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遇害3年后,劉鑫改名為劉暖曦接受粉絲打賞。
2017年的12月20日,“江歌案”兇手陳世峰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兩年后的同一天,微博話題#劉鑫#和#劉鑫改名#相繼登上熱搜榜。
在江歌遇害1143天后,網友發現,三年前“江歌案”中的當事人劉鑫已經改名為劉暖曦,并且其微博id@劉鑫6-6已有32萬粉絲,發布的長文下有5萬多元的打賞,儼然成為一位大V。
她的認證標示很讓人唏噓:
這大概是最“讓人不知該說什么好”的認證身份。
12月15日,江歌的媽媽發微博稱劉鑫已經改名劉暖曦。
隨后劉鑫改名一事再次登上微博熱搜榜首,很多網友表示不能接受。
巨額打賞背后是否有團隊運作?
與其互動公司被列入異常名錄
無辜的江歌因為保護劉鑫而被劉鑫的男友陳世峰殘忍殺害,但后來劉鑫連江歌的葬禮也沒有出席。這樣的恩將仇報挑戰了公序良俗,所以當時的劉鑫被罵上熱搜,而這些“罵出來的熱度”,竟為劉鑫吸引了30多萬的粉絲,還有源源不斷的粉絲打賞。
在劉鑫之前的微博文章里,經常與一個名為@冷眼萌叔的微博賬號點贊互動,幾乎是一個剛剛發布了內容,另一個就會在幾分鐘之內轉評或點贊,而點贊的內容都是對于江歌母親的反駁和諷刺,甚至是人身攻擊,在清明節時還刺激江歌的母親說“阿姨,血餛飩好吃嗎?”
劉鑫本人也曾給江媽媽發送私信:
有網友爆料稱,@劉鑫6-6、@冷眼萌叔、@冷眼說新聞以及另外幾個名字以冷眼開頭的微博id背后都是同一個人在運作。有人說是劉鑫本人,有人說是劉鑫的母親,還有人說是劉鑫背后的團隊。
每隔一段時間,@冷眼萌叔 就會發一些激怒江歌母親的話,江歌的母親受到刺激也會在微博回懟,雙方的見招拆招相互駁斥,讓事件更加撲朔迷離,也給雙方都帶來源源不斷的“熱度”。
@冷眼萌叔 的微博認證為“福建津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通在企業查詢網站,記者查詢到了這家注冊地址位于福建福州的文化傳媒公司。公司在網站上提供的信息很少,主要成員只有兩位,大部分信息數據都為0,記者撥打了注冊留下的電話,提示對方已關機。
隨后,記者在微博搜索這家公司,意外發現,有十幾個微博的id認證為該公司的董事、設計師、健身教練、心理咨詢師等等,粉絲數量都不少。
另據新京報調查,上述傳媒公司曾被多次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劉鑫及相關賬號已被封
2019年12月21日晚7時,再次搜索“福建津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發現認證為該公司的id只剩一個了,而@劉鑫6-6和@冷眼萌叔的主頁也顯示:“該賬號因被投訴違反《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現已無法查看”。
微博管理員微博12月22日消息,#微博社區公告#關于用戶@劉鑫6_6 “消費留日學生刑案的被害人家屬”一事。微博接到大量用戶的投訴,對此十分重視并進行調查和核實,現說明如下:
1、經核查,該賬號存在通過私信、點贊等形式消費并攻擊被害人家屬的行為,現依據《微博投訴操作細則》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即日起關閉@劉鑫6_6微博賬號;
2、針對網傳“變更名字立案起訴的材料全部失效”的問題,法律上沒有任何被告變更名稱后此前訴訟行為失效的強制性規定。另一方面如果被告的名稱發生變化后原告及時更正,訴訟仍將繼續進行,故網傳“變更名字立案起訴的材料全部失效”并不屬實。
在海量的輿論中,一個執著的母親與一個少有人相信的證人之間的耿耿于懷令人唏噓,而網絡水軍和營銷號的資本介入,才是真正的“吃血餛飩”。
網友對于劉鑫改名的憤怒,大抵是因為在這一場無妄之災里,本應身在其中的人卻可以改名換姓開始新的生活,而無辜死者的母親,卻要一次又一次地午夜夢回,像一本風中的書,永遠地一遍又一遍地被失去女兒的痛苦翻開。
江歌母親起訴劉鑫立案成功
三年過去,雖然兇手陳世峰早已被判決,但江歌的母親與劉鑫之間的恩怨并未結束,她認為劉鑫應該對江歌的死亡承擔一定的道德責任,于是選擇起訴劉鑫。
