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在《讀通鑒論》中慨嘆,自經漢朝仁君漢文帝整頓刑法以后,“古肉刑之不復用”。但是,“五胡以來,獸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慘”,各種稀奇古怪的刑罰,又死灰復燃。特別是北齊、北周,單單死刑就有磬、絞、斬、梟、磔等等不同手段,使得“內外恐怖,人不自安”。所幸隋文帝制訂《開皇律》,刪除了許多苛酷條文,“垂至于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
的確,隋文帝下令由裴政、蘇威、高颎、鄭譯、楊素、常明、牛弘等人合力完成的《開皇律》,,死刑執行或絞或斬,只此兩種,改鞭為杖,改杖為笞,非謀反大逆無族刑,廢除了原北周、北齊法律中的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杖等罪一千余條,最后僅剩下五百條,可謂善莫大焉。
另外,隋文帝在刑法上還制訂了一件功德無量的制度,王夫之沒有說。
即在開皇十五年(595年),隋文帝宣布把“死刑復奏制度”形成定制,規定“死罪者三奏而決”,即凡判處死刑的案件,須經“三奏”才能處決死刑。
這充分體現了隋文帝悲天憫人的情懷、以及對生命的重視。
《開皇律》對后世律法影響深遠,唐承隋制,唐朝基本上都繼承了《開皇律》的條文。
不過,誠如呂思勉所說,隋文帝最大的缺點,還是“用刑失之嚴酷”。
趙翼則指責他“殘忍慘毒,豈復稍有人心。”
為什么會這樣呢?
應該說,隋文帝的天性是善良的,但他的江山來路不正,在管理上,就難免會疑神疑鬼、患得患失。
《劍橋中國隋唐史》對隋文帝這種性格的剖析非常深刻,書中寫:“楊堅易于發怒,有時在狂怒以后又深自懊悔。這顯然與他個人的自危感有關,到了晚年,與上面談到的追求最高權勢的變態心理有關。一次他在殿上鞭打一個人,然后又肯定此事與天子的身份不符,并主張廢除笞刑。但不久,他在暴怒時又用馬鞭把一人鞭打致死。他常常似乎對帝王應仁慈寬厚的呼吁充耳不聞,不加限制地施行當時普遍的酷刑。”
隋朝建國初年,國內盜賊蜂行,社會治安極差,嚴重危害到國家政權的穩定。隋文帝火急攻心,召集群臣商議對策,但不等大家發言,他又解散會議,自作主張,推行檢舉法,在國內發出通告:“凡是對盜賊進行舉報的,一律法將盜賊的家產判定給舉報人。”一開始效果還不錯,處罰了很多盜賊,社會暫時得到了安寧。但是,地痞、流氓從中找到了漏洞,惡意誣告富家子弟,意欲憑借官府的判處霸占富人的家產。如此一來,社會秩序又出現了混亂。
隋文帝于是在開皇十七年(公元597年)廢棄原來的辦法,再上一個狠招,宣布:“凡是偷盜一錢以上財物的,立即斬頭棄市。”
這就非常恐怖了。
百姓人人自危,個個恐慌,無論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稍有行差踏錯,會招來殺身之禍。
隨后,又追加一條:凡有人聽說或看見了貪污行為而不檢舉告發的,一律連坐,與貪污者一同處死。
這么一來,除了隋文帝自己,其他所有人都坐不住了,包括執事宰相。
眾人紛紛找隋文帝訴苦,說這個“盜取一錢棄市之法”乃是亙古未有。
隋文帝只好悻悻取消了此法。
從隋文帝這一系列表現來看,我們知道,他想要治理好國家的心情是迫切的,但想法太過簡單,只想著“以刑去刑”,表現草率,不持重,制訂的刑罰不符合法律的“罪刑相當”要求,難于推行,到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其實,隋文帝不單單是對頒布的法令、文告隨意更改,就算是集思廣益的、已經制訂好的《開皇律》,也是隨心所欲,不放在眼里。
番州(今廣州)刺史陸讓是個大貪官,他在番州大貪特貪,刮地三尺,肆無忌憚。
番州司馬掌握了陸讓貪污的證據后,整理好材料,向隋文帝進行舉報彈劾。
隋文帝派調查組到番州查驗,吩咐一旦核實了陸讓的罪行,就把他押解到長安。
