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真功夫"餐飲因為未獲授權私自使用李小龍的形象被李小龍有限責任感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2.1億元,并且負責維權的開支8.8萬元。
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如今的法人代表是李小龍的女兒李香凝,好幾年前開始,李香凝就開始陸續買回父親的影片和商標的版權,她打算把這些資源重新進行整合,讓"李小龍"成為全球品牌。
因為名人效應,中國有很多使用"李小龍"、"小龍功夫"等名字的公司,甚至有公司直接將李小龍列為代言人,然而李小龍及其公司并不知曉,李香凝花費了很長時間去進行維權行動。
對"真功夫"的侵權行為,李香凝也數次去和對方進行了調解,從2010年到現在,將近十年的時間,也曾經鬧上過法庭,但都沒有徹底解決這件事。
"真功夫"從2004年開始使用酷似李小龍的形象作為品牌標志,2010年被李香凝要求下架但該企業并沒有聽取,并且在2016年更新了品牌標志,依然是李小龍的經典動作。
關于這一次要求"真功夫"餐飲賠償2.1億的訴訟,據李小龍公司的代言律師葉芳說,如今明星的代言費逐年增長,一線大咖的代言費動輒好幾千萬,該餐飲企業使用李小龍的形象讓公眾誤以為李小龍是代言人并且不解釋,自然應付給李小龍代言費。
真功夫餐飲從2004年開始侵權,李小龍公司經過市場考察之后,選擇了一年1400萬元作為賠償要求,侵權長達十五年共計2.1億。
李小龍方還要求"真功夫"餐飲立刻停止使用李小龍的形象作為品牌標志,還要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真功夫"餐飲與李小龍無關,且要求該餐飲企業承擔訴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