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哥今年46歲,是 一名普通工人,六年前的他通過媒人介紹認識了妻子小蓮,而后組建家結為夫妻,婚后夫妻感情一直挺好。前些天夫妻二人因為一些瑣事吵了一架,妻子更門換鎖將他給趕了出去,這讓孫大哥很是著急。
孫大哥告訴我們,他跟妻子是二婚夫妻,他算是一個上門女婿,妻子小了他10歲,婚后男主外女主內日子過得一直很好,但又總因為岳母的事情吵架。前些天他下班回家見到女兒沒飯吃,妻子與其前夫所生孩子卻餐餐豐盛,一氣之下辱罵了妻子和岳母,結果岳母和妻子就把他給趕走了。
孫大哥:“我倆各自帶著一個女兒走到一起,她們偏心孩子的事我能理解,但我沒想到會那么夸張,所以一上頭就罵罵咧咧了幾句,起初我還以為他們沒理會跟我道歉,結果隔天他們倆就讓我搬走,怎么勸也勸都不行,所以我想和解和解。”
見到丈夫上門請求原諒,妻子小蓮顯得很是氣憤并表示她現在完全是聽她母親的,小蓮告訴我們,他們并沒有虧待繼女,當天是繼女自己不想吃,而非她們不給她吃,結果丈夫回家啥也沒問就一頓罵,言語間及其難聽,還掐電斷水的,至此才引發的這一列事情。
小蓮:“他是有好幾次上門來道歉了,但我母親到現在氣還沒消,我做女兒的也不敢怎么說好,她脾氣倔不好勸,所以只能由她說了算,她說讓我回去,我就回去,不讓我也沒辦法。”
妻子這番話讓孫大哥無法接受,孫大哥表示,他那天確實是過激了些,罵了一些比較難聽的話,而今他并不是說不道歉不補償,而是岳母提的條件太過苛刻了(手寫500份檢討書挨家挨戶的下跪著發)。對此妻子小蓮表示沒有辦法。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孫大哥表示男兒膝下有黃金,書寫檢討道歉的事可以沒問題,但下跪實在無法接受,而后決定起訴法院。對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