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劉強東性侵案是鬧得人盡皆知,時至今日也依然沒有結果,但能夠確定是劉強東是無罪的,而事件女主只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試圖讓劉強東公開道歉,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
28日,劉靜堯訴劉強東案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民事法庭開展第二次庭審,在外界引起了不小的反響與熱議。據悉,劉靜堯訴訟的內容包含有“民事脅迫與人身侵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性侵和強奸”等罪名,并且要求劉強東及公司賠償不少于5萬美元。
然而根據這次庭審爭辯焦點,完全就沒有談及到性侵這塊,重點全部放在了劉強東涉嫌襲擊行為是否有連帶責任,也就是不單單只追責劉強東個人,更多的則是針對劉強東背后的公司京東。而京東方面的回應很強硬,系劉強東個人行為,與公司沒有任何關系。
但作為原告肯定不認,死活咬定劉強東涉嫌襲擊的時候,是屬于典型的職務行為,利用公司高層領導的身份,對他人造成了傷害,公司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可見,原告是既不肯放過劉強東,也不愿意放過京東。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這也是劉強東性侵案的一個重大轉機,也就是說劉強東性侵是不存在任何證據指控的,換而言之,這也是劉靜堯律師起訴涉嫌襲擊,遠要比指控劉強東涉嫌性侵的獲勝率要大的多。
不可否認,劉強東這件事情確實不光彩,但也是很多男人容易犯下的通病,不知家花香,偏要采野花。不管是從劉強東回應長文當中,還是警方所公布的檔案記錄,劉強東出軌是已經被實錘的, 但絕對沒有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