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1月14日訊 “希望買家能主動聯系我,把錢付了!”今日,在長沙市岳麓區經營一家農場的鄧賢向本報熱線求助,他在前不久接到了一單農產品的訂單,可對方收貨后,直到現在未結賬,甚至電話也關機了。三湘都市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鄧賢介紹,今年11月8日,微信中名叫“小泉叮當”的好友向他下了一個訂單,訂了一腿羊肉、一盒土雞蛋、一份蔬菜,共計427元。鄧賢通過同城快遞,按客戶要求送到了天心區麗發新城小區。此時,客戶稱自己沒在家,要快遞員將農產品放在小區的菜鳥驛站,收到后立即付款。
鄧賢說,因為大多數客戶選擇微信下單,他們并沒有使用支付寶這類第三方支付平臺。同時,為了保證農產品質量,通常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那天是出于互信,未收錢便要快遞員把東西放下了?!?
出乎意料的是,當日晚間,客戶回復消息稱已經收到農產品,對催促付款的消息卻遲遲沒有回復。11月13日,客戶給他發來消息解釋說,自己是幫朋友李某下的單,以為朋友已經付款,并提供了李某的號碼。鄧賢按照號碼撥打過去,顯示電話無法接聽,再一查臺賬,發現此號碼在去年曾下過一次訂單,有200多元貨款也未付。
今日下午,三湘都市報記者也撥打了下單客戶和李某的電話,均處于無法接通狀態。
目前,鄧賢已經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楊潔規
律師
貨到付款,應評估買家誠信度
針對此事,湖南卓進律師事務所律師聶煒分析認為,此行為尚不構成犯罪,屬于合同糾紛。律師提醒,商家在選擇貨到付款時,如沒有第三方資金托管平臺,應自行對顧客是否具備貨到付款的誠信度進行評估,以免遭受損失,還建議商家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