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湛江12月25日電 (梁盛 謝劍鋒)廣東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法院25日依法對一起涉黑案進行宣判,該涉黑組織蘇仁等22名成員分別獲刑11年至11個月不等。
資料圖:“掃黑除惡”標語。中新社記者 王剛 攝
法院經審理查明,上世紀90年代中期起,梁槐糾集蘇仁等人以未經工商注冊登記的“飛越公司”為名號,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制收購、強制定價,恐嚇、驅趕、毆打漁民和其他收購商,逐步壟斷湛江遂溪縣江洪鎮及附近海域、碼頭的海鮮收購市場。
在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該組織不斷發展壯大,形成了以梁槐為首,蘇仁等人為骨干分子,人數眾多、層級結構結構明晰、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長達20多年的時間里,梁槐及其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民眾,有組織地實施了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非法采礦、收購贓物等犯罪活動,威脅、滋擾、毆打不服從其控制的漁民及競爭對手,迫使江洪海域、碼頭的漁民、收購商接受其組織勢力的控制。
2017年,梁槐承包湛江遂溪縣光伏建設的電塔、變壓站租地項目。為迫使農民出租土地,梁槐糾集蘇仁等約200名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村里的施工電塔附近,無視公安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員勸阻,對村民進行恐嚇、威脅,強行圈占土地施工后再低價賠償,引起江洪鎮民眾的強烈不滿,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蘇仁結伙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實施了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礦等行為,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其他21名被告分別獲刑7年至11個月不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