1974 年就頒布了《兒童虐待預防與處理法》。
日本在 1947 年頒布《兒童福利法》,2000年頒布《兒童虐待防止法》。
我國臺灣地區,在1998年頒布了《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和1973年頒布的《兒童福利法》配合干預家暴行為。
我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作為框架,可以解決很大一部分兒童的生存問題。
可仍然在兒童虐待概念定義上不夠明晰、“虐待罪”量刑不夠完善,事后的安置措施也不夠成熟。
2012年,“溫嶺虐童案”得到全國關注時,法律專家就在爭議是否要設立新的“虐童罪”罪名,但至今沒有實現。
法律制度不完善,就意味著很多人意識不到什么是錯,什么是大錯特錯,什么是犯法。
太多人覺得虐童是小事,不好意思打110,不知道全國婦聯12338熱線可以幫助兒童維權……
“兒童虐待”只出現在新聞版面,但是在人們的意識里依然毫無存在感。
這就是現狀。
慘劇發生后的反思,說到底也是亡羊補牢。
每一個受虐兒童的背后,都是一群麻木不仁的臉。他們有的壞,有的蠢。
大家都知道,原生家庭造成的痛,要用一生來補償和安撫。
那我們受過的苦,就別讓我們孩子再經受了吧。
作者:震驚叔|
部分資料源于:梨視頻、風視頻、都市快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