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蕊菡
不久前,一首名為《孤芳自賞》的歌曲在網上突然走紅。但不少網友很快便發現,這首所謂的原創作品與國外某樂隊的歌曲《Something just like this》高度重合。近年來,伴隨著網絡直播和短視頻等快速發展,關于歌曲抄襲的爭論也屢屢見諸報端。(11月16日《法制日報》)
所謂“洗歌”,不過是給音樂抄襲換了個名頭罷了。當下,原創標簽成了提升歌曲身價的絕佳利器。為了趕上這波“原創”潮流,“洗歌”無疑是最佳選擇。對一些音樂人而言,只需要翻譯歌詞,改改旋律,一首山寨歌曲就能進入市場圈粉贏利。這樣的“快錢”無疑讓這些抄襲者嘗到了甜頭,繼而不斷在音樂創作和誘人名利之間打出抄襲的擦邊球。
抄襲歌曲四處橫行,真正的原創卻面臨寒冬。表面上看,“洗歌”之外是音樂人的黔驢技窮,而實際上折射的是時代的浮躁之風。
音樂原本是藝術與文化的載體,凝聚的是創作者的才華與夢想。然而,在這個流量競爭和資本投機的時代,音樂也成了捕捉流量的賺錢工具。音樂創作的門檻不斷下降,人人都想披著“原創”的外衣從“洗歌”大熔爐里分一杯羹。這些“浮躁”的低素質音樂人的目標并非“寫好歌”而是“寫快歌”,他們在竊取他人音樂果實的同時,也把真正的原創音樂人逼入生存窘境。套路化的“神曲”取代了真正有才華的音樂,藝術成為了流量競爭的犧牲品。
音樂造假之中最不可饒恕的必然是抄襲者,但作為媒介的音樂平臺同樣難辭其咎。音樂平臺存在的意義即是向用戶提供好音樂,承擔的不僅僅是發布音樂的責任,還有監管責任,以保證平臺音樂的質量。然而,一系列的“洗歌”事件無疑控訴了各大音樂平臺的失職。為了營造平臺虛假的繁榮景象,為了贏得歌曲流量爭奪大戰,某些音樂媒介縱容抄襲滋生發展,這無疑是侵害聽眾的權利,最終蠶食的將是整個行業的根基。
同時,聽眾作為被欺騙的受害者,也可能是這股抄襲之風的縱容者之一。當面臨“洗歌”,許多聽眾缺乏版權意識,認為“好聽可以不計較版權”、“只要不收費就可以容忍”,這樣的高容忍度無疑會讓抄襲者更加心安理得地“洗歌”。此外,在互聯網時代,各大社交媒體、小視頻平臺興起的對“神曲”風潮更是給了抄襲者可乘之機。
當今社會,浮躁心態充斥社會,音樂界的“抄襲病”也是這股浮躁之風的產物。浮躁駛船,遲早要翻船。要徹底清除“洗歌”橫行的狀況,必然要先肅清浮躁風氣。音樂人守初心,行業擔責任,聽眾零容忍,才能共同維護一個純凈的音樂創作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