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海岸新區的王女士,通過一位自稱是導游的鄰居,給父母報名歐洲游的事情。王女士父母雖然出行順利,可三萬元押金卻遲遲要不回來。然而青島多家旅行社也聲稱他們也遭遇了類似的套路,給公司造成了損失。而且他們遇到的這位“同行”極有可能與王女士遇到的是同一人。
李先生是島城一家旅行社的銷售人員,主要負責泰國線路。今年2月份,一位微信名叫“艾文”的同行在旅游業內群里添加了李先生,表示自己有兩個客戶想要參加李先生的團。簽過確認函后,兩人開始了合作。
李先生介紹,“艾文”的角色相當于旅行社與游客之間的中介,游客將團費交給“艾文”,再由艾文交給李先生所在的旅行社。2月19號,兩位客人出發了,李先生開始催“艾文”交尾款,可沒想到,一直拖到七天后客人回國,尾款依然沒要回來。又過了幾天,“艾文”將李先生的微信拉黑,電話也打不通了。
12月23號,《今日》播出了西海岸新區王女士的遭遇后,李先生發現,霸占王女士押金的“薛曌”也是自稱西海國旅的員工,而且都是通過拖延戰術不給錢。他判斷,“艾文”和“薛曌”很有可能是同一撥人。李先生在微信上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后,竟然有不少同行紛紛響應,表示都被這個人坑過。
某旅行社工作人員王先生:也是從群里加的。因為這個事是我的助手,他能騙的基本上都是些剛入行的,或者做的不太久的小男孩小女孩,因為我的助手是幫我處理后續的一些入款,跟公司的財務對接。他給的假的匯款單(截圖),完全是P圖。比如說某某旅行社責任有限公司,責任兩個字故意打掉,就有限公司,那肯定到不了賬,賬號一大長串,故意把9寫成6,或者8寫成6,里面總有一位、兩位是錯的,那肯定到不了賬,然后自己編輯一個假的轉賬短信,發到自己的手機上,寫上電話號,就和銀行的轉賬短信一樣,說已經扣款成功,匯到某某某賬號里面,實際上根本就不是銀行發的。
王先生告訴記者,發現匯款單不對后,他們幾次催過這位“同行”,但他都以“家中有事”或“在外帶團”為由繼續拖延,拖到他的客人順利回國,就將旅行社的銷售拉黑。
在23號的節目中,西海岸新區旅游局告知王女士,“薛曌”所聲稱的西海國旅分公司并不存在。記者根據幾位旅行社工作人員提供的公司名字查詢,“青島桓大西海國際旅行社”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為經營異常名單。那么,遇上這種情況,幾位旅行社工作人員該如何維權呢?律師給出了建議。
上海錦天城(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煒林:該問題可能有以下兩種情況,第一,如果此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與某旅行社之間存在代理關系,或者對外宣稱自己是某旅行社的員工,以旅行社的名義收取了團費后,又失去聯系,根據《刑法》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詐騙數額在6000元以上的,就可以刑事立案,構成詐騙罪。受害的群眾可以到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報案。第二種情況,如果此人也是旅行社的經營者,在未結清其他旅行社費用的情況下,被欠款的旅行社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索要欠款。
由于無法聯系上這個“艾文”微信號的使用者,對于此人的真實身份我們還無法判斷,也不知道他與西海岸新區王女士遇到的那個導游,有什么樣的關系。不過,根據多家旅行社反映,這位“艾文”從2018年的11月份到今年10月份陸續用這種套路,拖延多家旅行社的尾款倒是不假。在這里,我們希望他能主動站出來,把欠的尾款結清。如果繼續拖延,其他旅行社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