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訊【高 鑫 田鑫雨】2019年9月25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太王法庭受理了一起“爹告兒子”的民事糾紛,原告初某、李某訴被告初某禮(系原告兒子,是一名雙目失明、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于某英(與初某禮系同居關系)返還原物。被告二人長期居住在原告的獨立屋中生活,但被告二人經常打罵原告,雙方沖突不斷,經過派出所和村委會多次教育,仍然不知悔改,原告無法忍受,要求被告二人搬離房屋。
趙永剛法官作為案件承辦人,多次前往原告住所,深入了解情況,通過講父子親情的情理和講事實依據的法理耐心的為雙方做調解工作。經過趙永剛法官的不懈努力,在2019年10月31日,最終讓原告、被告意識到了自身的錯誤,原告主動撤回了起訴,雙方也表示以后將和睦相處,父子倆和好如初,守護住了親情,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編輯:李海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