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最早也是比較重要的一次變法是商鞅變法。商鞅變法作為一次重要的歷史事件,一直被后世所重構(gòu)和解讀。那么在近代的思想家是如何利用這一歷史資源的呢?
康有為、夏曾佑、宋恕、嚴(yán)復(fù)、章太炎、沈家本等人都對商鞅和商鞅變法有過不同的評價(jià),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一類是贊成商鞅變法,但不喜歡他的“刻薄”。比如康有為就說:“商君名鞅,姬姓,衛(wèi)后也,相秦孝公-------法家以刑為本,過于刻薄,出于道家,禮法不能治也,以刑罰治之;刑罰不能治者,以鬼神治之,所以救禮法之窮也。”(《康南海先生講學(xué)記》)“法家者流,盍出于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行。-----秦孝公欲以虎狼之勢吞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是以征敵伐國,攘地斥境,不賦百姓而師以瞻,故用不竭而民不知。(鹽鐵論非鞅)”
還有一類是反對商鞅大搞專制制度。嚴(yán)復(fù)是這一類思想家中的代表人物。嚴(yán)復(fù)曾在《法意》按語一一0(卷十九頁四十七)處說:“復(fù)按:商君之治秦也,民有言令不便,與言令使者,皆以為亂化,而遷之于邊城,俄國亞歷山大第三之侵突厥也,民或議其戰(zhàn)之利否,蹶然抵幾曰:此何與若等事,若惟有執(zhí)兵戰(zhàn)耳!是二君者,皆真知專制之本者矣。”
國學(xué)大師章太炎先生是極力推崇商鞅及其變法措施的。在1900年2月間問世的《訄書》初刻本之“儒法第四”中說,“自管子以刑名整齊國,著書八十六篇,而《七略》提之曰道家。然則商鞅貴憲令,不害主權(quán)術(shù),自此始也。道其本也,法其末也-------”
章氏還打算為商鞅徹底反案,在《訄書商鞅第三十五》中寫道:“商鞅之中于讒誹也兩千年,而今世為尤甚。其說以為自漢已降,抑奪民權(quán),使人君縱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說為之倡。嗚呼!是惑于淫說也甚矣。鞅之作法也,盡九變以籠五官--------”章太炎還將商鞅與張湯、趙禹等歷史上的酷吏區(qū)別開來,稱贊商鞅“其魁壘而骨鯁也。”章還打算重新為商鞅立傳,故在《訄書》重訂本之“哀清史第五十九附中國通史略例”中還辟有“管商蕭葛別錄”的條目。
毛澤東在早年的《商鞅徙木立信論》一文里也說:“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試一披吾國四千余年之記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無疑,他是推崇商鞅的。但耐人尋味的是傳統(tǒng)史書作者如司馬遷和司馬光對商鞅都沒什么好感。司馬遷直接說:“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術(shù),挾持浮說非其質(zhì)也。-------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zhàn)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夫!”而司馬光則是從“信”的角度進(jìn)行分析,“夫信者,人君之大寶也。國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無以使民,非民無以守國。------而商君稱刻薄,又處戰(zhàn)攻之世,天下趨於詐力,猶且不廢徙木之信以畜其民,況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這里,明顯影響了后人。
毛澤東認(rèn)為商鞅是“偉大的政治家,但他的立場是“信”即法律的可操作性性上來考量的。教員在毛的文章上批道:“切實(shí)社會(huì)立論”“是有功于社會(huì)的文字”。還說,“歷觀生作,練成一色文字,自是偉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教員的這些批語后來果然都應(yīng)驗(yàn)了,有慧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