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北漂生活,我太難了!”
曾國藩于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由家起程,進京赴官,開始其“北漂”生涯。道光二十年四月十七日他參加散館考試,取列二等十九名,四月二十二日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三甲進士留館者例授此官)。
因此道光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是曾國藩京官生涯的正式起點,然而他的“北漂”歲月并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么容易,甚至可以說太難了,光是“衣食住行”中的第一項就使他面臨巨大的經濟壓力。
服裝是京官生活中一項較大的花銷,特別是進京之初購置官服的支出。 中國傳統服飾規章籠罩在濃重的意識形態氛圍之下,以煩瑣嚴格著稱。清代冠服制度之細密更堪稱歷代之冠,官服的式樣、色彩、質料、飾物等細節都有明確繁縟的要求。
比如官帽,按季節要求,可分為暖帽、涼帽兩種。從功能上分,則又有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冠、雨冠等區別。
至于官服,按出席場合可分為朝服和吉服;按季節,可分冬、夏兩種;按功用,又分為日常服和出行服。因官品之不同,官服用色、補子圖案都有明確區分。《大清會典》將高級官員朝服外面的端罩按質地、皮色及其里、帶的顏色,分為八個等級, 以此區別官員身份、地位的高低。
官服所要求的材料多較為貴重,因此一般價格都頗為昂貴。比如端罩的質料有黑狐、紫貂、青狐、貂皮、猞猁猻皮、紅豹皮、黃狐皮幾種。官帽上的頂珠,亦皆以貴重材料制作,比如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為青金石,五品為水晶,六品為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為陰文鏤花金,九品為陽文鏤花金。暖帽周圍有一道檐邊,也須用名貴皮料,“以貂鼠為貴,其次為海獺,再次為狐”。
02 上班穿什么?真心焦慮
清代官服皆需要官員自行購置,甚至皇帝賞賜之物有些亦如此。比如清代皇帝常賞賜官員花翎,以示獎勵。這種賞賜,多數時候只是“賜予其資格,花翎需要官員自行購置,其價格因眼數不同從數十兩到數百兩不等”。賞穿之黃馬褂,有些情況下也是受賞者自行置辦。官服不但種類多,更替也十分頻繁。《清史稿》說:“凡寒燠更用冠服,每歲春季用涼朝冠及夾朝衣,秋季用暖朝冠及緣皮朝衣。于三、九月內,或初五日,或十五日,或二十五日,酌擬一日。均前一月由禮部奏請,得旨,通行各衙門一體遵照。”也就是說,哪天穿什么衣服,不是由官員自己選擇,而是要由朝廷統一下命令。
所以為官之初,購置官服,對很多官員來說是一個極為沉重的負擔。很多缺乏經濟實力的京官不得不長年借用官服。李慈銘光緒十五年一月一日日記說:“京官多有不能具衣冠者。余為郎三十年,去歲始得一稱。”對于歷代仕宦的大族來說,購置官服多少也是需要掂量一下的。許多官員升官之后,首先考慮的不是慶祝,而是焦慮于如何購置官服。
03 官威儀表不含糊
曾國藩素以儉樸聞名。晚年他在家書中說自己 “忝為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鑲大緣,過于絢爛”。由此引出后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才拿出來穿,平素便放在衣櫥里,因此穿了三十年依然猶如新衣云云。
其實翰林們經常需要出入宮廷,衣服必須體面,方符國家體制。曾國藩為人固然節儉,但是在官派威儀上卻絕不含糊。連曾國藩的夫人和孩子們,基于社交需要,也都衣著相當體面。
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信中說:
我仕宦十余年,現在京寓所有惟書籍、衣服二者。衣服則當差者必不可少,書籍則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將來我罷官歸家,我夫婦所有之衣服,則與五兄弟拈鬮均分。
確實,入京為官后,曾國藩的個人財物中最值錢者就是衣服了。《湘鄉曾氏文獻》 中有一篇賬單,記載他入京之初擁有的部分衣服:
芝麻紗袍套一付,線縐綿袍褂一付,寧綢單袍線縱套一付,呢袍褂一付……湖縐棉 袍一件,大呢皮馬褂一件,湖縐皮軍機馬褂一件,珍珠小毛袍褂一付,羊皮海虎綢袍一 件,大呢綿馬褂一件,皮圓袍一件,紫毛褂一件,沈香繭袍一件,灰鼠袍褂一付……
衣服檔次較入京前明顯上升一大級。僅帽子一項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風帽、小毛小帽、皮風帽等十一頂。這些衣服的購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數兩至數十兩銀子之間。曾寶慈在《從曾文正日記看晚清習尚》中寫道:“那時……裁縫工錢,袍子每件大概一千五至一千八百文……材料部分,綢袍二件計六千五百文,貂褂……二十千文。”
而在以后,隨著官職上升,曾國藩又陸續大量添置衣服。特別是道光二十三年,曾國藩赴四川主持鄉試,將所帶的衣服列成單據,更可以讓我們領略前清官員的排場。他帶了一共九大箱,我們僅看其第一號衣箱的內容:
湖縐棉軍機坎一件。寶藍線縐羊皮一裹圓一件。藍寧綢狐皮一裹圓袍一件。灰寧綢羊皮一裹圓袍一件。蘭寧綢織絨一裹圓棉袍一件。天青緞珠毛馬褂一件。荷包四十八個(共十包)。
(寶蘭)線縐缺衿圓袍一件。玉色湖縐一裹圓棉袍一件。刻絲夾蟒袍一件。朝裙披肩一副。 藍夾呢開衩袍一件。紅青呢外褂一件。湖縐棉套褲一只。寧綢夾袍一件。線縐夾外褂一件。 寶底紗袍一件。寶底紗補褂一件。線縐單開衩袍一件。線縐單補褂一件。線縐單外褂一件。 元青寧綢單外褂一件。寶蘭線縐開衩棉袍一件。天青線縐棉外褂一件。玉色洋縐棉襖一件。 玉色洋縐夾襖一件。香色洋縐夾襖一件。香色洋縐羊皮軍機坎一件…
清代官員服飾要求之繁縟鋪張于此可見。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所添置衣服不多。因為上一年剛入京時已經基本置齊。在《辛丑年用銀數》和《辛丑年用錢票數》這兩 本賬簿中,這一年這方面記載如下:
正月,買尖靴一雙,二千五百文。閏三月,買山東綢,用去一千五百文。頂子 簪子等四千文,氈帽三頂、桌氈二床共計三千一百文,香珠二千文。五月付裁縫 四千五百文。六月買涼帽用去一千文。八月付給裁縫三千文。九月付朝珠店一千文。 十月,買袍料二千五百文,皮靴二雙二千文。十二月付裁縫一千三百文,女皮套 十二千文(當為夫人買—作者注),小毛冬帽二千五百文……
以上合計 33.44 兩。
曾國藩入京為官之初,每年法定收入約129.96兩,光是服飾開支一項,就占去收入的四分之一,可想而知曾國藩初到京城做官的壓力。
以上內容摘自《曾國藩的經濟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