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哥今年37歲,是一名普通工人,一個月前的他經人介紹認識25歲的小安,兩人一見覺得不錯,而后閃婚結為夫妻,婚后感情一般,前些天張大哥發現妻子不太對勁,于是送醫院檢查,結果發現妻子竟有精神疾病,這讓張大哥很是氣憤。
張大哥告訴我們,他與妻子是閃婚夫妻,相識一見就確定關系,然后領證辦酒的那種。當初為娶妻子進門,他前后花費了兩萬余塊錢。前些天他下班回家,打開房門一看妻子竟在喝廁所里的水,瘋瘋癲癲的,事后他叫來妻子娘家人一起上醫院,結果發現妻子有著七年多的精神病史,于是提出退婚并索回彩禮錢,可女方一直不肯回應,為此希望討個說法。
見到女婿上門討要說法,丈母娘王大姐顯得很是氣憤,王大姐告訴我們,她的女兒確實有過精神疾病,結婚收那么低的彩禮也是因為這個,至于退婚她們是不認同的,因為女兒結婚前是已經恢復的了,和正常人沒有什么不同,而今為何會變成這樣,那肯定是女婿照顧得不好才引起的,所以女婿得負責任。
丈母娘這番話讓張大哥無法接受,張大哥表示,結婚前乃至結婚后他都不知道妻子有病,如諾知曉他絕不會答應的,目前無論是他照顧得不好,又或者妻子是舊病復發,他絕不會在繼續下去,離婚退彩禮,沒有其它協商的可能。對此王大姐表示沒病誰會嫁。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張大哥拒不肯負責,直接將妻子丟在娘家門口,丈母娘閉門不開表示走法律途徑。對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