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是山東省的一個地級市,位置在山東省的西南,從地圖上看,菏澤市被河南省“三面包圍”,處在魯蘇豫皖四省交界地帶,總面積1.2萬平方千米。菏澤古稱曹州或濟陰郡,位于山東省西南部,現為菏澤市人民政府駐地。
菏澤歷史悠久,屬于我國地方行政建制設立較早的地區。古代因境內有“菏山,故名其澤為菏澤”;菏澤也因境內的“菏澤”湖而得名。
夏朝為三鬷國,是夏王朝統治的重要區域,也即商湯滅夏的主戰場。商湯建都于亳(今曹縣南),菏澤境內為京畿之地,成為商王朝統治前期主要的政治活動中心。西周建立后,周武王封其弟“叔振鐸於曹”,建曹國,都陶丘(今定陶縣境內)。此外,境內當時還分布有貫(今曹縣境內)、黎(今鄆城西)、郜(今成武東南)等小國。春秋時期位居“天下之中”的曹國成為諸侯國爭奪的重要目標,最終為宋所滅,地入宋。后齊湣王聯合魏、楚滅掉宋國“而三分其地”,菏澤基本上為齊國占有。不久,秦滅齊,地“為秦所併”。
秦時該區屬東郡南境和碭郡西北境。漢高祖“立彭越為梁王,都定陶”,是為梁國建國之始,今菏澤全境基本上地屬梁國。漢武帝建元三年本區設置濟陰郡,王莽新朝改濟陰郡為濟平郡。東漢仍為濟陰郡。
三國時,本區為曹魏據有。魏文帝曹丕黃初三年彭城王曹據徙封濟陰,改濟陰郡為國;五年,曹據改封定陶王,濟陰復為郡。南朝宋析置北濟陰郡,治單父城,屬徐州部。今菏澤市北部幾個縣區先后為后趙、前燕、前秦、后燕等國占領。
隋朝,濟陰郡改稱曹州,后又“改州為郡”,曹州復名濟陰郡,屬豫州。唐高祖于武德元年“罷郡置州,改太守為刺史”,本區仍稱曹州。五代,本區再度成為戰亂重災區,人民流移,農業生產萎縮,境內一片蕭條。 五代晉高祖天福三年十月“曹州改為防御州”;十二年六月,曹州“依舊為郡”。北宋太宗至道三年為京東路屬地;神宗熙寧八年,京東路分為東、西兩路,全區除東明一縣屬開封府外,其余各縣區都隸屬京東西路。
北宋滅亡后,本區淪為金統治區。金初本區隸南京路,泰和八年改屬山東西路。金章宗明昌六年復為曹州。 元初仍為曹州,隸東平路總管府;世祖至元二年直隸省部,省宛亭縣入濟陰縣,之后冤句(或稱宛亭)縣不再設置,冤句作為一個縣級行政單位在歷史上存在 1 千年后消失,其地分別并入鄰近的今東明、曹縣、牡丹區境內。
明洪武元年仍為曹州,因元末長年戰亂和多次河災,戶口減少,省濟陰、定陶、楚邱三縣入州,并徙曹州治於安陵鎮;清初因襲明制,為兗州府屬州。雍正二年,以兗州“幅員既廣,管轄殊難”,于是“設直隸州分轄”,曹州升為直隸州,領曹、定陶二縣;八年,割兗州府之巨野、嘉祥二縣改屬曹州直隸州;十三年,因菏澤“地鄰直、豫,實為要隘”;且“人物繁庶”,清政府升曹州直隸州為曹州府。
中華民國時期,北洋政府實行省、道、縣三級地方行政建制,本區屬于濟寧道;1925年 10 月后屬曹濮道。1928 年廢除道制,實行省、縣二級制,縣直屬山東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67 年 3 月設立菏澤地區。2000 年 12 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菏澤地區建制,改稱菏澤市,下轄八縣一區。


