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公司的設計人員能1天設計100張圖嗎?
從1月6日開始“1天設計100張圖”這個話題被越來越多的網友開始討論,起因是飛越旅行創始人王小琴要求自家公司設計師1天出100張設計圖,并且另外一名員工也做文案配合,但這名設計員工覺得工作量太大了,如果要完成1天100張設計圖的工作量,就可能需要加班。
討論到加班能否折算成休假或提成時,王小琴的回應是“公司不是國企”之類的話。
這件事在網上發酵之后,很多人都覺得飛越旅行的高管要求太苛刻。
1月7日,飛越旅行董事長賈飛也對這件事做出了回應,他在采訪中表示:
“這個東西我覺得特別正常,因為員工出出來的圖,我們不滿意嘛。你看三張圖、五張圖、十張圖做不出來效果,我們就做上100張,我們試試看。相當于說從網上搜索也好、下載也好,調整版本,改格式也好,肯定是多一點我們才有個選擇。可能員工覺得工作量太大了,那太大了大家就商量行與不行,干與不干嘛。
就是這樣的嘛,我覺得沒有多大的事兒嘛。可能很多人出于同情說,為啥要求做這么多東西呢,但是對于我們來講呢,要把客戶服務到最好、最極致,我們的出品必須要拿得出手的嘛。可能這個小孩他理解不了,他的理解就是每天讓我做這么多。你都不去做不去嘗試,你根本做不出來我們最想要的東西。
如果是我的客戶看到了這個信息,他就會覺得我在出品上面要求比較嚴格,對自己的員工管理也比較嚴格,但是從一個打工者的身份來看,他會覺得這個公司、這個老板很苛刻。我們也沒有怎么處理(這件事),就看這個員工他自己怎么想,去留取決于他啦,不是取決于我啦。他想留呢,就要把工作做好,他想要走呢,我們也不勉強。”
對于這段回應,CEO來信君覺得,作為一個公司的老板,支持自己的合伙人做決定,這個沒毛病,但關鍵是這個合伙人的決定是對的還是錯的?
董事長賈飛和創始人王小琴覺得員工出的設計圖不滿意,那可以設定合理的工作量,讓員工多改幾版,在員工可以承受的范圍內,應該是沒問題的。
但首先那位王小琴的要求,1天設計100張圖,本身就已經超出了一個員工日常8小時的工作能力,而超出8小時之外的工作時間,公司卻又拐彎抹角的不愿意承擔相應的加班費用。
這種公司,切記一定要遠離,千萬不要投簡歷進去。
另外,這位董事長的回應也很有趣,網上搜索、下載圖片,再拿來改的話,是很有可能侵犯版權的。如果為了追求自己要的效果(具體什么效果,有沒有標準先不說),去冒著侵犯版權的風險“服務好”客戶,這種方式本身就存在一些問題。注意自己做人的底線啊,賈飛董事長!
第三,不知道飛越旅行的那些客戶是否真的認為要求員工1天出100張圖,就是真的讓員工做到極致,服務好客戶了。客戶愿不愿意背這個“逼迫飛越旅行員工加班”的鍋?
最后,飛越旅行董事長回應說員工要留就把工作做好,要走也不勉強,取決于員工,這是想通過設定“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讓員工自己走人?是不是存在變相裁員的嫌疑?
奇績創壇的創始人陸奇曾經說過自己在大公司做穿透管理的一個方法,他說:“我以前要求自己做到的是,我手下兩層以下的人,他們每個人的工作我都能做。”
不妨也讓飛越旅行的兩位創始人試試自己能不能1天做100張設計圖,體會一下具體的工作流程,如果不懂流程就亂定目標,相當于一將無能累死三軍。
最后,再次提醒飛越旅行的兩位創始人,做好創業之前,請先當好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