當陸讓被逮捕押解到長安,隋文帝又親自對他進行審問。
陸讓非常狡猾,拒不認罪。
隋文帝不得不讓治書侍御史重新審理此案。
經過三番四次的細查重審,在堆積如山的大量證據面前,陸讓低下了頭。
為慎重起見,隋文帝又讓公卿們對這個案件進行討論。
大家都認為,根據《開皇律》上的條文,陸讓的貪污行為就應該判死刑。
隋文帝經過復核,簽字同意,下詔判處陸讓死刑。
臨刑那天,陸讓的庶母馮氏從番州趕到,散發蹌足、蓬頭垢面,在朝堂上當眾教子,大聲數落陸讓,說他千不該、萬不該,不該讓豬油蒙了心,做出這等貪贓枉法的事來。
痛斥過后,馮氏又求請來一碗粥,親手端著,一口一口喂陸讓吃,讓他早死早超生,祈求再世為人,安分守己。
粥喂完了,馮氏突然又做了個大膽的舉止,跪倒在隋文帝面前,哀求隋文帝給陸讓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隋文帝看他母子難舍難分,開始動了惻隱之心。
坐在隋文帝身邊的獨孤皇后是一枚標準的圣母婊,也開口幫馮氏求情。
治書作御史柳彧跟著起哄,說:“馮氏母德高尚,即使鐵石心腸都會被感動;我們如果殺了陸讓,那就太缺德了!”
隋文帝腦袋發熱,善心泛濫,一拍大腿,當即下詔:“馮氏的慈愛之道感天動地,免陸讓死罪,貶為庶民即可。賞馮氏五百段布帛,予以嘉獎勉勵,凈化風俗。”
群臣聽了,交口稱贊,頌詞如潮,大贊當今皇上是堯舜禹湯,有好生之德,“威范也可敬,慈愛也可親”。
隋文帝洋洋自得,心安理得地享受臣子的稱頌。
隋文帝沒有想到,他這一“善舉”,其實是在變相地對那些曾被陸讓魚肉的番州百姓施予“惡行”,是在赤裸裸地踐踏法律。
表面威嚴無限的《開皇律》,在皇權跟前變得一文不值,毫無存在意義。
隋朝只有短短的三十七年歷史,與其法律制度的執行有極大關系。
終隋文帝一生,都不能遏制盜賊叢生的問題。繼任的隋煬帝,不得不加重對盜賊的處罰,致使社會秩序大亂。最終,被逼良為“盜”的百姓舉起了義旗,把隋朝政權埋葬戰火烽煙之中。
讀史可以使人明智。
有人問我,讀什么書才能全方位掌握中國的通史?我毫不猶豫地推薦他去讀《資治通鑒》。
清代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評價司馬光的《資治通鑒》:“此天地間必不可無之書,亦學者不可不讀之書也。”
開國偉人對這兩部書推崇備至,其中曾通讀了《資治通鑒》十七遍。他無限感慨地說:“一十七遍。每讀都獲益匪淺。一部難得的好書噢......中國有兩部大書,一曰《史記》,一曰《資治通鑒》,都是有才氣的人,在政治上不得志的境遇中編寫的……《通鑒》里寫戰爭,真是寫得神采飛揚,傳神得很,充滿了辯證法。”
……
其實,讀《資治通鑒》不單單是通曉歷史,還可以從中思索和提煉出許多職場、人際間的東西。
不過,《資治通鑒》是文言文,大家讀來可能會有些累。那么,可以選擇白話文。不過,白話文就存在一個翻譯的問題,如果版本不好,翻譯出來的東西就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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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書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由臺灣大學國文教授、博士生導師黃錦鋐領銜主持,集中臺灣多家院校27位教授、學者,歷時3年,合譯而成。
這套書尊重原文,逐字逐譯,不多增一個字,以求貼近、還原《資治通鑒》本義。不以“現代眼光”作解,更不平添枝葉。而且是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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