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錢我不要了,請您把手銬給她取了,我要求不拘留她!”1月8日,在四川自貢市富順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接待辦公室內,一名男子向法官哭訴……原來,哭訴男子江某與前妻曾兩度起訴離婚。離婚后,江某的前妻高某被判決支付江某11萬元,但高某一直未予履行。就在江某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警即將帶走高某時,江某念及舊情情緒崩潰,當場表示只要前妻支付1萬元。
兩次起訴終離婚 前妻不支付財產(chǎn)分割款11萬元
2017年8月,江某前妻高某向法院起訴,訴請解除婚姻關系。經(jīng)法官調解,雙方達成諒解重修于好。2019年,高某再次向法院起訴,訴稱江某脾氣暴躁,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婚姻關系難以為繼。
經(jīng)審理,富順法院準予雙方離婚,并判決高某支付江某共同財產(chǎn)分割款11萬元。判決生效后,高某并未履行義務。2019年8月,江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承辦法官于當年9月組織雙方協(xié)商并達成執(zhí)行和解,高某承諾按期分批支付。然而,截至2020年1月8日,江某仍未履行應諾的和解協(xié)議。
承諾只要1萬元 他與前妻在法院握手言和
1月8日當天,法官再次組織雙方到場。這對昔日夫妻在法院爭執(zhí)激烈,江某堅稱若前妻不還錢就進拘留所里“冷靜冷靜”。
但當執(zhí)行法官宣讀完拘留決定書,法警即將帶走被執(zhí)行人時,身患二級殘疾的江某因憐惜前妻,不忍其遭受“牢獄之災”,最終決定放棄權利。
↑江某前妻將被拘留。
現(xiàn)場,江某明確提出只要求高某支付1萬元,其余金額他自愿放棄,并書面要求解除拘留。在高某當場履行完1萬元后,經(jīng)王法官請示獲批,法院解除了對高某的司法拘留決定。
↑前夫表示諒解,前妻支付1萬元。
執(zhí)行法官見二人敵對情緒稍緩,且考慮到二人還育有兩子女,遂見機勸和。最終雙方念及舊情握手言和,高某亦被前夫念及舊情的豁達所感動,承諾好好教導子女感恩父親。
賀茂華 謝方偉 紅星新聞記者 袁偉
富順法院供圖
編輯 彭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