記者打開江歌母親的微博,置頂的一篇是2019年11月3日發布的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11月3日,也是江歌三年前出事的日子。
通知書上顯示,江歌的母親以生命權糾紛起訴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的案件在2019年10月28日案成功。
據相關媒體報道,由于是跨國案件,江歌的母親一直在奔波取證,光是對在日本獲得的證據在兩國間進行翻譯和公證,就花費了九個月的時間。
江歌的母親在博文里寫道,“今天的青島,比2016年11月3日暖和很多。雖然還沒有確定開庭日期,但已經立案成功,相信司法會還我們母女以公道!”不日,江歌母親對劉鑫的起訴會開庭審理,我們也將持續關注事情的最新進展。
變更名字立案起訴的材料全部失效?專業律師這樣說
針對網傳“變更名字立案起訴的材料全部失效”的說法,在上述公告中,@微博管理員 表示并不屬實。法律上沒有任何被告變更名稱后此前訴訟行為失效的強制性規定。如果被告的名稱發生變化后原告及時更正,訴訟仍將繼續進行。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說,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劉鑫有更改自己姓名的權利,但其更名并不會對相關其的司法案件造成影響。
“在民事訴訟程序中,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等都會在司法文書中明確,法院在實踐中也會充分考慮當事人是否有曾用名,不會單單依靠一個名字去區分被告。”王維維說。
王維維表示,江歌媽媽只要知道劉鑫的身份證號碼,無論劉鑫改為什么名字,在法律上,都能明確指向到劉鑫本人。對于劉鑫本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等,一旦遇到涉及需要核查個人信息的事項,其曾用名及其本人所涉及訴訟等信息仍然會存在。
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永平指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起訴必須要有明確的被告,但這里的被告并不僅指姓名,還包括居住地址、身份證信息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九條的規定,如果當事人提供的被告的住所、身份證信息、工作單位、銀行賬號等信息,足以證明被告身份的,法院不會僅以姓名寫錯,就裁定駁回起訴,而是可以告知原告補正。如果原告拒絕補正的,法院才會裁定駁回起訴。
胡永平律師強調,立案時將被告名字寫錯,也只是涉及訴訟主體是否適格的問題,與立案時提交的材料沒有關系。這些材料很多是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是證明其訴訟請求是否真實合法存在的證據,不可能因為寫錯被告名字就歸于無效。
案件回顧:江歌遇害始末
2016年11月3日,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本被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用匕首殘忍殺害。
案件發生前,劉鑫與前男友陳世峰發生矛盾,搬到江歌處與她合租,陳世峰來到江歌和劉鑫的住處糾纏,劉鑫先進了房間,而江歌在門外為了保護劉鑫被陳世峰慘無人道地用刀多處刺傷脖子和胸部,最終因失血過多喪生。其間,劉鑫躲在門內一直沒有開門。
但在后來無論是面對江歌母親的詢問,還是媒體記者采訪,劉鑫都堅稱自己沒有鎖門。
遇到危險情況時膽小害怕能理解,換做任何一個人也不敢保證當時會做出什么樣的選擇。劉鑫真正讓人憤怒的,是這三年來對江歌媽媽的所作所為。
看來,江歌去世后留給世人的這一幕幕人性的劇,還遠遠不能完結。
祝江歌媽媽保重身體,愿飽受傷痛的靈魂早日得到安撫。
綜合自 閃電新聞 北京日報 新京報 新浪微博等
編輯 賀依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