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給朋友們講一個現代版的“賣身救父”的案例。
小程的父親患有尿毒癥,急需30萬元的治療費用。這對程家來說,簡直就是一個天文數字。21歲的小程心疼父親,心如刀絞。
突然有一天她想到一個“賣身救父”的方法,于是含淚在網上發帖:只要有人出30萬元,就愿意嫁他為妻。
有個剛離婚不久的男子跟小程聯系上,并交了款,交易成功。
結婚后,這個男子認為小程是用錢買來的,自己想怎樣就可以怎樣,動輒就對小程施以拳腳。
起初,小程覺得男子有恩于自己,選擇逆來順受。但男子暴力傾向越來越嚴重,小程就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可是男子堅決不同意。
這個事情,該怎么看呢?
從情理上說,小程姑娘的“孝心”可嘉,她為了給自己父親治病,拿自己一輩子的幸福去賭博,我想任何一位父母都不會同意這種做法,社會也絕對不會支持這種做法。
其實,為父親治病籌款的方法很多,可以求助于親友吧,可以申請得到政府的幫助吧,可以向醫療機構申請大病救濟吧,并不是須要一條路走到黑,非得以這種方式來解決。
另外小程的這種“賣身救父”做法也有悖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給人帶來不舒適感,不是大家所能夠接受的東西。
從法理上說,小程和那名男子雖然是合法婚姻,可是如今男子屢屢家暴,并以我掏錢買的女人為由不同意離婚,這同樣是站不住腳的。
男子拿錢換來了跟小程結婚,但是小程自己的人身自由你買不到,家暴屬于違法行為,人的權利不受侵害是得到法律保護的。
所以,這種“賣身救父”式的婚姻,有違公序良俗,家庭暴力侵犯了人身權利,最后法院判決小程和男子離婚。
我們生活中還有沒有像小程這樣類似的婚姻呢?比如索要高價彩禮,無房無車堅決不嫁等,還是想一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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